暱稱:
*
已有
2
條評論,共
0
人參與
(看不見請點擊'驗證碼'刷新)
請輸入上面看到的數字
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
排序
先發表
后發表
最多頂
最多討論
每頁5個
每頁10個
每頁15個
看全部
有意思
1樓
這個題目容易歧義。
不如「不准翻牆上網」、「禁止翻牆上網」或「翻牆上網有罪」來的明確。
2020年08月07日 14:01
0
頂
回覆
舉報
3547377
942139
00/
0
1596780088951
1
看中國網友
2樓
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九條:人人有權享有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此項權利包括持有主張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過任何媒介和不論國界尋求、接受和傳遞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2020年08月08日 10:17
2
頂
回覆
舉報
3548048
942139
01/
2
1596853046386
1
分頁:
排序
不如「不准翻牆上網」、「禁止翻牆上網」或「翻牆上網有罪」來的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