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議院通過表決 認定司法部長加蘭藐視國會(圖)
2022年8月11日,美國司法部長加蘭召開有關請求公開川普海湖莊園搜查令的新聞會。(圖片來源:Drew Angerer/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4年6月14日訊】美國國會眾議院週三(6月12日)投票表決,認定司法部長加蘭(Merrick Garland)藐視國會。加蘭拒絕向國會共和黨人提供總統拜登接受特別檢察官羅伯特‧胡爾(Robert Hur)調查時的錄音資料,引發了這一事件。
事件起因在於,眾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吉姆‧喬丹(Jim Jordan)和監督與問責委員會主席詹姆斯‧科默(James Comer)帶領共和黨人,要求司法部在4月初前移交拜登與胡爾約談的完整音頻。然而,司法部只提供了音頻的文字筆錄,並未交出完整錄音。加蘭辯護稱,已盡最大努力提供相關信息,並警告完整音頻的披露可能影響未來證人與司法部的合作。
特別檢察官胡爾今年2月在一份報告中,對拜登處理機密文件的情況進行了調查。報告稱拜登是一位「富有同情心、善意、記性不佳的老人」,檢方難以說服陪審團對他定罪,因此決定不對其提出指控。共和黨人則希望通過獲取完整音頻,來驗證他們掌握的文字筆錄是否準確,並指責司法部存在雙重標準。
民主黨人則批評共和黨人試圖從胡爾與拜登的五小時談話中挑出發音錯誤或短暫的口吃來攻擊拜登。司法部已向法庭提交文件,證明筆錄與音頻沒有實質性差異。而在傳票截止日期前,白宮援引行政特權,阻止了錄音的發布。美國總統享有向法院、國會和公眾隱瞞某些信息的權利,以保護決策過程的機密性。
眾議院投票認定加蘭藐視國會後,建議司法部對其提起訴訟。但司法部內部備忘錄顯示,鑒於拜登援引了行政特權,加蘭將受到保護,免於藐視國會罪的起訴。備忘錄指出,近70年來,沒有任何政府官員在總統主張行政特權的情況下,因未遵守傳票而受到起訴。
藐視國會罪是國會對行政部門的一種制衡機制,屬於輕度刑事犯罪。國會投票只是法律程序的開端,最終由檢察官決定是否起訴,再由陪審團裁定是否有罪。一旦司法部決定起訴,違規行為可能被處以高達10萬美元的罰款和一年內的監禁。前總統川普(特朗普)的兩位盟友班農和納瓦羅,均因此入獄服刑。
在歐巴馬和川普執政期間,時任司法部長霍爾德(Eric Holder)和巴爾(William Barr)也曾被國會認定藐視,但司法部並未對他們採取實際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