灑淚別故鄉 心繫大陸苦難(圖)
陳光誠的光明之路(四)
陳光誠走出美國大使館。(圖片來源:美國之聲)
2012年5月1日,美國駐華大使駱家輝與翻譯及一名工作人員攜帶攝像設備來到陳光誠在使館內的房間。這次會面氣氛嚴肅而正式。駱家輝明確表示,相關準備工作已經完成,詢問他是否願意按照雙方商定的安排離開使館。此前數日,中美雙方圍繞陳光誠的去留問題已經進行了多輪談判,各種方案在緊張氣氛中反覆磋商。
面對這一提議,陳光誠當場表示拒絕。他指出,自己尚未獲得任何具有實際保障意義的承諾,也未看到足以確保自身及家人安全的具體安排,因此不會同意離開。駱家輝在聽到明確答覆後,沒有繼續勸說,隨即離開房間。整個過程中,美方並未採取強硬態度,也沒有對他進行明顯施壓。
當日下午,中方顯然對談判進展感到焦慮,多次致電美國使館詢問情況。電話中反覆追問:條件談得如何?是否已經達成一致?美方回應稱,陳光誠並未接受中方提出的條件,原因在於他對中央政府缺乏信任,認為對方沒有展現足夠誠意。這一答覆令中方頗為震動。隨即,中方提出新的條件,表示可以將他的家人接到北京,與他團聚。
5月2日清晨,陳光誠的妻子袁偉靜與兩個孩子在地方官員的陪同下被帶往北京,並被安置在朝陽醫院。家人抵達北京的消息,使局勢出現新的變化。對陳光誠而言,與家人團聚始終是他最為牽掛的核心問題。
當天上午10時左右,使館工作人員通知他前往駱家輝辦公室,並開始為他整理個人物品。儘管他此前並未正式同意離開,但相關安排已在推進。中午時分,使館方面要求他分別寫信給時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或國家主席胡錦濤,陳述自身處境與訴求。美方承諾,這封信將由美國國務卿希拉里.克林頓親手轉交中方領導人。這一承諾被多次強調,以顯示安排的鄭重性與外交層級之高。
與此同時,時間壓力逐漸顯現。美方告知,如若不能在約定時間內完成離館安排,中方可能撕毀協議,屆時局面將更加複雜。對於陳光誠而言,反覆的時間限制與外交表述已經難以改變他內心的疑慮。他所關心的,是家人是否真正安全,以及未來是否會遭遇新的不確定。
2012年5月2日下午,在進入美國駐北京大使館六天後,陳光誠最終在美國助理國務卿庫爾特.坎貝爾與駱家輝的陪同下離開使館。走出大門的那一刻,象徵著一段極為特殊的外交博弈階段告一段落。車輛駛離使館區域,直奔朝陽醫院。
上車後,美方人員即與希拉里.克林頓取得聯繫。陳光誠在電話中表達了希望立即與她見面的意願,希望當面溝通自己的真實處境與擔憂。這一通話顯示出事件已提升至中美高層外交層面。
抵達朝陽醫院後,他終於見到分別半個多月的妻子與孩子。短暫的團聚帶來情感上的緩解,但新的不安很快浮現。原先承諾將留在醫院陪同的美國使館工作人員陸續離開,這讓他意識到外部保護力量正在減弱,局勢可能出現變化。
隨後,他致電維權人士滕彪與曾金燕,說明當前狀況。滕彪認為,在安全尚未得到充分保障的情況下,他應儘可能回到使館,以確保人身安全,並建議盡早離開中國。曾金燕則指出,此刻離開使館意味著放棄此前的外交籌碼,後果難以預料。陳光誠坦言,他必須與家人在一起,這一選擇幾乎沒有迴旋空間。最終,幾人達成共識,應將真實情況向媒體公開,以爭取更廣泛的關注與壓力。
5月4日,在美國國會議員克里斯.史密斯主持下,美國國會召開緊急聽證會,討論陳光誠的處境。非政府組織「對華援助協會」負責人傅希秋通過電話連線陳光誠。陳光誠在視頻作證中指出,根據中美雙方達成的聯合安排,中方承諾保障其憲法賦予的公民權利,他要求兌現承諾,並給予出國休養的自由。這一公開發聲,使事件再次成為國際關注焦點。
同一天,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劉為民在例行記者會上回應媒體提問,表示陳光誠正在醫院接受治療,如希望出國留學,可以依法通過正常途徑辦理手續,與其他中國公民並無不同。官方表態強調程序與法律框架,而國際社會則持續關注其個人處境與安全保障。
5月19日,中方正式通知陳光誠一家,將於當日下午乘機前往美國。這一決定意味著此前圍繞其去留問題的外交拉鋸終於結束。當離境消息最終確認時,他內心複雜難言。多年來,他始終堅持在中國境內進行維權行動,也曾明確表示不願離開自己的國家。然而現實壓力與家人安全的考量,使他不得不作出離開的決定。他形容那種感受為「五味俱全」,其中苦澀尤為明顯。
此後,陳光誠與妻子、子女、大哥及母親定居在美國首都華盛頓近郊,開始新的生活階段。然而離開並未終止與過去的聯繫。
在他出逃及離境之後,多名親友相繼受到拘押或調查。維權人士何培蓉(珍珠)於2012年4月27日被警方拘捕,關押至5月4日。維權人士郭玉閃於2014年10月被拘留,2015年1月以「非法經營罪」被正式逮捕並判刑。其侄子陳克貴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三年三個月有期徒刑,服刑地點為臨沂監獄——這一地點也曾關押陳光誠本人。山東東師古村的部分親屬長期受到不同形式的滋擾與壓力。
離開的滋味
自上世紀90年代起,陳光誠持續參與維權活動,時間跨度長達十餘年。從農村計畫生育糾紛到更廣泛的公民權利問題,他逐步成為公共事件中的關鍵人物。在此過程中,他經歷軟禁、監禁以及持續的監控與壓力,家庭亦承受巨大負擔。
儘管如此,他從未認真考慮過退出。在他看來,維權並非職業選擇,而是一種面對現實處境時幾乎本能的回應。當身邊發生明顯的不公與侵害時,如果選擇沉默,內心的煎熬與自責反而更加難以承受。他形容那是一種「條件反射」,是對不公正現象無法視而不見的本能反應。
他也清楚,自己的行動給家人帶來了風險與傷害。妻子曾因他遭受毆打與限制,親友亦承受牽連。他承認家人內心有過怨言與痛苦。但在高壓環境下,他刻意控制情緒,不在對方面前流露軟弱,以免被視為可以利用的籌碼。他認為,一旦對方意識到家人是其最脆弱的部分,施壓只會更加嚴厲。因此,他選擇隱忍,將情緒「往肚子裡咽」。
在他看來,維權並非為了個人名利,而是出於社會責任。他相信社會不公並非抽象概念,而是具體落在每個人身上的現實問題。每一個社會成員既是潛在的受害者,也應是糾正不公的一分子。如果多數人選擇沉默,不公終將蔓延,最終波及更廣範圍。
他並不認為自己與他人有本質差異,只是在面對現實處境時無法選擇忽視。當不公發生在眼前,若反覆告訴自己「與我無關」,這種態度終究會反噬自身。對他而言,行動不是英雄主義,而是一種責任。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