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耀被埋屍 賴建平律師:中國教育出大問題(圖)


民陣加拿大主席賴建平律師(看中國攝)

【看中國2024年3月28日訊】(看中國記者肖然採訪報導)近日河北邯鄲呃十三歲少年王子耀遭遇三名同學殘忍殺害埋屍的案件引起全網震怒,很多中國人尤其家長都認為應該要對這三個未成年初中生判處死刑,嫌疑人最終會被如何判刑受到高度關注。《看中國》對曾為北京律師的民陣加拿大主席賴建平進行了專訪,他預測了三名嫌疑人可能會遭到何種審判,並表示,該案凸顯專制制度造成中國教育出大問題,尤其無神論洗腦教育的惡果越來越顯露出來。

記者:因為這個案子比較特殊,三名殺人犯還不滿十四歲。對他們的刑事追責,需要中共最高檢的表態。賴律師,請您分析一下,從中國刑法這方面來看,您認為這個案子該怎麼判呢?中國最高檢察院會怎樣處理?

賴建平:根據中國現行的刑法,這三個凶手還沒到法定責任的年齡,所以不可能承擔刑事責任,不管民憤有多大,不管社會輿論怎麼樣憤怒和不滿,一個正常的法治社會,還是必須要堅持依法辦案,必須堅持無罪推定、罪行法定這兩個刑法上的基本原則,不能因為現在出了這個問題就去做沒有法律依據的審判。

如果社會公眾或者整個國家的立法機關覺得目前的法律滯後,沒有辦法有效打擊犯罪、懲罰或者震懾犯罪行為,那麼應該趕緊亡羊補牢,去修訂、修改中國的刑法,但是在法律修改之前,仍應該按照原來的法律去定罪量刑,追究責任。

有罪就是有罪,沒罪就是沒罪,到法定責任年齡就是到了,沒到就沒到,不該承擔刑事責任,就不能承擔刑事責任。

因為這叫法權行為,以後法律改了,那是另外一回事,法律沒改之前是不可以去枉法裁判的,這個和公眾輿論、和犯罪行為的性質多麼惡劣,都沒有關係。

在這種情況下,必須堅持刑法上的基本原則,哪怕是放縱一千也不可以亂判一人。這是從真正的法治、保障公民基本權利和自由的角度來看刑法的實施的。

就跟當年美國辛普森案是一樣的道理,美國人民都知道辛普森就是殺前妻的人,但是因為美國法律上有瑕疵,最後陪審團判定辛普森無罪,對吧?不能因為全中國、全美國、全世界人民都很憤慨,所以陪審員就認為他有罪了,所以可以置刑事訴訟法於不顧,可以把警察在偵查案件過程中的嚴重的失誤不當回事。

因為如果這個口子一開,法治的精神就沒有了。那以後任何案子,警察都可以隨便的亂辦案,都可以保護這個法定的程序,那麼就反而會更容易讓警察用執法權構陷公民。所以寧可讓辛普森無罪,也不能讓他在這個訴訟法律程序上有瑕疵的時候去判。

記者:現在這個案件引起輿論的很多討論,說是不是和農村留守兒童的問題有關係。因為這幾個未成年人嫌犯都是留守兒童,包括王子耀也是留守兒童。您怎麼看?

賴建平:我覺得這個留守兒童的問題是次要原因,最根本的原因還是社會教育、學校教育問題。因為任何一個個體他都不是天生犯罪的人。這個環境對個人的成長,對個人的行為塑造具有極重要的根本性的決定性的意義。

對於青少年而言,主要是教育環境。這個教育又包括兩個方面,一個是學校教育,也叫社會教育,一個叫家庭教育,即家教。社會教育主要是取決於一個政權的性質。因為有什麼樣的政權,就會有什麼樣的教育方針政策,他有什麼樣的教育內容,就會側重什麼不側重什麼,凡是專制國家的教育,都是要為專制統治服務的。所以中共治下,中國是典型的專制國家,中國的學校教育、社會教育,他典型的是什麼呢?是要為專制統治服務,要培養專制制度的捍衛者。所以它的學校教育有兩個特點,第一,重智力、重學業教育。但是輕道德、輕個體人格培養這方面的教育。

也就是說它讓你儘可能多的掌握所謂的科學文化知識,但你這個人人品怎麼樣,你的行為舉止行為規範、你的道德情操、你個人的一些人格塑造,他是很輕忽的,很輕視的,這是一方面。

