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成「嚴刑之都」 郭鳳儀父親處理女兒保單被判囚8個月(圖)


圖為流亡海外、被香港國安通緝的郭鳳儀。其父親郭賢生2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8個月。(圖片來源:Anna Kwok臉書)

【看中國2026年2月27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淨瑤綜合報導)流亡海外、被香港國安通緝的郭鳳儀,其父親郭賢生被指企圖取消為女兒購買的保單及提領餘額,早前被裁定俗稱「23條」下企圖處理潛逃者財產罪成。郭賢生2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8個月。郭鳳儀發文表示,這是脅持人質、株連父親。分析認為,判刑旨在殺雞儆猴,香港已成為「嚴刑之都」。

郭賢生被判囚8個月

據明報報導,辯方求情稱,無證據顯示被告郭賢生打算在提取涉案保單餘款後交予郭鳳儀作危害國安用途,形容案情輕微,建議判社會服務令或判監14天。辯方強調,法庭不應該透過加重被告刑罰達到脅迫或向第三者施壓投案的效果,若被告因其身分或親屬關係受罰,會等同「連坐」或「集體懲罰」。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判刑時稱,雖然被告沒直接做出危害國安行為,證供亦顯示郭鳳儀沒有多加理會涉案保單,她會因為處理保單返港的機會極微,但被告於郭鳳儀潛逃期間企圖處理涉案保單,使她的資金「有機會動用或移轉」,提高她拒絕回港的可能。

裁判官提到,被告亦涉及冒充郭鳳儀簽名,認為本案性質和被告罪責嚴重,社服令並非合適判刑選項,決定以監禁9個月為量刑起點,但考慮被告年事已高及沒有前科,將刑期減至8個月。

裁判官還表示,案件不存在「連坐」或「集體懲罰」情況,且與被告跟潛逃者的關係無關。

郭鳳儀:脅持人質、株連父親

據悉,本案為首宗被通緝港人家屬被控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案件。郭鳳儀在父親被判刑後於臉書發文稱,法庭指父親的行徑會減低她回港受審的可能「全屬無稽之談」,她亦從未擁有涉案保單,形容判刑是「冤獄」。她表示,案件以國安為名,連坐為實。這是脅持人質、株連父親、以血為罪,國際社會已有共識這就是跨境鎮壓。

她感謝各界過去一年的關心,並稱父親正式成為香港又一名政治犯,「香港至今已累積多於1900政治犯,希望社會不要忘記,不要麻木,念念不忘,必有迴響。」

據BBC報導,至今有數以百計人士因國安罪名被捕,包括前立法會議員及知名民主派人士,例如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他較早前被判囚20年。

美國喬治城大學亞洲法律中心(Georgetown Center for Asian Law)高級研究員黎恩灝對BBC表示:「過去幾年,國際社會已認識到香港政府正把法院和法律武器化,用於政治打壓。」

單仲偕:判刑旨在殺雞儆猴

追光者報導,前立法會議員單仲偕認為,郭父遭判囚8個月「非常離譜」,郭父只是提取自己為子女供的保險款項,錢亦未轉移到任何地方,牽涉金額只是幾萬元。他指出,相比其他案件例如非法集結,此案對公眾毫無影響,「判刑目的只為阻嚇支援者,進而阻嚇潛逃者,香港已成為『嚴刑之都』」,他舉例,早前有休班警醉駕,只判社會服務令,「會導致傷亡的罪行也只判社會服務令,郭父判囚根本就是不對稱的刑罰,錢未轉出又未實際幫到潛逃者,完全無辜」。

單仲偕認為,港府重判郭父是為了「殺雞儆猴」,嚇阻港人不再支援被通緝人士,「判刑的阻嚇力,遠遠大於案情的對稱性」。另外,本案更是旨在恐嚇海外港人,令他們噤聲,「這是第一滴血!阻嚇性很大,目的不單止懲處郭父,更是警告所有潛逃者和有機會支援他們的人」。

他預測,未來或更多被通緝者的家人或朋友受到牽連,提醒「首先要了解23條的廣泛性,支援潛逃者處理資金或物件也有可能觸犯法例」。他指出國安處或已發名單給金融機構,要求機構若發現有人協助處理資金,須向國安處通報。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海外分會發言人邵嵐早前表示,港府在濫用「23條」打壓異見方面出現了令人不安的升級。她認為,這宗帶有政治動機丶針對社運人士家人的定罪,樹立了一個極其危險的先例,意圖恐嚇並迫令那些身處海外丶持續就香港議題發聲的人士噤聲。

人權觀察亞洲區主任伊蓮‧皮爾森(Elaine Pearson)形容,裁決殘酷且具有報復性,顯示香港當局為了打壓海外的和平社運的決心,而懲罰一位海外社運女兒的年邁父親,這種「連坐」(collective punishment)之罪,實不容於國際人權法。她呼籲各國政府告訴中共,絕不容忍長臂管轄。若不讓中共意識到相關做法將帶來後果,中共將肆無忌憚地濫用相關手法審查批評聲音,甚至操控境外有關中國的評論。

去年4月底,警方國安處首次引用「23條」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中的「企圖處理屬於潛逃者財產罪」拘捕並起訴郭賢生,指他於2025年1月4日至2025年2月27日,在香港,企圖直接或間接處理屬於名為郭鳳儀的有關潛逃者的,或由郭鳳儀擁有或控制的任何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即一份壽險及綜合人身意外保險單,而保險單可用以取得存於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的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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