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穎律師:蕭旭岑恐涉公益侵占等二大罪 如柯文哲翻版(圖)
【看中國2026年5月25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淨瑤綜合報導)馬英九基金會財政紀律案風暴延燒,三人調查小組日前公佈調查結果稱針對前執行長、國民黨副主席蕭旭岑涉嫌違法事件「查無明確事證」。基金會執行長戴遐齡、國安會前秘書長金溥聰25日開記者會,拋出大量照片表示「這些都是證據」。黃帝穎律師發文表示,蕭旭岑恐涉侵占基金會公益款與背信等二大罪名,有如柯文哲翻版。
金溥聰:蕭、王違反財政紀律
針對馬英九基金會前幕僚蕭旭岑、王光慈違反財政紀律一事,調查小組24日公佈說,並未發現確切證據,證明蕭旭岑、王光慈有私吞財物情事。
《NOWNEWS今日新聞》報導,由於不滿調查結果,馬英九基金會25日召開說明記者會。該基金會執行長戴遐齡、國安會前秘書長金溥聰搬出大量證據指控蕭旭岑與王光慈涉違反財政紀律。金溥聰指出,王光慈一人同時掌管基金會的大小章、財務章,以及出納和會計,已嚴重違反財務內控。連員工薪資也由王光慈個人決定,馬英九因為信任她,都不過問,也不知情。
金溥聰表示,蕭旭岑今年3月20日透露,接了國民黨副主席,因為黨務繁忙,就辭去了基金會執行長的職務。但基金會員工表示,蕭旭岑說,當了國民黨副主席並兼任基金會的工作,是因為肩負募款重任,可以募到更多經費。所以蕭旭岑領基金會薪水到今年2月被解職為止,他還安排一名姓洪的基金會員工當副主席助理,該員工也是領基金會的薪水,而馬英九本人並不知情。
蕭旭岑、王光慈年薪總和近500萬
金溥聰還指出,蕭旭岑說擔任基金會首席執行長是2025年12月24日董事會通過,但其實10月25日國民黨副主席人事案公佈隔天,王光慈就在辦公室群組宣布,蕭旭岑升任首席執行長,而她遞補成執行長,兩人職稱和薪資由王光慈11月自行調整,調整跟蕭旭岑一樣。
金溥聰表示,馬英九沒收到蕭旭岑的辭職,也沒有被告知有兩個同樣薪資的執行長。另外,高華柱董事也證實,對蕭旭岑當首席執行長一事不知情,基金會同仁也說,這兩個人事案沒經過董事會表決。
金溥聰還說到,馬英九基金會全體員工薪資每年總共是1020萬,但蕭旭岑、王光慈兩人合計卻將近500萬,幾乎佔全部薪資的一半。一個非營利的文教基金會,所有經費都是募款而來,兩個人卻領這麼多薪水,而身為董事長的馬英九卻沒領一毛錢,只領國家月退5萬多元,是否符合營運比例原則,外界自有公評。
據《風傳媒》報導,金溥聰表示,太太為他被外界妖魔化三度落淚,而他也忍不住哽咽「我實在非常不忍,但是我告訴她說,我不能不管馬總統這件事。」金溥聰坦言,馬英九也承認短期記憶不好,可能是剛講完的事情忘記,但對於貪瀆跟清廉不會分不出來。
律師:蕭旭岑恐涉公益侵占等二大罪
針對此事,黃帝穎律師在Facebook發文指出,蕭旭岑涉侵占基金會公益款等二大罪名與柯文哲相同。
黃帝穎律師表示,馬英九基金會25日召開記者會,金溥聰出示蕭旭岑拿錢照片,直指蕭旭岑曾經收了台商一筆錢卻沒有入帳紀錄。馬英九基金會委任律師更指出,財團法人成員在外收受捐款,但卻未依規定入帳,反而自行挪用或自行處分,就有構成刑法上背信或公益侵占的嫌疑。在本案調查過程中,確實發現有馬英九基金會成員在外收受不明捐款,卻未依規定入帳,也未向董事會報告。
黃帝穎解釋,基金會是公益財團法人,基金會的錢是公益款,任何挪用公款、假公濟私或擅自對外取得他人捐款基金會的款項入私帳,均涉犯刑法公益侵占罪。而公益侵占罪的罪名與柯文哲侵占謝國樑母親捐給民眾黨的200萬元等犯行,罪名相同。
此外,蕭旭岑執行長任內屬於「為他人處理事務的人」,如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謀取不法利益,或損害委託人利益、違背職務行為,涉犯背信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柯文哲涉犯背信罪,一審判刑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