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為2025年10月10日,台北總統府舉行國慶慶祝活動,台灣旗幟飄揚。(圖片來源:I-HWA CHENG/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6年9月7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淨瑤綜合報導)新北市土城區青山里長姚韋華與中華青少年文教藝術交流協會理事長簡安仕,邀里長、親友赴中國接受落地招待,意圖影響總統及立委選舉,二審判決姚2年6月、簡4年8月徒刑,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里長姚韋華接受中國招待判2年半
綜合《中央社》、FTNN報導,檢調調查,「中華青少年文教藝術交流協會」理事長簡安仕接獲「南京市對台辦公室」的指令與金援,於2023年間接觸姚韋華,期盼能邀集具備「一定身分」的人士赴對岸交流聚餐與遊覽。
由於之前已有多人組團赴陸接受招待,姚韋華最終號召了5位里長以及9名親友里民共14人到中國旅遊並接受免費落地招待。該團成員每人僅需自行負擔約1萬6千餘元的往返機票費用,其餘在中國期間的所有開銷,全數由南京市對台辦出資買單。
餐館掛「兩岸一家親」大肆宣揚藍白合
一行人抵達中國某家餐廳時,餐館門外懸掛著「兩岸一家親」的紅色布條。當時適逢2024年總統大選逼近,南京市台辦官員與江蘇省淮安市台辦副主任特地到場向眾人致意,並大肆宣揚「藍白合、支持侯友宜、不要支持搞台獨分裂的民進黨」等競選口號。同行親友察覺氣氛有異,並向姚韋華打探原委,姚韋華卻嘻笑回應「這頓習近平請客」。
全體團員返抵台灣之後,檢調機關依據《反滲透法》中「受滲透來源資助犯投票行賄罪」之罪嫌,正式起訴姚韋華與簡安仕兩人。姚韋華到案後坦承犯行,檢方並認為他態度良好,建請法院若審理期間仍自白犯罪,可予從輕量刑;同行里長及9名親友則獲職權不起訴。
案件最初由新北地院一審審理,法院認為依檢方提出事證,尚不足證明姚韋華、簡安仕以南京旅遊團食宿招待,約使有投票權人為一定投票權行使或不行使,無從認定2人以旅遊食宿費等不正利益交付賄賂,判決無罪。
之後檢方上訴至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合議庭撤銷原判並改判2人有罪。最高法院認定,姚和簡在中方官員的指示、委託和資助下,提供了旅遊招待作為不正當利益,與14名選民達成的協議中具有投票權一定行使或不行使的對價關係,這已對選舉人的自由意志和國家的正當選舉程序造成了威脅。
高院認定2人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章之罪,並依反滲透法第7條規定加重其刑,改判姚韋華2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簡安仕4年8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全案定讞。
林雪峰招攬里長赴中判刑4年
中共對台灣的滲透極為嚴重,除了新北市青山里長姚韋華案外,台灣檢調與法院近年針對基層官員(村里長)、政黨地方幹部及民間組織涉嫌接受中共台辦資助、揪團赴陸接受「落地招待」的涉嫌介選案,進行了司法提控與判刑。
嘉義縣村里長、曾代表國民黨參選嘉義市議員的林雪峰被控接受中國台辦資助,招攬嘉義縣村里長及選民赴中旅遊,回台後要求團員支持特定政黨的總統及立委候選人。她在審理中辯稱中共是「友好勢力」,旅行團只是正常交流,與總統選舉無關。法官依涉犯反滲透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判處她有期徒刑4年,禠奪公權3年。
林雪峰不服判決提起上訴,2026年7月底,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判刑 4 年定讞。
此外,高雄地檢署於2024年的大選前曾發動4 波搜索,約談49人。其中有18名高雄現任里長被列為被告,均涉嫌接受國台辦指導與地方台辦資助,赴中接受免費食宿交通常規參訪,涉及違反《反滲透法》。宜蘭地檢署曾清查共3團53人接受落地招待案,將包含村里長在內的 53人全部列為《反滲透法》被告進行偵辦。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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