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宗教局局長崔茂虎受賄千萬元 遭判刑11年(圖)
中共宗教局局長崔茂虎受賄千萬元,遭判刑11年。(網絡圖片)
【看中國2024年7月24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淨瑤綜合報導)遼寧省瀋陽市中級法院7月23日一審公開宣判中央統戰部原副部長、國家宗教事務局原局長崔茂虎受賄案。崔茂虎被控受賄,遭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50萬元;對查封、扣押在案的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據中共官媒報導,2007年至2023年,崔茂虎利用擔任雲南省委組織部副部長、麗江市委書記、雲南省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款項撥付、幹部任用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043萬元。
被告崔茂虎已俯首認罪。
崔茂虎在去年因奢靡享樂、大搞權色金錢交易,以及收賄犯罪等原因而遭到「雙開」。
公開資料顯示,崔茂虎1987年畢業於雲南大學政治系哲學專業。同年7月參加工作。
2007年12月,崔茂虎任中共雲南省委組織部副部長。
2014年7月,崔茂虎任中共雲南省委組織部副部長,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廳長、黨組書記。
2017年5月,崔茂虎任中共麗江市委書記。
2021年5月,崔茂虎任雲南省政府副省長。
2021年11月,崔茂虎當選為中共雲南省委常委。同年12月,崔茂虎接替已赴河南出任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的陳舜,擔任中共雲南省委秘書長。
2022年6月,崔茂虎任中共中央統戰部副部長、國家宗教事務局局長。
2023年3月18日,崔茂虎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同日被免去國家宗教事務局局長職務。
2023年8月,崔茂虎被開除黨籍、公職;9月,他被逮捕;12月,他因涉嫌受賄被遼寧省瀋陽市檢察院提起公訴。
2024年4月25日,遼寧省瀋陽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崔茂虎受賄一案,瀋陽市檢察院指控其於2007年至2023年利用擔任雲南省委組織部副部長、麗江市委書記、雲南省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工程承攬、款項撥付、幹部任用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043萬元。
中共二十大後的落馬高官中已有7人獲刑,包括崔茂虎、易鵬飛、周建琨、張曉霈、何澤華、付忠偉、孫述濤。
根據海外媒體明慧網報導,崔茂虎在任職雲南時曾經參與迫害法輪功,2022年6月,其升任中共統戰部副部長、國家宗教事務局局長。
此前,中共宗教事務局的前兩任局長葉小文、王作安因為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和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