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新規生效 入境中國恐遭查驗手機電腦(圖)


北京國際機場(圖片來源: 公用領域 Getty Images )

【看中國2024年7月6日訊】臺北——中國兩大國安新規星期一(7月1)正式生效,引發外籍人士赴中恐遭查驗手機的憂慮。對此,學者分析,中國無視國際法精神,不斷操弄法律,周邊國家必須合作,才能有效嚇阻。臺灣國安會秘書長吳釗燮也批評,中國接連頒布多項與國安、反台獨和海上執法相關的新規,是將國內立法「武器化」來向外擴張威權。

中國國安部星期一開始實施《國家安全機關行政執法程序規定》和《國家全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授權國安人員在防範間諜、維護國安的前提下,可隨時查驗個人或組織的計算機、手機等電子設備,包括入境的外籍旅客,引發周邊鄰國的警戒。

中國國安新規七.一上路韓國情院警告:入境恐遭查手機

韓國國情院早於上星期四(6月27日)就發布警示,提醒赴中民眾須留意勿在中國透過虛擬網路(VPN)「翻牆」使用通訊軟體,以免遭中國官方扣留或搜查相關電子產品。

臺灣《聯合報》星期一也發布評論稱,中國去年修訂《反間諜法》後,擴大並模糊化「間諜行為」的定義,如批評中國政治社會的敏感言論,或支持香港、臺灣的言行,都被視為違反「中國國家利益」,甚至「危害國安」。

該文提醒,早在兩大國安新規出臺前,多名臺灣學者去年入境中國時就曾遭到盤查,今年6月21日又出臺《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由於台獨的定義再放寬,恐讓赴中的臺灣人更易誤觸國安新規。

不僅入境中國的旅客遭盤查、處罰的風險上升,亞太鄰國更關切的是,中國政府近期頻繁「主動出擊」,透過修法或擴大解釋條文,將中國法律的影響力延伸到境外。

一位因職務敏感、不願具名的臺灣國安高層官員於上星期五(6月28日)的一場簡報會中分析,中國國安相關新規的共同潛在風險,都是定義十分籠統,以方便中國政府任意擴大適用。

這名官員透露,據統計,近年來已有約15名臺灣人遭到中國以國安相關罪名逮捕,懲治台獨《意見》出臺後,威脅範圍更擴及身處第三地的臺灣人,甚至任何支持臺灣提升國防、國際參與的外籍人士。

更有甚者,《海警法》第三號令出臺僅兩天後,6月17日就爆發中國海警對菲律賓軍人過度使用武力事件。對此,臺灣國安人士直言,中國以執法為名,擴張海域主權的聲索,完全視國際法和國際慣例為無物。

中國擴張法律解釋,為海警強硬「灰區行動」撐腰

他說,更值得關注的是,中國武力規模龐大的海警隸屬武警部隊,直接聽命中央軍委,不僅是中國整體軍事力量的一部分,還可指揮數量同樣驚人的海上民兵,以法律爭端為藉口,遂行其「灰色地帶衝突」行為。

這位國安官員說:「倘若中國這些做法沒有受到任何約束,受影響的不只是臺灣和區域內國家,經過第一島鏈水域的各國船隻也將承受中國(海警)武力登檢的風險,也就是,世界各國可能都會受到影響,這是需要共同面對的問題。」

他說,中國近年雖經濟下行,卻絲毫未放緩其透過法律戰向外擴張威權的行徑,周邊國家應採集體行動、主動嚇阻,才能避免情勢惡化,任何遲疑都變相鼓勵中國持續其侵略和擴張行為。

臺灣國安會秘書長吳釗燮上星期二(6月25日)會見美國國會「美中經濟暨安全檢討委員會」訪問團時也直指,中國「將其國內立法武器化,作為威權擴張的手段」。他呼籲美方發揮影響力,鼓勵理念相近國家共同譴責中國發動的法律戰。

