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梁國雄:雖成階下囚,但我毋怨!(圖)


圖為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李晴/看中國)

【看中國2024年8月27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懷橘綜合報導)47人案進入第五輪陳情。參與新東初選、經審訊被裁定罪成的香港民主老將梁國雄27日陳情時表示,參與政治運動和社會抗爭近50年,「權力歸於人民」是其終生信守的理念和從政基礎,「今天我雖然成為階下囚,但我毋怨。我堅信人民大於國家,人權高於政權,惟願港人莫失莫忘,爭取民主,守護公義!」

47人案(又稱初選案)是《香港國安法》4年來最大規模的一次檢控。法庭27日起開始處理第五批被告的求情,包括經審訊後定罪的前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前區議員柯耀林,以及全部在審前認罪、參選新界西的8名被告,前立法會議員朱凱迪、尹兆堅、郭家麒;前區議員張可森、伍健偉、譚凱邦,以及前職工盟主席吳敏兒、前學民思潮發言人黃子悅。

梁國雄在陳情書中表示,自己在70年代開始參與政治運動和社會抗爭,目的是改變社會不公,爭取民主自由、實現社會主義,期間從未放棄。「一路走來近50年,黑髮變白頭,長毛成短毛,自由人淪為階下囚,我都是秉持這個理念行事。無論是一介草民還是立法會議員,我都是當仁不讓,透過制度內外各種抗爭,由示威遊行、議會拉布、司法抗爭,到五區總辭變相公投等,爭取政制民主和社會公義。」

他說,在擔任立法會議員期間,已經多次反對政府的《財政預算案》,抗議政府重富輕貧,賤視貧苦大眾,尤其在財政充裕,社會日漸高齡化時,拒絕在《預算案》中撥款設立「全民退休保障制度」。「我未能推動政府改革,辜負全港160多萬長者,一直深以為憾!」

談及參與35+民主派初選計劃的原因,梁國雄說,基於多年的切身體驗,明白必須在立法會中與志同道合者取得過半數議席,才能有足夠壓力令政府推行惠及民生的社會政策。「五大訴求」中的實行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雙普選,更是多年身體力行的目標;正如他所屬組織社民連(社會民主連線)在2020年6月的《決議文》所言:「我們不必寄望議會過半就能翻天覆地,亦不要因未能過半而感到灰心絕望」,無論是「35+」還是「35-」,最重要是持續弘揚抗爭不息的精神,爭取香港人最大的動員,共同改變不公不義的社會現狀。

立法會議員否決《預算案》乃屬《基本法》早已訂明的憲制權力,而今卻成他被判「有罪」的原因。他說,《基本法》亦有處理「憲制危機」的程序,讓行政長官、政府官員和立法會議員一齊面對選民壓力,彼此作出適當的舉措和互動解決爭議。行政長官面臨下台的憲制危機,必須經歷兩次立法會選舉的民意授權,缺一不可!既然否決《預算案》有全體人民授意,行政長官為何不在立法會首度否決時順應民意,推行改革?若行政長官執迷不悟,仍然需要多一次人民授權,才會面對下台困局。因此,議員兩次行使否決權是民意依歸,只是彰顯200萬遊行市民民意,順從60萬初選投票者民願。

最後,他指出,「權力歸於人民」是他終生信守的理念,從政的基礎,更是《中國憲法》對人民的莊嚴承諾!「今天我雖然成為階下囚,但我毋怨。我堅信人民大於國家,人權高於政權,惟願港人莫失莫忘,爭取民主,守護公義!」

梁國雄是香港激進民主派,曾被控「藐視議會(立法會)」而入獄,也曾多次在中共領導人訪港期間抬棺材至會場外抗議。

梁國雄曾擔任支聯會常委,支持平反六四。2004年,在他宣誓成為立法會議員時,在宣誓後,他高呼「平反六四」、「結束一黨專政」及「釋放中國大陸政治犯」等口號。

此外,梁國雄有多項刑事定罪紀錄,全部與示威、集會、遊行有關,他也焚燒過香港區旗和江澤民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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