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女童被輪姦引爆網路後 領導下跪求饒如今卻不管不問(組圖)
馬衣思麼為侄女小燕梳頭(圖片來源:微信)
CDT編輯註:2022年6月,《中國新聞週刊》曾報導甘肅女生小燕(化名)遭多名男子性侵案,事發於2021年7月,當時小燕僅12歲。報導稱,當地公安接到小燕報案後抓獲了犯罪嫌疑人,但不予立案。2022年5月,小燕的叔叔將小燕的遭遇寫成舉報信,公布在社交媒體上。引發輿論關注後,當局推翻不立案決定,重新拘留犯罪嫌疑人。2023年4月,甘肅一法院判處四名被告六年至15年有期徒刑,另有12名公職人員被問責,其中黨紀政務處分8人、調離公安系統等組織處理6人。2024年10月26日,微信公眾號「追月數星的朋友圈」刊文稱小燕確診重度抑鬱症,家庭無力承擔治療費用,已致信當地政府要求提供資金和醫療援助。文章稱,辦案期間有當地領導要求小燕家人不要追究警方的責任,小燕家人拒絕。原文結尾附有公眾號作者與小燕的叔叔的微信聊天記錄。
「老師你好,我是甘肅臨夏12歲女童家屬,想向你求助。」
昨天早上,讀者馬衣思麼(回族名)通過後臺添加我微信並向我求助。我問他有沒有材料,他把《致政府的求助信》發給了我。
我這才知道,他是小燕(化名)的叔叔。兩年前,小燕遭三名男子輪姦的新聞轟動全國。馬衣思麼自稱,為了平息輿論,當地領導跪著求他不要報了,孩子以後的生活、上學、看病,他們管。
今年7月7日,馬衣思麼帶著小燕去北京做了全面的精神檢查,確診為重度抑鬱,有自殺傾向。
「我們現在面臨著高昂的治療費,家屬真的無能為力,本人因為這個案件足足奔跑了三年有餘,負債纍纍,處境艱難。侄女的病情,給我和家庭生活帶來了極大的困擾和壓力。」馬衣思麼說。
為了應對這一困境,他已經嘗試了各種可能的辦法,求助了臨夏市人民法院、臨夏市公安局,「因為之前我堅持處理辦案人員,他們嫌我是個廁所裡的石頭,報復打壓我,以至於現在不管或者就是各種推拒絕。」馬衣思麼說,「孩子上兩天因為自殘,被我接回來了。我感到身心俱疲,生活陷入了絕望。」
小燕出生於2009年3月,住甘肅臨夏回族自治州和政縣的山村裡,父親患有「小腦萎縮」,情緒暴躁,容易傷人,常年被關在家裡,母親在生下她後,未等她足月就離開了這個家。小燕平時由爺爺奶奶照顧,由小叔馬衣思麼在青海打工支付撫養費用。5歲時,小燕右手受傷,被截去了4根手指。
2021年7月暑假,12歲的小燕學會了用奶奶的手機登錄社交媒體。在微信上,開始有成年男子叫她出去玩,被她拒了。7月30日那天,當「網友」提議帶她去公園玩,她想到之前跟奶奶去城裡,奶奶沒有允許她去公園,出於賭氣,她就答應網友去了。
這天晚上,身在青海的馬衣思麼接到母親的電話,說小燕丟了,他當晚趕回臨夏。找了兩天,到8月2日下午4時,在派出所手機定位的幫助下,確認了小燕在離家20多公里的臨夏市中心廣場,他和母親及兩個民警趕到廣場,終於找到正在廣場上徘徊的小燕。
馬衣思麼回憶說,見到小燕第一眼,發現她滿臉驚慌失措,甚至有些驚恐,既生氣又著急的馬衣思麼就打了侄女兩巴掌。挨打後,小燕一下躲到奶奶的懷裡,說她被人強姦了。
據小燕自述,從7月30日下午到8月2日,她被「網友」控制,「強行與我發生了關係,還不是一個人,是三個人,那些人二十七八歲,我想走,他們不讓走,我因為羞恥沒有回家」。
小燕手上留下的刀痕(圖片來源:微信)
陪同尋找小燕的民警來自臨夏州和政縣,由於小燕控訴的強姦發生在臨夏州臨夏市,案件交給了臨夏市公安局處理。警方讓小燕給三名嫌疑人發信息,他們驅車到達廣場後將三人抓獲。
2021年8月6日,臨夏市公安局作出《不予立案通知書》。據媒體報導,此案在最初辦理時,由於嫌疑人都拒絕承認知道小燕不滿14歲,並且是主動約會網友,因此未予立案。
經申請刑事復議、覆核,到2022年農曆新年之後,馬衣思麼打電話催問,臨夏市公安局刑警隊的馬隊長告訴他本案予以立案了,「三名男子抓了兩個,另一男子不構成犯罪,罪名不是強姦幼女,是組織未成年人淫亂罪」。
馬衣思麼感到納悶,因為《刑法》中並沒有「組織未成年人淫亂罪」,相似的罪名為「引誘未成年人聚眾淫亂罪」。果然,此案移交至臨夏市檢察院,檢察院決定不予逮捕,公安抓的人也辦理了取保。