吳釗燮說,中國近期以懲治台獨的22條《意見》擴大威脅臺灣,6月中則增訂《海警法》第三號令,授權其海警未經審訊即可拘押外國人和船隻長達60日。

宋承恩:中國法律論述殘破,違反國際法精神

在臺北的遠景基金會副執行長宋承恩也說,中國現雖將法律作為對外侵略的武器,但其法律主張或執法手段皆有不合邏輯處。

也是國際法學者的宋承恩說,2016年的南中國海仲裁案早已判定,中方的「九段線」主權聲索不具國際法基礎,但八年來,國際社會仍無法阻止中國以各類強勢手段「執法」。

另外,他說,中共指控台獨行為是「分裂國家」的犯行,但中國對臺灣本來就不擁有主權,何來管轄權?宋承恩批評,一國政府片面把他國的政治主張定義成分裂國家罪刑並施以刑罰,甚至追訴他國國民,不僅非常荒謬,也明顯違反國際法。

 

 

宋承恩還說,中方稱將對台獨被告「缺席審判」,嚴重違反法治原則,因放眼全球,就連國際刑事法院對俄羅斯總統普京發布逮捕令,控其犯下戰爭罪等,也未有缺席審判的這種荒謬打算。

宋承恩指出,歐美國家雖也有國安、叛亂等相關法條,但都須經過完整的司法審判,也在上訴和保護被告權益等制度下運作,但這些前提條件中國「一項都沒有」。

宋承恩告訴美國之音:「中國(法律)論述是殘破的,因為它不是用法律保護人民權利、界定國家權力,而是一個國家的工具,完全跟法律原本的角色是不符合的,變成是投射國家往外擴張跟壓迫的工具,因此,我們會說,它(中國)把法律武器化了。」

胡逸山:中國「國安至上」,無視普世價值

宋承恩分析,中國近期各種法律作為,從海上執法、懲戒台獨、港版國安法、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到兩大國安新規等,共通脈絡皆是中國政府對「安全至上」的偏執下,積極運用法律手段。

新加坡國際事務研究所資深研究員胡逸山也同意,中國在境內外大舉動用法律手段,是出於「國家安全至高無上」的要求。

他說,中共的威權統治與西方國家所奉行的自由、民主、保護個人隱私等「普世價值」有著巨大差異,中國的法律也純粹是中共確保絕對掌權的工具。

以海警三號令為例,胡逸山認為,其目的是展現中國在國際公法上所定義的「實質控制」;至於高調宣布重懲台獨,也是在展現對臺灣人的實質控制和震懾。

儘管美、日等先進民主國家對於中共的作為已經有所警覺,並遏止中共過度擴張,但胡逸山直言,現今國際局勢漸走向「兩極化」,不少發展中國家恐仍站隊中國,會配合、容忍中國以法律擴張霸權。

胡逸山告訴美國之音:「很多發展中國家很依賴中國財政、貿易上的各種援助,當然他們就會符合中國方面的這種做法,你可以說是掩耳盜鈴;也可以說是,把跟中國在南(中國)海上的衝突盡量地淡化。」

姜皇池:各國合作才能嚇阻中國在臺北的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姜皇池指出,中國「法律武器化」的操弄非始於近期,而是長期布局。他說,以反台獨為例,中共早於2005年就通過《反分裂國家法》,但近年才自認有足夠實力去執行,所以才出臺《意見》進一步落實相關法條。另外,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也是從香港1997年回歸之初就釋出信號,20年後才終於完成立法。

姜皇池指出,中國政府無法治精神,法律只是其與西方民主國家對話的宣傳工具,但問題是,只要中國法律制定得夠完備,西方法治國家還是得尊重。就實務而言,中國也恐不會貫徹自己制定的法律,這從中國政府幾十年來任意解釋法條,甚至直接修改就可看出來,因此,他呼籲,周邊國家無需對中國法律效用有太高期待。

姜皇池告訴美國之音:「它(中國)最後目標還是在尋求使用武力的合法性,將來它無論使用武力或者強制手段,都希望至少在國際法上讓西方國家沒有理由去苛責它,或者來協助臺灣。」

面對中國一邊出臺新法,一邊以海警實力展開灰色地帶作戰,姜皇池認為,周邊國家唯有合作才能形成嚇阻,否則單憑個別國家的實力,很難有效遏制中國的野心。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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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莊志偉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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