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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由中共指派;中共官員同時挎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名頭;人大主任、政協主席一類的職務由中共官員包攬等等,並不違反「憲法」。因為在中共炮製的「憲法」裡,雖然寫著國民有選舉權,但更規定了中共是當然的「領導」,也就是一切都是中共說了算、想怎樣就怎樣——百姓能奈中共何!
2013年03月02日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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