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裁定「47人案被告」鄒家成屬任意拘留 促港府放人賠償(圖)
圖為2024年11月23日,數百人聚集在加拿大多倫多中領館外舉行抗議集會,譴責中共利用香港國安法宣判45名香港民主人士重刑。(圖片來源:肖然/看中國)
【看中國2026年7月29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淨瑤綜合報導)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UN Working Group on Arbitrary Detention,WGAD)日前裁定港府任意拘留鄒家成,違反了國際法,要求港府立即釋放鄒家成並提供相應賠償。人權基金會對此裁決表示歡迎,並希望此案例能產生「漣漪效應」。
工作組裁定港府任意拘留鄒家成
人權基金會(Human Rights Foundation)與國際特赦組織香港海外發言人邵嵐於2025年10月向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WGAD)提交申訴,指鄒家成遭到港府任意及不合理拘留。
工作組於上月發表意見書(A/HRC/WGAD/2026/26),裁定港府囚禁鄒家成屬於違反《世界人權宣言》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任意拘留」(arbitrary detention),並指政權的拘留是因為鄒的個人政治立場與民主倡議,具有歧視性以及針對他「公開批評政府政策的報復」。
工作組要求港府立即釋放鄒家成並對其作出相應賠償。此外,工作組還批評《港區國安法》下嚴苛的保釋門檻及拒設陪審團的安排,令被捕人難以確保其自由不受剝奪。工作組並促請港府廢除《國安法》,並在廢除前停止應用該法。
人權基金會:希望裁決產生「漣漪效應」
對於工作組的裁決,總部位於紐約的人權基金會(Human Rights Foundation)周一(27日)發聲明表示歡迎,並希望此案例能對其餘案件產生「漣漪效應」。法律及項目主任Claudia Bennett對《追光者》表示,工作組認為鄒家成個案符合任意拘留是由於《國安法》下的法庭審訊拒設陪審團以及嚴苛的保釋門檻,她相信這套標準同樣適用於其他國安政治犯。
Claudia Bennett 表示,鄒家成的情況在香港並不是孤立的事件,他不過是香港政府利用《國安法》打壓異議人士的眾多案例之一。她表示,工作組對鄒家成案件的裁決,對所有香港的政治犯具有重要意義。她呼籲國際社會與鄒家成及所有香港良心犯團結一致,並要求港府立即釋放所有政治犯。
對於港府對這類國際社會報告置之不理,Bennett坦言這是一個棘手問題,但她認為這項裁決有助他們與各國政府進行外交交涉,促請他們向港府施壓盡快釋放鄒家成。
翻查資料,鄒家成是香港本土派政治人物,他被捕主要是因參與及組織 2020年香港民主派初選,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中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他被指控發起並簽署《墨落無悔》聲明,推動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以癱瘓特區政府,以及推動2019年反修例運動示威者提出的「五大訴求」。此外,他亦曾因涉嫌「七一佔領立法會案」暴動罪及獄中違規攜帶文件等事件先後被捕及起訴。
2024年11月,鄒家成因「初選案」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囚7年9個月;連同「七一佔領立法會案」的「暴動」罪成,其總刑期共達12年10個月,預計需服刑至2032年11月。
香港47人案是香港實施《香港國安法》以來規模最大的檢控案件。此案源於2020年7月香港民主派舉辦的立法會選舉「35+」初選。香港政府指控47名參與或籌辦初選的人士涉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並於2021年1月採取大規模拘捕與起訴。
47名被告中,31人認罪,16人不認罪。多數被告在審訊前已被還押多年。高等法院於2024年11月裁定45人罪名成立。其中被指為主要發起人的港大法律學者戴耀廷被判刑10年,刑期最重;鄒家成被判刑7年9個月,加上「暴動」罪成,共計12年10個月;吳政亨被判刑7年3個月;何桂藍被判刑7年;趙家賢被判刑7年;黃之鋒被判刑4年8個月。
針對港府的判決,國際社會給予強烈譴責。美國與英國強烈譴責北京與香港當局濫用《國安法》扼殺異見、重判民主派人士,認為這徹底摧毀香港的法治與國際聲譽,並宣布對相關中港官員採取應對與制裁措施。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痛批該案是利用國安法壓制異議的「最無情例證」,指責被告僅因行使言論與參政權就被長期未判先囚與重判,是赤裸裸的司法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