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議員提法案 追究香港官員迫害政治犯致死責任(圖)
2026年2月14日,民眾聚集在中共駐洛杉磯領事館,抗議《蘋果日報》創始人黎智英遭不公定罪。(圖片來源:Apu Gomes/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6年9月17日訊】(看中國記者黎新綜合報導)9月16日,一個跨黨派議員團體提出新法案,擬對造成香港在押政治犯死亡負有責任的中國及香港官員實施制裁,並要求美國政府更密切追蹤被囚出版商黎智英及其他政治犯的健康與待遇狀況。
《2026年黎智英香港政治犯問責法案》的提出,正值習近平計畫於9月24日訪問華盛頓前夕。該法案是在香港自由委員會(CFHK)基金會發布最新報告《仍在受苦:香港監獄系統性虐待持續存在》之後提出的。報告揭露,當局已就黎智英可能在監禁期間死亡的情形演練了相關應對程序。
法案由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主席、參議員丹·沙利文(阿拉斯加州共和黨)和聯合主席、眾議員克里斯·史密斯(新澤西州共和黨)提出,委員會成員、參議員傑夫·默克利(俄勒岡州民主黨)及眾議員湯姆·蘇奧齊(紐約州民主黨)作為最初聯署人加入。
法案要點包括:
30天內作出認定。 若有可信信息顯示某政治犯在香港政府羈押期間死亡,或因當局在其被拘押期間的行為致死,國務卿須與財政部長協調,判定醫療疏忽、虐待或酷刑、拘押條件或其他作為或不作為是否導致或促成該死亡,並認定責任人。
強制實施制裁。 認定作出後60天內,國務卿須依據《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香港自治法》及其他相關法律,對每一名被認定的中國或香港官員、代理人或僱員實施制裁。
推動國際響應。 國務卿須尋求聯合國人權調查,在相關多邊機構提出此類死亡事件,並與盟友協調製裁行動。
實施簽證限制。 國務卿須運用現有許可權,對依本法被制裁的相關外國人的成年家庭成員實施簽證限制。
追蹤健康與探視狀況。 法案生效後90天內及此後每年,國務卿須向國會報告黎智英及其他政治犯的健康狀況,以及其在醫療、法律、領事及家屬探視方面所受的限制,並說明可採取的進一步保護措施。
審議更廣泛問責措施。 國務卿須審查是否有更多官員符合現行制裁標準,並考慮建議總統撤銷、附加條件或限制香港駐美經濟貿易辦事處所享有的特權與豁免。
法案同時呼籲在習近平9月24日訪美之前立即無條件釋放黎智英,並要求就黎智英及其他香港政治犯的健康與待遇狀況進行定期報告,包括醫療、法律會見、領事探視及家屬探視方面所受的限制。
CFHK基金會美國區主任喬納森·斯蒂弗斯表示:「我們感謝沙利文參議員、史密斯眾議員、默克利參議員及蘇奧齊眾議員明確表明,虐待香港政治犯的責任人不能逍遙法外。當務之急仍是防止悲劇再次發生——黎智英及所有香港政治犯都應在為時已晚之前獲釋。我們呼籲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及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盡快審議該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