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中國變天 香港自由光輝難再現(圖)


港府實施《港版國安法》後,香港的基本自由與人權遭到了破壞。有分析指,除非中國發生根本的變化,否則香港的自由光輝難再現。(圖片來源:Adobe Stock)

【看中國2024年6月13日訊】(看中國記者張信燕、李淨瑤採訪報導)自2020年港府實施《港版國安法》後,香港的基本自由與人權、媒體聲音被壓制,以及市民被禁止遊行集會。香港的法律體系也因為國安法受到嚴重的破壞。前香港立法會議員單仲偕接受《看中國》採訪表示,自從涉及國安以後,香港的司法制度已經崩潰,國安法與23條只是被利用來鎮壓和清洗異見人士的法律。他認為香港自由光輝難再現,除非中國發生根本的變化。

中國發生根本變化 香港自由光輝再現

目前有數百人因為國安法被政府拘捕,其中包括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三年多前,55名民主派人士參與2020年立法會初選而被逮捕,其中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5月30日,香港高等法院宣判「47人案」,16名不認罪被告中有14人罪成,兩人脫罪。

國安法針對民主人士,未來香港還有民主、自由嗎?

前香港立法會議員單仲偕表示,2020年國安法在香港實施後,香港已經是大方面轉變。2021年,政府將所有參與初選的人逮捕過後,香港已經沒有了反對派,沒有了民主派人士繼續在香港活動。其它如公民社會、工會或媒體都被逼結束業務,香港沒有了公民社會發表意見,很多媒體人士也遷移到海外。

「香港很難有昔日的自由光輝,直到中國有根本的變化,香港才有根本的變化。我看不到香港短期內會有明顯的變化,三級議會的選舉包括區議會、立法會和特首的選舉都已經改變制度,從過去的『港人治港』變成了『愛國者治港』。」

在愛國者治港下,候選人都要被篩選,只有愛國者才會被提名。簡單地說,民主派人士沒機會參與。

英國法治體系與香港做切割

近日,香港終審法院再有3位外籍法官宣布辭職,其中一名英國籍法官岑耀信最近在英國媒體撰文直指,香港政治氣氛壓迫,使得法官無法做出獨立判決,「香港法治正陷入危殆」。

單仲偕表示,其實在國安法生效後,香港已經沒有新任的法官來自英國。英國是中英聯合聲明的簽署國,他對香港有一定的道德責任。「終審法院本來是要延續英國的普通法,所以終審法院的法官很多都是來自英國。這個延續會增強國際社會和香港人的法治信心。」

現在英國對離任或不願續任的英國法官表示理解,這是一種包容的說法。「我相信英國的政治力量不想英國的法治體系和香港的法治體系有任何聯繫,他們想要切割。簡單地說,他們不想給任何光環給香港的終審法院和香港的法治制度,因為香港的法治制度偏離了英國建立了幾百年的普通法。」

單仲偕指,如今的國安法是人大常委頒布生效的,「不是經過香港討論、制定、有民選成份的議會審核過的。」香港國安法的制度是和2019年有關的,當年香港出現民主運動,中共急於鎮壓而頒布了國安法。

「其實香港在用國安法和23條來鎮壓所有的異見人士,清洗所有的異見人士,令到這些人無論身處在香港或海外,都要噤聲。尤其是23條,任何人如果繼續發聲,他們有機會被控試圖顛覆國家政權罪,他們一回到香港就會被逮捕。這是政權維護它們自己的一種方式,鎮壓異己的一種方式。」

香港司法制度崩潰 

47人案的法官都是由特首親自挑選的,可以在沒有陪審團的情況下審理47人案。這引起外界質疑,政府不再遵循英國的普通法的體系,並造成「亂判」。

對此,單仲偕表示,大家都預測47人案的判刑會很重。在國安法生效後,法官方面已經有區分,開始有國安法官,專門審理和國安法有關的案件。「法官不會參考國際的案例,只會參考國安法和基本法來處理。簡單地說是受制於國安法惡法的限制,另外法官是被挑選過的,理念比較靠近中共的人士才會被挑選。」

他們可能有個潛規則,如果判刑不夠嚴重,就會影響自己的仕途。所以,他們會判得很嚴重。大家明白,終審法院的上面還有人大常委可以釋法。「一旦涉及國安的事件,香港的司法制度就已經崩潰了,完全與內地看齊,甚至比內地有過之無不及。」

過去數年,有數百人因為國安法而被捕,許多人被拒絕保釋,並且長期被拘留。這種做法合法嗎?

單仲偕表示,合法不等於合理。因為國安法和23條賦予司法機構有權力那麼做,只能說他們的判案是合法,但不表示他們合理合情。

「從普通法的角度來看,一日沒定罪,就是自由的。但國安法將這個說法推翻了,如果被認為危害國家安全,就不能被保釋。只能說,這些法官是根據法律那麼做,是合法,但不合理,也不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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