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持劉翔(圖)
劉翔在2011年世界田徑錦標賽上(圖片來源: Stu Forster/Getty Images)
除了吃喝玩樂和廣告不怎麼發微博的劉翔昨天和今天突然來了這麼兩條,一下把上海市體育局推上了熱搜。
第一條微博說得是上海市體育局要劉翔二選一要麼買斷,要麼回去當教練。5個多小時後,可能是覺得自己的主帖語氣太好了,劉翔在評論區補了一條——還依規?這是依的哪一條規?十年了想起來安置我了,分廣告費的時候怎麼不依法依規安置我。
上海市體育局也趕緊出來回應,說會做好劉翔的安置工作。
可以看出,這名退役運動員火氣很大,今天凌晨他還不睡覺,又補了一條吐槽,大意是這個二選一他都不想選。
這個事兒有點複雜,劉翔又沒說太清楚,乃悟給補充一下。
咱們國家運動員退役之後一般有兩種選擇。要麼拿錢,自謀生路,也就是所謂買斷;要麼接受組織安排,去幹個教練、體育部門工作人員等等。
但劉翔作為大明星,走的是第三條路,他既沒有去上班,也沒有買斷。作為知名運動員,劉翔有耐克的終身合同,外界傳聞每年保底有1400萬人民幣。除了這個,劉翔還手握不少廣告,偶爾出席一些廣告、慈善活動,日子過得很是悠閑,還有人給交社保。
那肯定就有網友要問了,不上班為啥還有人給交社保?
這個就要從2011年劉翔就當選為上海市體育局團委副書記說起了,同一批當選的還有劉子歌等運動員。
當時體育局領導就說得很清楚,劉翔的這個副書記類似兼職,不會給他安排太多事務。
說白了,就是挂個名,不坐班的榮譽身份。
類似的案例其實不止劉翔一個。當初的羽毛球運動員黃穗在湖南省乒乓球羽毛球工作中心掛名,領工資多年,也從未上班,要不是後來因為代表澳大利亞參賽,說不定還能一直領下去。
去年底,上海市體育局在被有關部門巡視時被要求明確主管單位對在編不在崗運動員管理的主要責任,每年梳理更新在編不在崗人員名單,加強對相關人員的日常溝通和教育提醒。
所以劉翔就被梳理出來了,這才有了要麼買斷,要麼當個教練的二選一。
乃悟不知道體育局是怎麼跟劉翔溝通的,站在劉翔的角度來說,他並不欠體育局什麼,按他的話說,當初不是他不想走,是體育局不讓他走。
至於為啥不讓走,我怕我猜錯了,所以就不猜了,說點事實。
劉翔沒有經紀人,他的廣告商業收入,是按照體育總局的分配政策,自己只能拿到50%。剩下的50%,由教練、田協和上海體育局瓜分。
有人算過,按照福布斯給出的商業收入,上海市體育局從劉翔身上拿走了:
1個億。
乃悟大概算了一下,應該不止。所以有些網友不要再說什麼吃空餉了好吧。
劉翔為什麼這麼氣憤他沒說的特別直白,乃悟就代入猜測一下。
拿成績,接廣告的時候,各位領導都說我是國家的人,現在我退役多年,沒啥大的商業價值了,領導們準備讓阿拉再會了?這不是羞辱人麼?
這就不得不提到舉國體制了,帶有很濃厚計畫經濟色彩的運動員培養體制下,運動員被選入隊,就算是國家的人。既然培養你的是國家,那你的收入,賺來的錢,也都要向國家和單位分成。
比如姚明,剛登陸NBA的時候,籃協獅子大開口,直接要求拿走姚明工資的:
50%。
後來談判了很久,才改成稅後工資的5%。
此外,姚明還必須向上海隊支付培養費,因為當時姚家沒啥錢,這筆錢還用的是分期付款。
可問題是全國這麼多運動員,能有幾個劉翔和姚明?
那麼這時候就出現了一個權責對等的博弈,既然你說運動員是國家的人,要分人家的廣告費,那些沒混出頭的運動員,為國拚搏傷病了,你們管不管?
就比如說這兩年爭議很大的吳柳芳,這是拿過體操世界盃冠軍的,18歲在全國體操錦標賽上頸椎受傷退役。
她榮譽不夠組織特殊照顧(需要奧運會、亞運會或者全運會獎牌,她只是分站冠軍),選擇只有要麼留在體育局當個助理教練,要麼拿退役費走人。
而當時吳柳芳全家住的房子連熱水都沒有,還在跑耗子,只能拿退役費去湊房子首付。
她還曾經透露過,柳州市體育局邀請她去工作:
一個月給3500。
後來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所以說共富貴容易,共患難那就難了啊。
其實類似的事情也不是只有咱們這裡才有。2008年,皇馬的德拉雷德被查出心臟病,告別職業比賽。皇馬直接廢除他的合同,改為生活補助:
一個月1500歐元。
這件事還引發了包括當時隊長勞爾在內的多人抵制。後來各大俱樂部都給運動員們買了天價保險來避免類似情況發生。
事情發展到現在,我覺得應該讓雙方把話說清楚,但是咱們這裡的運動員一般不說話,所以有網友驚嘆於劉翔敢於發言。
嗨,他一個丁克,沒有軟肋的。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