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目驚心 人權律師麥塔斯親歷跨國鎮壓(圖)
麥塔斯在跨國鎮壓論壇上發言(看中國特約攝影安妮卡)
大衛.麥塔斯是一位著名國際人權律師,在加拿大溫尼伯執業近半個世紀。他一生致力於為社會最弱勢群體辯護,是國際人權、移民和難民法領域的領先權威。他的工作塑造了這一領域,在加拿大和國際上都產生了影響。他曾擔任加拿大猶太人權利組織的高級法律顧問,為加拿大政府提供諮詢,並向全球人權組織貢獻專業知識。2009年,大衛.麥塔斯被任命為加拿大勛章獲得者,並於2010年與前加拿大國會議員、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已故)一同被提名為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以表彰他們關於中國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器官的調查報告。
以下是麥塔斯於12月初在多倫多出席揭露跨國鎮壓論壇的發言:
我要談論跨國鎮壓,但不是泛泛而談,而是針對直接針對我個人的跨國壓迫,或者我親眼見證並參與其中的那些實例。我只談中(共)國。因為我在多個國家參與人權工作,也遭受過來自多個國家的跨國鎮壓。(因時間關係)我將把發言聚焦在中(共)國方面的跨國鎮壓上,這種鎮壓非常廣泛。我的大部分工作都是在各國旅行、演講,因此我在多個國家見證了跨國鎮壓。我在這裡只提以色列、加拿大、美國、澳大利亞和新加坡這些國家的事件。
首先,在以色列,2007年5月,我受邀到特拉維夫附近的貝林森醫院(Beilinson Hospital)就強摘器官話題進行演講。中共駐以色列大使館得知此事後,致電以色列外交部,要求外交部聯繫醫院取消活動。外交部照做了,但醫院拒絕了。中共大使館隨後要求外交部再次致電醫院,要求取消我作為小組討論成員的資格,外交部第二次提出請求,醫院仍拒絕。中共大使館第三次要求外交部撤下另一位小組成員——一位法輪功學員,並要求派大使館人員出席代表。外交部致電醫院,醫院同意了。於是,我與這位大使館人員同臺討論,而那位法輪功學員只能坐在觀眾席。大使館人員在發言中稱,我和大衛.喬高的(有關活摘器官的)報告完全基於從法輪功那裡聽到的「謠言」,並列舉了許多所謂報告中的引述,如「我們被告知」「我們聽說」「據說」等。他分發了書面文本,我至今保留著。我對我們所有撰寫的材料進行了詞語搜索,那些引述一個都不存在。他完全是編造的。會議結束時進入問答環節,我問主席是否可以提問,主席同意了。我向坐在觀眾席的法輪功學員提問:「如果你能在台上,你會說什麼?」這時主席立即宣布會議結束。沒有結束語,沒有緻謝,會議就結束了。這就是我在以色列的經歷。
在加拿大,作為律師,我參與了多起案件,投訴人或受害者都是跨國鎮壓的目標。其中一起是王大明(Damien Wong)案,他是渥太華華人老年協會的法輪功學員,因是中國大使館的要求而被協會開除。她向安大略人權法庭投訴,勝訴,獲得1.5萬加元賠償加利息,法庭要求協會邀請她回歸,但協會寧願解散也不遵守命令。我是該案的律師。
另一起是趙女士(Sonia Zhao)案,她是法輪功學員,曾在加拿大麥克馬斯特大學的孔子學院工作。孔子學院的招聘在中國由漢辦負責,所有員工必須簽署承諾不修煉法輪功的聲明。趙女士抵達麥克馬斯特後,向安大略人權法庭投訴。該案最終未上法庭,因為麥克馬斯特大學和解了,他們發表了強烈聲明,最終將孔子學院驅逐出校園。加拿大大學教師協會隨後也向大學發出強烈建議,不要設立此類學院。這兩起我參與的案件都成功了。
