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打不準無罪 做人有底線是人與獸的分界(組圖)
1989年11月9日柏林牆倒塌,東西德統一。(網路圖片)
對於那些已經被惡政派到現場的施害者,那個「你有把槍口抬高一寸的權力」的故事應該聽過吧?
這個故事發生在柏林牆倒塌之後的德國。1991年9月,統一後的柏林法庭上,舉世矚目的柏林圍牆守衛案將要開庭宣判。這次接受審判的是4個年輕人,30歲都不到,他們曾經是柏林牆的東德守衛。 兩年前一個冬夜裡,剛滿20歲的克利斯和一個好朋友,名叫高定,一起偷偷攀爬柏林牆企圖逃向自由。幾聲槍聲響,一顆子彈由克利斯前胸穿入,高定的腳踝被另一顆子彈擊中。克利斯很快就斷了氣。他不知道,他是這堵牆下最後一個遇難者。那個射殺他的東德衛兵,叫英格·亨里奇。當然他也絕沒想到,短短九個月之後,圍牆被柏林人推到,而自己最終會站在法庭上因為殺人罪而接受審判。
柏林法庭最終的判決是:判處開槍射殺克利斯的衛兵英格·亨里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釋。他的律師辯稱,他們僅僅是服從命令的人,根本沒有選擇的權利,罪不在己。法官當庭指出:「東德的法律要你殺人,可是你明明知道這些唾棄東德而逃亡的人是無辜的,明知他無辜而殺他,就是有罪。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準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權,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
1991年8月21日,蘇聯局勢嚴峻,群眾上街示威遊行,抗議蘇共,國防部長亞佐夫奉命調集軍隊鎮壓示威民眾,他斷然拒絕:「不,我不能派小夥子們去。」之後被捕入獄,但13年後,他被眾人表彰堅持不向民眾開槍的抉擇。
還聽過一個故事,有一次曼德拉庭審之前,公訴人突然撂攤子不幹了,他跑過去跟曼德拉握手,說:我鄙視我所做的事情,我不想把你給送到監獄裡去。
「我鄙視我所做的事情」。顯然,這些人在制度中隨波逐流時,漂著漂著突然觸到了一種叫做底線的東西。他們低頭一瞧,這是哪兒呀?再伸手一摸,這上面都沾滿了什麼東西?於是他們想,老子不幹了。
這裡的底線,是人與獸的界限。 這裡所說的良心義務,提到的人與獸的界限,做人的底線,訴諸的是每個人的另一重身份:你是一個人,你面對的是你的同類。人,是我們每一個人最本質的一種身份。當一個人脫去所有社會身份之後,就會看到,你和所有人都是同類,和所有人一樣,是一個人。正是這個人的身份,讓我們共同分享一種叫做普世價值的理念;讓我們雖然使用語言不一樣,但仍然可以溝通,並且可以互譯成對方的語言;雖然膚色不同,思維活動、心理活動都遵循著大致相同的方式,都能夠接受對方創造的各種文明成果,諸如文學藝術、科技成果。而且人類文明發展日益呈現出一種趨勢,膚色、種族、國籍、文化、語言……都不像過去那麼重要,展現出一種多元共存多元共享的趨勢。
如果人性尚存,六四大屠殺還會發生嗎?中國民主早來到了。 (網路圖片)
不論在什麼時候,都要記住,你是一個人,首先是一個人,然後才是其他那些身份,什麼時候都要守住自己的人性,不要失去悲憫之心,不要聽不見同胞的呼號,不要面對同胞遭受的痛苦視而不見,更要避免那些痛苦由自己親手造成。否則,悔恨會追隨你一生,特別是到了老年,會讓你的面目變得扭曲,讓你的靈魂終日不得安寧。希望記住這句話,善待同類,就是善待自己。善待同類,守住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