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圖)
法律 (圖片來源: Adobe stock)
【看中國2024年6月13日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抽象空洞的概念口號。在美國,這個話代表的,是一整套內容具體翔實的司法程序。政府認定你犯了罪,能做到,必須做的,是將你的案子,交給法庭審理。法庭審理,需要陪審團的十二個陪審員,一致認定你有罪你才有罪。庭審怎麼搞,陪審團怎麼產生,都有固定的程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簡單直白,意思就是不管定誰的罪,讓誰坐牢,政府都必須走這個程序。
有了刑事案件,地方警察刑偵隊負責偵查。負責偵查的刑警,收集人證物證,報告給地方檢察官。檢察官看完報告,認為案子破了,到刑事法庭請求法官發逮捕證,抓犯罪嫌疑人。這個過程中做事的三方,刑警,檢察官,法官,分屬的是首長通過直選上位的互不統屬的機構。指控任何人刑事犯罪都是大事,關抓人這個權力的籠子,要上三把鎖,都開了,才能抓人。
被抓的第二天,把犯罪嫌疑人帶到法庭上,法官問你認不認罪。你只要認罪,這個案子就審完了,接下來,法官判你的刑期。一般是認罪從寬。認罪是幫政府法院省麻煩,所以處罰會輕一些。不認罪,就定個日子,一兩個月後開庭。從這一天到開庭,犯罪嫌疑人該呆在哪兒?只要不是特別重的案子,法官就問你,想回家還是在牢裡等,想回家,一般要交押金保證不逃跑。這樣的處理咋一看不公平,沒錢的坐牢有錢的回家。其實不然。法庭的押金是一門生意。你沒錢不要緊,有人幫你交你付利息。利息要高些,但不是高利貸。幾萬塊的押金,一兩個月的利息沒什麼大不了。當然真窮,不想交押金,坐牢也沒什麼大不了。在牢裡政府供你吃供你喝,沒人敢為難你。
你回家等開庭這一段,大家對待你,和被逮前,原則上沒有不一樣。只要庭審沒有完成,你就還是清白無罪。這個在美國,叫無罪推定(Pre-assumed innocence)。川普(特朗普)總統被逮捕了四回,兩回是聯邦司法部,兩回是州檢察官,但是在案子沒有開庭審理前,他照樣滿世界跑,開會募款,競選下一任總統。
回到原來的話題。犯罪嫌疑人回了家,法庭就忙開了。把選民名單拿來,隨機抽幾百,給他們發信,幾月幾號,到法庭報到,面試做陪審員。法庭的信,是命令不是請求,你有正當的理由,可以寫回信申請豁免,得到批准才可以不去。都去了,檢察官和嫌疑人的律師跟你們一個一個面談,兩邊都認為你行,你就入選陪審團。一件案子,選十五人左右,十二個是陪審員,其餘是候補。人數湊夠了,其它人白跑一趟,回家。陪審員候補陪審員,開庭都必須準時到。每個社會每個人,事情都有輕重緩急。在美國,做陪審員是最重要的事,上班工作,必須放在一邊。也就是跟老闆說一聲,不是請假不扣工資。
指控嫌疑人的證據,要給他的律師先看。開庭檢方辯護方出示物證,詢問證人,法官維持秩序,決定什麼該問,什麼不該問,陪審團在一邊聽。法庭辯論結束。陪審團開會,決定犯罪嫌疑人有沒有罪。如果十二個陪審員一致同意有罪,這人就是罪犯。十二個陪審員一致同意無罪,當庭無罪釋放,以後任何地方,哪怕又發現了新的確定無疑的證據,也不能再辦他。只要有一個陪審員和大家的看法不一樣,這次庭審就沒有結果,嫌疑人當庭釋放。不過釋放不是無罪釋放。檢察官要是不死心,又有了新證據,這個案子可以重審。陪審團判了有罪,由法官決定刑期是多少。這是初級法庭的判決。
你對法庭的判決不服,可以上訴。每個州有中級法院,高級法院。他們的工作,是審核上訴的案子。但是中級法院不多,高級法院一州一個,每個案子都要討論投票,案子看不完怎麼辦?沒有怎麼辦,慢慢看總有看完的時候。這樣一級一級地審核,錯案不可能沒有,但是被別人栽贓陷害,基本不可能。
如果案子太重,陪審團判了有罪,檢察官要求判死刑,法官就不能判,把陪審團叫回來,說這個案子還沒完,你們再討論該不該判死刑。全體同意,就是死刑,有一個不同意,就不能判死刑。判了死刑,也不用太著急,可以上訴,離真死遠著呢。死刑判決,一級一級法庭都必須受理,法官們對死刑案的庭審記錄,都是反反覆覆看,每一級法院,能拖則拖。把能夠上訴的地方過一遍,從判決到執行,最快也得有個十年。美國沒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這樣的事,起碼是緩期十年執行。有一半的州,乾脆沒有死刑。
舉一個大家常說的例子。在美國,如果你是名人富人,犯了罪,因為有錢可以請好律師,和沒錢請律師的窮人,結果可能會大不一樣。現成的一個例子,是辛普森(O.J.Simpson)殺妻案,最後居然無罪釋放。窮人不可能是這樣的結局。但是事實上這樣的結果,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矛盾。
另一個例子,是最近舊金山費城,有人成群結夥,公然到商店搶劫,警察居然不管,大家都不理解。為這個事罵民主黨左派的不少,拿它做例子批判美國的也有。其實呢,政府不管,是因為沒法抓沒法管。參加搶劫的人窮,搶劫沒傷人,後果也不算嚴重。把他們都抓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一個都要過庭審,不知道要花費多少法律資源。判了他有罪,也就是管吃管住,蹲一兩個月的班房,他自己首先就不在乎。犯罪的人和事很多,政府不可能事事都抓。他想抓也抓不過來。所以這些人,政府就選擇不抓,因為抓不勝抓。這個與法律面前平不平等,沒有關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說只要你抓他,就必須走同樣的庭審的程序。再說了,被搶的店主,都是買了保險的,得了賠償,關店走人就是了。這些人搶劫的最終結果,是把自己居住的地方環境,越搞越糟,到頭來還是害了自己。
美國的城市,有些社區真的很糟糕沒法住,政府花多少錢,使多大力氣,都沒辦法治理改善。發福利買平安,大家乾脆就都吃福利不工作,治安更亂。九十年代初,加州向小平同志學習,從重從快,嚴厲打擊,定了個三次出局的法,不管大罪小罪,只要你犯三次,一律無期徒刑,結果判了不少小偷小摸無期徒刑。這個不單不人道,也沒有用,後來只好取消。社會是人的社會。自由民主,不是包治百病的靈藥。人本質上都不是什麼好東西,不管是什麼樣的規矩制度,人的社會,都會有很不堪的地方。不過民主社會的這些不堪,都在明面上;但是專制社會的不堪,政府必須拚命地藏著掖著。
(文章授權轉載自CND。原文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