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警船又闖「金門禁限水域」背後有何目的?(圖)


5月6日下午,中國海警有4艘船編隊航闖入金門南方禁止水域。(圖片來源:中央社)

【看中國2024年5月7日訊】(看中國記者李佳琪綜合報導)4艘中國海警船編隊6日下午航入金門南方禁止水域,台灣海巡也派出3艘巡防艇廣播驅離,他們強調中方這種行為是刻意進入,已嚴重破壞兩岸穩定和航行安全,將會持續偵蒐監控。學者分析,中國海警透過一次次動作試圖建立管轄事實,侵蝕臺灣在金門水域管轄權,其中也有對即將就職的賴政府施壓、表態目的。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金馬澎分署發布新聞稿指出,繼中國海警船3日航至金門附近海域後,6日下午3時30分再有14608、14604、14512、14603共4艘中國海警船,再次編隊航入金門南方禁止水域,臺灣海巡署派出巡防艇對應,中方船隻下午4時37分陸續航出禁限制水域。

海巡署金馬澎分署表示,中國海警局近期密集集結中國海警船以編隊方式,刻意航入金門南方禁限制水域,海巡署金馬澎分署除運用聯合情監偵全程監控外,並預置及派遣巡防艇「併航」應對,實施搜證監控、廣播驅離。

金馬澎分署強調,金門南方海域海上交通繁忙,而且是此一海域重要航道,航行、進出港溝及錨泊等待進港船隻甚多,「中方以編隊方式在此水域高速航行,已嚴重破壞兩岸和平穩定、影響海上航行安全及交通秩序」,呼籲中國應立即停止此一危害航行安全行為,並以對等相互尊重原則共同維護海上秩序,確保兩岸人民安全與福祉。

海巡署強調,針對金門海域的中國海警船以不定期、無預警方式編隊航入禁限制水域,海巡署將全天候以各種偵搜設備監控,「在不挑釁、不衝突、不迴避、不示弱原則下,堅定執法立場」,對於航行臺灣禁限制水域的大陸公務船舶予以驅離,確保海域航行安全與秩序。

中華戰略前瞻協會研究員揭仲7日對中央社表示,從2月14日金廈海域事件後,中國推翻禁限制水域默契,透過一次次駛入禁限制水域動作,累積管轄例證以試圖建立管轄事實,侵蝕臺灣在金門水域的管轄權。

揭仲提到,中國海警船進入禁限制水域也有對即將就職的賴清德政府「下馬威」味道。中國海警屬於海上執法武力,其船隻出現在金門禁限制水域,有對臺施壓、表態目的,由於沒有動用到軍隊,又不至於對區域情勢或是中美關係過分衝撞。

揭仲說,幾次觀察下來發現,臺灣海巡署訊息多為落後,這樣等於將詮釋權留給了中方,中方可以透過影片、文字去宣稱「驅離了臺灣海巡艇」,建立臺灣的管轄權愈來愈弱印象。揭仲提醒,在灰色地帶行動中,「敘事戰爭」是重點,誰可以在第一時間拿到詮釋權、話語權,其就可以有問題界定、第一印象主導權,這將會影響民眾對於事件的認知、感受;他建議海巡署應該主動、即時地對公眾說明,這可讓民眾對政府更有信心。

臺灣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陳世民則表示,2月14日金廈海域事件後,北京持續操作這個事件,透過否認中華民國主權管轄等方式持續施壓,推估5月20日總統就職日前,相關施壓動作不會少。不過不會擴大為軍事衝突。陳世民認為,中共對臺採取一貫的「兩面」手法,一方面讓中國海警船進入金門禁限制水域;另一方面又邀請臺灣政治人物前往大陸會晤官員,這些一連串動作都帶有統戰目的,試圖分化臺灣社會。

陳世民表示,中國海警船一再地侵擾金門禁限制水域,這也可能引起金門民眾反感。金門地理位置特殊,向來對於中國態度較為友善,如果施壓、威嚇措施惹來金門民眾反感,少了金門作為兩岸的中間聯繫,對有統戰意圖的北京來說,恐不是件好事。

另據聯合報報導,國民黨立委羅智強6日向行政院提出書面質詢表示,針對近日金門海域周邊事件頻發,未來金門海域如何應對「新常態」成為臺灣捍衛主權與尊嚴的焦點,但政府皆無說明政府據此所制定應處機制,為捍衛國家尊嚴、保護臺灣人民免受驚擾,就海巡署及國防部現有與精進應處機制等相關事宜,要求行政院說明。

對此,國防部回應表示,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9條第1項規定,大陸船舶、民用航空器及其他運輸工具,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進入臺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臺北飛航情報區限制區域;同條第2項規定,前項限制或禁止水域及限制區域,由國防部公告之。國防部前於民國81年10月7日即依據兩岸條例規定劃設限制、禁止水域且歷經公告修正迄今,雙方執法機關均依此進行相關水域執法工作,並多次展開執法及海上救難合作。

國防部進一步指出,另依兩岸條例第32條第1項規定,大陸船舶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主管機關得逕行驅離或扣留其船舶、物品,留置其人員或為必要的防衛處置。現行「禁止、限制水域」執法任務是由海委會海巡署負責,而國軍依據「海岸巡防機關與國防部協調聯繫辦法」及「海上任務綜合支援協定書」提供支援,透過雙方聯合情監偵平臺,加強橫向協調聯繫,共同監控臺灣周邊中共艦船軍事、非軍事活動及海上兵力部署動態,研判後續可能行動,並相互通報支援、協同應處。

國防部表示,一經發現異常,海巡署將視況依相關標準作業程序及各類突發狀況處置原則即時應處,並同步通報陸委會透過兩岸聯繫管道加強與陸方溝通,避免造成誤判、衝突及情勢升溫,確保兩岸關係和平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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