馬衣思麼說,此事經媒體引爆以後,「2022年5月30晚,不知道是誰安排我侄子拿來60萬現金,讓我媽給我說,不要再鬧了,讓媒體不要報導了,我還是沒要錢,我要的不是錢,是孩子一輩子的名聲,要的是法律的公正公平。」
第二天,三名犯罪嫌疑人被臨夏市公安局重新刑事拘留,理由是「涉嫌強姦犯罪」。
案件辦理期間,還有領導來找馬衣思麼,說只要他不追究警察的責任,他們會安排好判決,也就是多判再給點錢,「我說不行,我要的不是錢,要是的是公平正義!必須追究那些警察的責任,那領導起身就走了。」
2023年4月17日下午,臨夏市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馬某甲、司某某、馬某乙強姦案,被告人周某某強姦案。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馬某甲、司某某於2021年7月30日,強姦未成年人。被告人馬某乙對馬某甲、司某某強姦行為提供幫助。被告人周某某於2021年7月31日,強姦未成年人。
臨夏市人民法院認為,馬某甲、司某某、馬某乙、周某某的犯罪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強姦罪,應依法嚴懲。
法院最終對被告人馬某甲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對被告人司某某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對被告人馬某乙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判決被告人馬某甲、司某某、馬某乙共同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精神撫慰金90000元,醫療費、營養費、護理費、交通費、心理疏導費等4500元,共計94500元。
對被告人周某某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判決被告人周某某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精神撫慰金30000元,醫療費、營養費、護理費、交通費、心理疏導費等1500元,共計31500元。
另外,臨夏州市檢察、公安機關12名履職不到位的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被問責處理,其中給予黨紀政務處分8人(同時組織處理2人)、調離公安系統等組織處理6人。
馬衣思麼說,雖說三名男子被判刑,法院也判了12.6萬的賠償金,事情也過去了三年,但侄女的精神狀況一天比一天差,自殘!吃藥!自殺!他帶侄女走訪了很多大夫也無濟於事。
今年七月份,在媒體朋友幫助下,馬衣思麼帶著小燕去北京做了全面的精神檢查,確診為重度抑鬱,有自殺傾向。
小燕的健康問卷結果分析報告單(圖片來源:微信)
「我們現在面臨著高昂的治療費,家屬真的無能為力,本人因為這個案件足足奔跑了三年有餘,負債纍纍,處境艱難。侄女的病情,給我和家庭生活帶來了極大的困擾和壓力。」馬衣思麼說,為了應對這一困境,他已經嘗試了各種可能的辦法,求助了臨夏市人民法院、臨夏市公安局,但都未能有效地解決問題,「如今,我感到身心俱疲,生活陷入了絕望之中。」
在《致政府的求助信》中,馬衣思麼提出兩個請求:
1、請求州委州政府領導給予孩子醫療費用的上幫助,盡早讓專業心理老師對孩子的病情干預。
2、請求州委州政府的領導給孩子換個學校換個學習環境,讓孩子不在活在無盡的流言蜚語中。
另外,馬衣思麼還堅持控告,要求追究當初辦案人員的濫用職權罪,「因為他們涉嫌犯罪了,他們只是換了個工作環境,何曾想過這個女孩子以後一生怎麼辦?在當地怎麼的生活?未來怎麼結婚?」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