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官驚爆「嫖宿幼女」被抓 官方:慶幸那女孩滿14歲(圖)
湖南省洞口縣政協主席席尹小龍疑涉嫌「嫖宿幼女」被警方逮捕。(圖片來源:視頻截圖)
【看中国2024年3月21日讯】(看中國記者楊天姿綜合報導)中國湖南省一名縣政協主席「嫖宿幼女」被抓的消息一度衝上熱搜,官方證實此事,卻聲稱嫖娼對象已滿14歲,所以不算幼女,震驚外界。
湖南官員驚爆「嫖幼齒」被雙開 官方:慶幸那女孩滿14歲
3月20日,大陸網傳湖南省洞口縣政協主席席尹小龍疑涉嫌「嫖宿幼女」被警方逮捕。相關消息一度衝上熱搜,但很快被壓下。
當地有關部門人士表示,對方屬於嫖娼,對象是14歲以上。據洞口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歐陽佑春則證實嫖娼一事,但否認對象是幼女,「網傳嫖宿幼女一事不屬實,對象是14歲以上,也不是強姦,具體的案件情況需要以公安部門和有關部門的通報為準」。
據悉,尹小龍上週起已多日沒到單位上崗,洞口縣委書記吳韜的口徑也與歐陽佑春一致,聲稱沒有「嫖宿幼女」這回事,只能算是一般的嫖娼。
官方的回應讓人傻眼,因這種說法讓人懷疑雖然不是嫖宿幼女,但也可能是「未成年人」。14歲以下女生屬於「幼女」,但18歲以下女生是「未成年人」,因此這位政協主席涉嫌嫖宿的不是幼女而是未成年女生。
難怪大陸網民對此稱:以前總覺得娛樂圈才是一個最大的「大染缸」,因為裡面充斥了很多老百姓鮮為人知的荒唐事。沒想到這些年官場上一些官員的所作所為早已超越人們的認知,更是將娛樂圈的圈內人士遠遠甩在了身後。時不時曝出的一些官員醜聞,讓娛樂圈一些「同道中人」都嘆為觀止自愧不如。
湖南強迫未成年人賣淫案
無獨有偶,湖南慈利縣近期發生一起引誘、介紹、強迫未成年人賣淫案,不滿18歲的高中生及輟學青年引誘、脅迫初中生賣淫,供公職人員性侵未成年少女。
此前,未來網追蹤報導了內蒙古滿洲里人大代表和海關工作人員強姦多名幼女案,兩起案件如出一轍。
微博實名認證的民盟十一大代表、蕪湖市政協常委周蓬安稱:「刑法修正案已經廢除了嫖宿幼女罪,此後凡與未成年幼女發生性關係的,均為強姦。」
周蓬安質疑,「湖南慈利縣的這起案件,竟然未找到一名強姦者,令人感到奇怪。」
大陸未來網記者致電慈利縣委宣傳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受害人是不滿14歲幼女的屬於強姦,不是幼女的不是強姦。
公開報導稱,3個受害人中,慈利縣國稅局原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劉禮和其中一個剛剛14歲零10天的媛媛(化名)發生了性關係,並支付1100元嫖資;另外一個不滿14歲的女孩絕嘉嘉(化名)因拒絕而被毆打;同樣未滿14歲的小琳(化名)在賓館裡,被慈利縣消防大隊原教導員李某交付了500嫖資後,藉故離開,二人沒有發生實質關係。
大陸媒體在報導本案時,標題大多用了「嫖宿少女」。
「嫖宿」一詞並不陌生。2015年8月29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的刑法修正案(九)廢除了「嫖宿幼女罪」。當年的「嫖宿幼女罪」引發巨大爭議。
根據律師的說法,既然未成年人被脅迫的賣淫行為不是自願,那麼施暴者的行為就是強姦。
中共「惡法」洗白官員性侵幼童
近幾年,中國大陸「性侵幼女」的惡性犯罪事件開始大量浮出水面。中共各級官員強姦幼女的獸行,卻多數僅以「猥褻罪」或「嫖宿幼女罪」被洗白。
2013年10月24日,中國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四部門聯合發佈《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這條規定指出,「14至16歲的人偶爾與幼女發生性關係,情節輕微、未造成嚴重後果的,可以不認為是犯罪。」
一張盤點中國近年來包括女童、男童在內的眾多兒童都曾遭遇過猥褻、性侵的圖解則更令人感到後脊樑發冷。據圖解上的數據顯示:中國每天至少有7名兒童遭遇性侵;2013年至2016年,審結猥褻兒童犯罪案件10782件;性侵害案件的「隱案比例」約為1:7——發生7起案件,才有1起進入司法程序;2016年全年媒體公開報導的性侵兒童(14歲以下)案件433起,受害人778人(表述為多人受害但沒寫具體人數的,按3人計算);在受害者中,女童占92.4%,男童占7.6%,76%發生在農村(鄉鎮及以下)。
從這些數據不難看出,中國性侵案的特點是,受害的兒童男女都有,並且不少案件都是以「多人受害」的形式出現。此外,法院未能公開審理、隱而不報的案件似乎更多。
值得一提的是,中國兒童被性侵的案子之所以如此令人震驚,不光是因為被害的孩子年齡尚小、人數眾多,並且作案者的身份也足以挑戰人們的處世觀念以及道德底線。作案者以18到60歲的成年人居多,7成為熟人,以「教師」的占比為最高,超6成作案者為多次性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