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加重毒駕刑責 10年再犯致死最重無期徒刑(圖)


毒駕釀禍頻傳,台灣行政院會提修法全面加重毒駕罰責。(圖片來源:公用領域)

【看中國2026年6月11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淨瑤綜合報導)台灣行政院會週四(11日)提修法全面加重毒駕罰責,未來毒駕刑期提升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毒駕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毒駕致死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10年內再犯致死,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若毒駕者為現役軍人罰金也全加重,最高併科新台幣420萬元。

《中央社》報導,依據現行刑法,酒駕、毒駕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若為現役軍人,罰金上限為40萬元;酒駕、毒駕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若致重傷,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為強化防制毒品與毒駕,行政院會11日通過「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及「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修正草案,修法全面提高毒駕相關刑責,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根據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未來毒駕刑期提升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毒駕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毒駕致人於死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此外,10年內再犯毒駕致重傷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10年內再犯毒駕致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400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也規範,無論酒駕、毒駕肇事致人於死或重傷都將「沒收車輛」,就算不能沒收,也會追徵其價額。

至於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修正草案,則是配合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同步修正刑度,但將所有罰金都提高10萬元至20萬元不等。

法務部次長馮成在政院會後記者會說明,修法是考量酒駕與毒駕在法意上不同,也考量罪責的相當性以及譴責再犯行為,因此提升相關刑度。

台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面對近期依托咪酯(即喪屍煙彈)等新興毒品屢傳釀禍,行政院已跨部會檢視當前毒品及毒駕防制作為,針對依托咪酯查緝及毒駕防範,從「源頭嚇阻、強化查緝、重懲毒駕」3大面向,提出14項作為。

卓榮泰指出,這次提到的兩項修法有3大重點。第一、「全面加重罰責」,無論毒駕、毒駕致重傷、毒駕致死,乃至再犯毒駕致重傷、致死,《刑法》中的刑罰及罰金都大幅提高。第二、《陸海空軍刑法》的罰金額度比《刑法》所規範再加重。第三、在酒駕、毒駕致人於死或重傷的情形,增訂「沒收車輛」的嚴格規定,一方面防止酒駕、毒駕,另一方面嚇阻他人無正當理由把車輛任意提供給飲酒、吸毒者使用,以達到一般預防與特別預防之雙重目的。

近年來台灣「喪屍煙彈」氾濫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中天新聞》報導,根據刑事局毒緝中心統計數據,毒駕移送件數短短4年間暴增超過200倍,其中俗稱「喪屍毒品」的依托咪酯是其中關鍵。毒駕移送2021年僅43件、2022年46件,案件相對較低,但從2023年暴增至315件,年增幅高達近6倍;2024年再飆升至2619件,較前一年增加超過8倍。到了2025年,全台毒駕移送件數更高達8659件,與2021年相比,短短4年間暴增超過200倍。

上個月的毒駕事故肇事原因多與喪屍煙彈有關。彰化縣5月份發生3起重大毒駕事故,造成4死8傷的慘劇;新北市中和區發生駕駛吸食「喪屍菸彈」後,失控撞車再倒車輾斃機車女乘客的慘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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