第二方面呢,它要進行道德教育,用中共的話說叫思想政治教育。

那麼這套思想政治教育的內容不是像西方社會一樣,告訴你如何的培養自己,獨立思考啊,尊重他人啦,把人當人看啦,跟別人和平友好相處啦啊,做人要有底線了,要有禮貌啦,要尊重別人了,他不是進行這套教育,而是進行這個所謂的愛國主義啦,所謂的為公共為集體獻身啦,給他們打雞血,讓他們從小養成同仇敵愾,仇視共產黨認定的那些其他西方資本主義,要為國家為人民為民族,隨時奉獻生命,學習是為了挽救國家、為了復興國家、拯救振興中華,是一套大而空的玄而又玄的這麼一套教育。

但我們可以看到西方社會就完全不一樣。西方社會基本不跟你講這些,什麽你學習是為了集體、為了國家民主、為了振興美國。他就告訴你,最根本的是你每天的日常行為規範,你在學校裡邊,你甚至連摸別人都不可以。

我的孩子從小學一年級開始在加拿大上學,在任何學校裡邊遇到一點點事,學校馬上打電話讓家長來,就算跟別的孩子有一點身體上的接觸,他都很當回事情,因為他們覺得這就已經是嚴重的有某種行為傾向了。所以他教育孩子絕對不可以霸凌別人,絕對要尊重別人的基本權利、人格,要跟別人友好相處,不可以任意侵犯他人。所以中共的整個教育內容完全是一種洗腦教育。思想政治、品德教育就是洗腦,把中國兒童培養成沒有思考能力、沒有道德情懷、沒有個人的基本自律,這樣的一群所謂的愛國粉。

這是從學校教育的角度講的。其次是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有兩個問題,在中國農村有大量的留守兒童。

很多人為了謀取生存的基本條件,外出打工,把老人小孩留在原籍,讓老人去照顧這些孩子。

老人照顧隔代孩子會溺愛,又有各種各樣的問題,很多情況下思想觀念、生活習慣,各個方面都格格不入。所以老人管孩子就很難管,老人家很難用符合現代社會、現代文明的內容,告訴孩子在學校不能霸凌,要尊重別的小朋友,要跟別人友好和平相處,要有道德。相反,在家庭裡面的教育恰恰是一種霸道的教育,仇恨的教育。如果孩子在學校受到點委屈,不管是爺爺奶奶還是父母,他可能會告你,哎呀,你怎麼會那麼懦弱無能呢?你怎麼會那麼膽怯呢,你應該打回去啊,你應該如何弄呢。

他會給孩子灌輸一種復仇、一種反抗、一種去跟別人死磕、一種跟別人去戰鬥的理念,而不是說「你應該相互謙讓」。他很難做到這一點。因為中國社會上充滿戾氣,民間老百姓和社會,共犯互害的那種冤冤相報、睚眥必報這樣的思想,也是根深蒂固的。

所以家庭教育又出問題,如果父母在外地打工,沒有父母在身邊,爺爺奶奶輩兒,或者甚至其他的旁系或直系親屬,外公外婆,那就更難。

這樣就引起了學校教育本身是偏口的,是有問題的,不注重人格培養、不注重尊重他人的教育方式和內容。那麼家庭教育不但沒有彌補學校教育的不足,反而可能會把很多戾氣和毒素帶進他們的教育中去。

所以這兩個因素加起來就導致現在的中學生,要麼就是那種小粉紅,信誓旦旦,就跟義和團小成員似的,要麼就是那種充滿著戾氣,充滿私利、靠個人奮鬥等,整個是小戰狼那樣的意識形態。

所以很少看到小學生、中學生彬彬有禮,或者是能夠比較像西方的現代小學生、中學生那個樣子。

所以,我個人認為歸根結底就是學校和家庭兩方面教育造成的這麼一個結果。

那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教育思想?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教育結果?

