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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ha
1樓
为人当自重。这不是一般意义的恋爱,因为“王教授”已有妻室,这样诱骗女孩和他发生关系,能说是恋爱吗?给钱也不行。money for sex在我们这里(纽约)也是非法。这场乌龙关系中第一罪人是“教授”。第二罪人才是女孩。现代社会就是这样:以罪治罪,罪罪相激。
2011年08月23日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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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者
2樓
按照现在的法律,犯罪在先的是是教授呀?他告诉女孩他离婚了,这不就是欺骗吗?这叫骗奸。而女孩要钱只是属于损害赔偿,不是也有私了得嘛,而女孩的言行只是属于恐吓,也没有实施,所以女孩不是罪犯,起诉什么,教授找关系了,想害女孩吧。
2011年08月23日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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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民
3樓
什么教授,如禽兽差不了多少。
2011年08月23日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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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智晟
4樓
这个北大叫兽是个什么玩意儿?30万在北京连茅房都买不到!且并未拿到30万,还破了人家的贞操,共匪治国真害人!
2011年08月23日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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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
5樓
这个是北京大学的叫兽!
2011年08月23日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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