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組織致函內相 促改革 BN(O) 審批機制(圖)


圖為香港赤鱲角國際機場,正等待離境的民眾。(圖片來源:PETER PARKS/AFP via Getty Images )

【看中國2026年9月25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淨瑤綜合報導)據英媒報導,自首相貝安德(Andy Burnham)今年7月出任英國首相以來,至少有12名香港人因曾參與反政府示威,遭英國內政部拒絕批出英國國民(海外)簽證。在英港人組織「蒲公英互助網絡」在本周三(24日)致函給內政大臣馬曼婷(Shabana Mahmood),建議當局重新檢討,對於簽證申請人如果有定罪且刑期超過12個月,幾乎會自動拒絕簽證的BN(O) 審批機制。

港人因示威被港府定罪 申請BNO被拒

追光者引述英國《都市日報》報導,至少12名香港人,因曾於2019年反政府示威被定罪,遭英國內政部拒絕批出英國國民(海外)簽證。

報導指,一名化名為Edward的28歲男子因參加2019年7月28日的元朗示威,被判暴動罪名成立,於2022年1月被判處三年半監禁,於2024年3月獲得釋放。此後,他的三位家人通過BN(O)簽證計劃移居英國,而Edward自己也在去年10月遞交了申請。但是,他的申請於今年7月21日被拒絕。據《都市日報》報導,內政部的信件顯示,他的「暴動」紀錄導致當局引用香港法院的判詞拒絕他的申請。

另外一位化名John的申請人,則因參與2019年香港理工大學示威被判暴動罪成,服刑兩年一個月後於去年11月獲釋,其BN(O)簽證申請也在今年7月22日被拒。兩人均表示感到被英國政府背叛。代表律師指出,兩名申請人因爲公義和民主被定罪,惟英國內政部未有接納相關理據。

促英檢討政治定罪港人 BNO強制拒簽規則

針對這一系列案件,在英港人組織「蒲公英互助網絡」致函內相馬曼婷(Shabana Mahmood),要求當局檢討簽證申請人定罪及刑期若逾12個月,幾乎等於自動拒批的規定,以及訂立入境及保護轉介機制等。

「蒲公英互助網絡」在信中提出了多項訴求。他們要求當局重新審視現行的移民規則,特別是針對在英國或海外被判監或緩刑超過12個月的申請者,入境或居留申請一律被拒的規定。他們認為,需要讓審批人員考量控罪背後的政治動機、是否獲得公平審訊和量刑的證據。這些決定應在拒批前由資深和專業人士進行覆核。此外,他們還建議建立一個「香港人道入境及保護轉介機制」,為那些無法安全或合法使用一般移民途徑的香港人提供有監管的個別評估渠道。

「蒲公英互助網絡」董事郭子健表示,他們的訴求並非要求英國當局忽略自稱遭政治迫害的申請人的定罪紀錄,而是希望由英國政府自行作出以證據為本的個別判斷,而非單靠海外法院的刑期決定。所提倡的轉介機制並非要求自動獲准入境或居留,而是強調申請人仍須接受由外交部及內政部進行對身份、證據、保安及刑事紀錄的審查,這是為面對迫害風險的人建立可行的保護渠道。

根據英國移民規則,曾被判監12個月或以上的申請人,一般會被強制拒絕入境。不過,指引亦容許當局就部份海外定罪作例外處理,包括相關行為在英國不構成刑事罪行的案件。

「蒲公英互助網絡」已在上月獲內政部書面回覆,確認內政部審批簽證申請時,若申請人提出政治動機或海外定罪疑慮,會考慮相關證據及個案背景。

據瞭解,香港立法會前議員、前民主黨主席胡志偉因「初選案」被囚4年5個月,並於6月出獄。他在7月申請入境英國時亦一度遭拒。

在英國政界高層、人權組織以及其法律團隊的多方奔走與斡旋,胡志偉才得以順利化解遣返危機並獲准留英。南華早報報導,前港督彭定康(Lord Patten)等多名英國政界人士,在事件發生後親自去信給英國內政大臣馬曼婷,要求內政部為審批這類面臨「政治檢控」的個案提供清晰指引,確保他們不被不公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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