為什麼不能像西方一樣進行教育,那就是政治制度決定的專制制度,決定了它的教育必須要為政治、為一黨專政、為專制獨裁服務。

所以就形成這麼一個悲劇,整個社會從老到少充滿著戾氣,充滿著自私,充滿著慾望,充滿著仇恨,人和人之間共犯互害,底層社會之間到處是復仇,到處是冤冤相報,到處是血腥復仇,他就成了這樣了。

所以這三個小凶手小魔王,據說半年前就在網路上,揚言要把被害人活埋了。據說這個被害的孩子還向家長還向一些人發了求救的信息,但是沒有人理睬,沒有人去太多的關心關注,最後釀成這個悲劇。

所以整個中國社會就是一大群戾氣叢生的這樣一群國民,後果是不堪設想的,而且隨著經濟形勢、政治形勢、社會形勢的惡化,這個東西恐怕會越來越普遍,這既不會是第一個,更不會是最後一個惡性事件。

所以這個問題必須要引起高度的重視。

記者:看到這個案子發生後,3月18號又有一起山東臨沂中學多名男學生聯手圍毆一名學生,甚至將垃圾和泥土強行塞入被害學生的口中,現在施暴者全部被捕。所以,王子耀被害確實不是單一的事件。您認為現在中國社會變成這樣,跟中共這麼多年來用無神論洗腦有沒有關係?傳統的古代的中國人都知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做了壞事肯定要遭到惡報的。如果是信神的社會,他還會約束自己的行為。

賴建平:那當然也有關係,這還是屬於教育範疇,屬於學校教育、社會教育的範疇,就是他教育的內容。因為你如果是有宗教信仰的一個國度, 無論是在家庭,在社會,大人小孩總是會有某種宗教信仰的價值理念或道德情操。

比方說,如果一個家庭信佛教,那麼他可能在日常生活裡邊更多的去弘揚一種積善、行善積德的理念。因為他相信因果報應,相信要積善,以便來世有更好的一個報應,所以他就會不知不覺的自律、約束自己,並且儘可能的減少一些攻擊,野蠻霸凌的行為,儘可能的包容謙讓,毫無疑問,不管你信任何宗教,如果真有這樣的宗教情懷,他或多或少是有一定幫助的。

相反,中共創造的是無神論,看誰拳頭大看誰牛,你能壓得過別人,你能夠戰勝別人,那你就是強者、就是勝者,你就可以在整個社會裡面勝出,可以得到比別人更好的一些待遇,擁有別人不具有的更多的社會資源,就能出人頭地,是吧?

中共用這種東西去教育國民,包括青少年在內,所以很多中國人一個個就成了戰狼。

沒有任何神秘的宗教信仰,完完全全就是赤裸裸的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當然他不需要顧及任何東西,我今天能壓得過你,我能欺負你、侵犯你、侵略你,我贏了,我搶你了,我得到好處了,它是這麼一套東西。所以在這方面對整個國家的國民性,對於國民道德情操的塑造,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

中共在這方面,讓中國的整個道德滑坡,讓中國道德變成貧瘠的土地,嚴鹼化沙漠化,這是中共在教育上負有不可推卸的歷史責任。

記者:根據中國的刑法,未成年人不適用於死刑。但是已滿十二歲不滿十四歲的少年犯了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導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重傷,甚至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應當負這個刑事責任,甚至可以判處無期徒刑。您認為這個案件有沒有可能判這幾個初中生無期徒刑呢?

賴建平:首先,應該依法辦事,跟輿論跟民憤民怨沒有關係,法律是怎麼定的,就怎麼定、就怎麼判。

如果像這樣的情況,中國的刑法規定十二歲到十四歲之間,犯有嚴重殺人的案件,他該承擔刑事責任,該判無期徒刑,那就應該判。

這個案子在未成年人犯罪裡面,恐怕是登峰造極的,已經代表了最惡劣的情節。所謂情節惡劣,就是屬於最惡劣的那一種了。如果對於未成年人殺人案這樣的案子他都不不處以極刑,就是最高刑、無期徒刑,那麼你還有什麼樣的未成年殺人案能夠適用這個最高刑呢?

所以我個人認為,一個是該怎麼就怎麼判。第二個,從這個案子來看,他顯然是在十二到十四歲的未成年殺人案裡邊情節最惡劣、手段最殘忍的一個了,社會影響極壞。所以這樣的話,個人估計可能會適用最高的這個刑事責任,那麼對於他們的父母,我個人到現在為止,想像不到他要承擔什麼樣刑事責任的可能性,除非他們是知情,或者中間知情或者參與構成了包庇罪了,或者是窩藏或者其他的。假如說他們父母確實一點關係都沒有,很難想像父母會因為孩子的殺人而承擔任何的刑事責任,他們的父母應該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裡邊,他的父母是要賠錢的。所以這個被害人的父母,可以對三名殺人犯的家屬提出比較高的金額附帶民事訴訟,簡單說就是要他們進行經濟上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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