但別以為我所有案件都贏,也有一起失敗的。2004年,中共駐卡爾加里領事館人員在卡爾加里阿爾伯塔大學會議上分發反法輪功材料,警方建議以「故意煽動仇恨」罪起訴領事官員,這是加拿大刑法罪行。但起訴需總檢察長同意,僅警方建議不夠。不幸的是,阿爾伯塔省的總檢察長是言論自由絕對主義者,拒絕同意。投訴人上庭要求推翻拒絕決定,但法院拒絕干預總檢察長的裁量權。這是我在加拿大的第三起案件經歷。
在美國,2016年,在香港舉辦的移植學會會議上,有一位《紐約時報》駐中國記者去香港參加會議,她寫了多篇關於中國死刑犯器官移植濫用的文章。我在那裡見到她並與之交談。她提到(後來也向《紐約時報》提及)與兩位中國大陸醫生的對話,她建議他們不要在發表的研究中使用來自囚犯的器官來源。她寫道,陳醫生問:「那我們該怎麼辦?」迪迪.克爾斯滕.塔特洛(Didi Kirsten Tatlow)說:「不要提交你們聲稱已停止使用非自願捐獻者之前收集的數據。」陳醫生沒再說話。但隨後陳醫生和童醫生用普通話私下交談,沒意識到塔特洛懂普通話。童醫生問:「囚犯不能用?」陳醫生說:「我們不能用他們。」童醫生又問:「良心犯呢?」陳醫生說:「任何都不能用。」對話到此結束。
這名記者迪迪.克爾斯滕.塔特洛(Didi Kirsten Tatlow)想以此寫報導,但編輯以法輪功「非理性且不可靠」的中共宣傳為由拒絕(這與她偷聽的對話無關),最終她被變相解雇,沒得到應得的晉升,便辭職了。我提到美國,是因為《紐約時報》對強摘器官幾乎毫無報導,不僅拒絕她的稿件,其他人也無報導。但他們卻發表大量關於神韻藝術團(Shen Yun Performing Arts,由法輪功學員創辦,受中共輿論戰攻擊)的(抹黑)文章。這種對涉及良心犯(特別是法輪功,也包括維吾爾人、藏人和家庭基督徒)強制器官摘取報導的封殺,與大量反映中共宣傳的神韻報導,形成鮮明對比。
現在說到澳大利亞,我有過多起事件。2008年,在邦德大學(Bond University),活動已預訂並宣傳,但他們無解釋取消了,說決定最終。活動改到公共場所,通過網路連線中國,可電話提問。一位自稱中國政府警察的人問:「你怕死嗎?你粗暴干涉我們黨的內部政策。你怕我們報復嗎?我們會報復你,你不怕嗎?」我正準備回答,電話被切斷了。
兩年後,我在布里斯班Sunnybank的昆士蘭中心演講,主辦方是大紀元時報。大紀元辦公室在活動前一兩天遭駕車槍擊,他們認為是因為主辦我的演講。無人受傷,只有窗戶彈孔,他們追車,但車無牌照,駕駛者為華裔。
2018年,維多利亞大學類似,先安排宣傳,後取消,理由是房間超訂。我們另辦公共活動,但活動時間去大學發現,不僅我們預訂的房間空著,周圍房間也全空。
今年在澳大利亞布里斯班,我向澳大利亞移植護士協會提交摘要,被接受,他們甚至發出邀請函,後又取消。理由是所有海報演示者須一視同仁,說我不是受邀演講者(其實是),並要求提前審海報是否符合機構指南。我問指南是什麼,他們不答。我提交的海報就是已接受摘要的複製。他們沒拒絕,但規定口頭演示時我只能回答問題,不能發言,不能帶材料,不能帶人,不能「政治作秀」。澳大利亞的中國領事館積極勸阻政客觀看神韻演出,我見過那些信件,用詞與移植護士協會類似,如「政治作秀」和「關聯」(不說明關聯誰,但領事館信中說是「法輪功邪教機構」)。
在新加坡,今年我入境時被扣留審問幾小時。我提交會議摘要被接受,有人聽說我來,組織公共活動,但需許可,被拒。我抵達時,他們不明白我為什麼來(以為我是被拒活動的一部分)。最終弄清放行。澳大利亞的瑪德琳.布里奇特(Madeleine Bridget)也遭同樣待遇,她也參加會議和那活動,也被扣留審問幾小時。
這些基本上是我個人的經歷。我顯然不是中國人,除了強摘器官和其他(反)歧視工作外,與中國無任何關聯。這不是試圖控制中國人,而是試圖控制關於中(共)國的言論,無論誰來表達。這就是我的故事。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