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法增「黨管保密」習握有機密決定權(圖)


《中共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條例》9月1日實施,其中新增「黨管保密」專門條款,進一步加強共產黨對保密工作的領導。圖為中國解放軍儀仗隊士兵在天安門廣場的紫禁城外行進。(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4年7月25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淨瑤綜合報導)中國國務院7月22日公佈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條例》(下稱保密條例),其中新增「黨管保密」專門條款,進一步加強共產黨對保密工作的領導。有分析指,這次強調「中國共產黨」對這工作的領導地位,形同習近平掌握什麼是「國家機密」的最終決定權。保密法也引發外資擔心,進一步加速外資撤離中國。

新增「黨管保密」

據報道,《保密條例》於今年2月修訂公佈,5月1日施行,共6章74條。國務院6月26日再修訂通過该條例,中共國務院總理李強7月10日簽署發佈,自9月1日施行。

中共司法部、國家保密局負責人表示,這次修訂是「為適應需要」。此次修訂增加「黨管保密」專門條款,要求加強共產黨「對保密工作的領導」。另外還明確網絡營運者對「保密違法案件調查和預警事件排查」的「配合義務」。

修訂後的保密法賦予警方更廣泛的權力來調查“違規”行為。私人公司必須採取措施保護國家機密,涉及洩露國家機密將被法律懲罰。

條例要求每個中共黨和政府部門都要設立自己的保密辦公室,並配備專職工作人員,並製定自己的「國家秘密事項一覽表」。涉密人員未經批准不能出境。

習握有國家秘密決定權

中國維權人士肖育輝接受自由亞洲電臺採訪指出,《保密條例》第二條規定「堅持和加強中國共產黨對保守國家祕密工作的領導」,形同總理李強將權力透過修改讓渡給習近平。

肖育輝表示,一般法律的實施都是由國務院、中央領導,或者相關領導工作組來做,但這次它強調「中國共產黨」對這一工作的領導地位,其中蹊蹺就在,誰決定何謂國家機密?認定權在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手上。肖育輝認爲,決定一個國家安全的權力,不應該交到一個政黨的手上。

「我認爲這條是將國家祕密跟實施,都交到共產黨手中,共產黨最高領導是誰?其實是交到了習近平的手中。」肖育輝說。

中共進一步閉關鎖國

肖育輝表示,《保密條例》於胡溫時期發布,當時的「國家秘密」實施比較中規中矩。但習近平執政後,開始將民生和經濟問題列入國家秘密的範疇。

肖育輝舉例,鄭州721的洪災死亡人數、新冠疫情死亡人數、對經濟數字的評估、油罐車用來裝食用油這些事情,把油罐車的行蹤 、軌跡都當成是國家祕密。但是具體實施之後,共產黨覺得還不夠,推動修改條例以控制更多的經濟民生問題。

他表示,共產黨覺得經濟民生與國際外交關係都對共產黨執政產生威脅,因此要進一步奪走國務院僅剩不多的權力,「繼續掌控、鉗制國內反對聲音,意味中共會進一步閉關鎖國。」

中共政權越來越恐懼

時事評論員李林一對海外媒體表示,十年增加這麼多政權安全方面的法律和規定,而且這幾年中共還封殺了許多對外的窗口,包括總理記者會。「這只能說明中共政權越來越危險、越來越恐懼。即便再增加措施,也無法去除中共最高層的恐懼。」

李林一說:「日後中國民眾要想獲得知情權更難,網際網路更沒有自由,中共的專制黑箱更加封閉和黑暗。」

保密法引發外資擔憂

臺灣的國防安全研究院中共政軍與作戰概念研究所副研究員龔祥生對《自由亞洲電臺》表示,近年來中共持續立法加強保密工作,包括早前的《反間諜法》。《保密條例》進一步加強防範所屬機關、政府單位,把網路、技術、特定相關產業,透過網路將資訊傳到外國。

龔祥生直指,外資公司跟中國在當地設立共同研發公司,研發出來的新科技、新技術,如果被中共認定是國家機密,就不准移出中國或移回母公司。此外,國外媒體派駐中國,不是透過中方正式公開管道、公開出去的新聞記者會發布出去的,都可能被控竊取國家機密。

據路透社報導,保密法引發了在中國經商的外國企業的擔憂。他們擔心,隨著敏感資訊範圍的擴大,這項法律可能會影響他們獲取數位資訊的能力,因為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加大了對國家安全的關注,打擊外國滲透。

報導稱,在中國當局公佈保密法條例之前,修訂的反間諜法,以及限制跨境資料傳輸的法律,給在中國經營的外國公司帶來了挑戰,特別是在盡職調查領域。

去年,中國警方突襲搜查了幾家外國管理顧問公司,包括貝恩(Bain & Company)上海分公司、凱盛融英(Capvision)、波士頓諮詢公司、明智集團(Mintz Group)等。此外中共還以間諜罪拘留了一名日本製藥高層。

本文留言

相關文章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