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龍:台灣有權實質參與聯合國體系(圖)


外交部長林佳龍表示,台灣有權實質參與聯合國體系,尤其美國國務院近來對於2758號決議的4點說明,可做為新基礎與動能。(圖片來源:中央社)

【看中國2024年10月12日訊】國際紛紛反對中國扭曲聯大2758號決議,成挺台戰場,外交部長林佳龍昨天接受中央社專訪表示,「台灣有權實質參與聯合國體系」,尤其美國國務院近來對於2758號決議的4點說明,可以做為新的基礎和動能。

總統賴清德10日發表首次國慶演說提及,「中華民國曾經在國際社會被驅逐,但是台灣人民從未自我放逐」,暗指聯大第2758號決議的脈絡背景。

林佳龍11日接受中央社專訪時表示,聯大第2758號決議處理的是中國代表權問題,沒有涉及台灣代表權,不能扭曲、排除台灣參與。

他進一步表示,台灣有2300萬人以及民選政府,希望能以民主國家的地位來爭取參與聯合國,這會是一個新的開始,尤其美國國務院近來對於2758號決議的4點說明,可做為新的基礎和動能,爭取加入聯合國和周邊組織。

美國國務院亞太副助卿藍墨客(Mark Lambert)4月提出4點聲明:第一、這項決議未替中國的一中原則背書,不等於一中原則,也不代表國際社會對一中原則有共識。其次,各國與台灣的關係是各國的主權決定,這項決議與此無關。第三、這項決議不是聯合國對台灣最終政治地位的立場。第四、這項決議未排除台灣有意義參與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

林佳龍強調,不僅是美國國務院,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荷蘭、澳洲國會都通過議案闡明,聯大第2758號決議不涉及台灣,也未排除台灣有意義參與國際組織,這是新的國際法以及國際輿論支持。

中共霸權控制國際組織,台灣連以觀察員身分參與都不行」,林佳龍說,政府將與理念相近國溝通,取得國際社會更大支持,尤其是在世界衛生組織(WHO)、國際民航組織(ICAO)、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以及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等處理跨國境問題的國際組織,排除台灣將不利於全球治理。

林佳龍表示,爭取參與聯合國是建立在聯合國精神以及普世價值,沒有人應該被排除在聯合國之外;中共違反台灣民意、從事政治干擾,大家越來越意識到中共橫行罷道,常訴諸脅迫、壓迫,但他國不願與中共正面衝突,不代表中共有國際輿論支持。

1971年10月25日第26屆聯合國大會會議表決通過第2758號決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

林佳龍也說,將以爭取加入聯合國跟周邊組織為目標,雖然目前還沒正式加入,但仍有其他方式參與互動、與各國有很好的交往,也不是沒有聯合國就走不出去國際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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