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怪現象⑬:武松在世應判殺人罪?(圖)
中國大陸當局對問題的處理經常沒有正義性可言。(圖片來源:Adobe Stock)
世人所知的武松除了打虎的英名之外,另有為兄除姦夫怒殺西門慶而被後人視為義舉。那麼這件事若按當今天朝的法律標準會如何處置呢?且看以下之事例。
3月9日有一個熱搜新聞說,在廣東某地丈夫通過監控看到自己老婆在店裡和姦夫出軌,於是他跑到店裡去捉姦,他老婆為了保護姦夫情急之下放下卷帘門,把姦夫鎖在店裡,不讓丈夫進去,丈夫當場發飈,「手撕」妻子和卷帘門,幸運的是警察及時趕到,在警方的護送下,姦夫被安全護送走了,而那個丈夫在捉姦過程中對女方拳腳相加,屬於典型的家暴,若接下去走離婚程序,依法應當「少分」或「不分財產」作為對女方家暴的補償。
類似的案件還有「三孩非親生」。男方是老實的打工養家人,老婆生了三個孩子讓他養,但後來發現這三個孩子都不是他的,東窗事發後他老婆索性明目張膽地和別人生下第四胎,並帶著姦夫跑到家裡去欺侮他。大家肯定認為這對男女不是啥好人,那結果呢?結果就是依法把男方的錢分給了女方,女方帶著四個孩子,哪怕這四個孩子不是老實男人的,法院總要照顧她和孩子啊,保護婦女和兒童的權利,費用由老實男人支付,就是讓老實男人兜底。
看到這裡估計很多人會質問說,老實人又沒挖人祖墳,為什麼要這樣欺侮老實人?問得對,這樣下去在中國老實人就會絕種,不是被坑死就是欺侮死,為了生存下去,老實人只能泯滅掉自己的殘存的一絲絲良心,變成不老實的人。
古代婚姻講的是門當戶對,現代鼓吹嫁給愛情,但是現實生活中結婚還是要考慮經濟因素。站在女性角度上看,她們為了經濟條件無法嫁給自己喜歡的男人,那就出現了吃東家,睡西家的情況。作為政府來說,不管是誰的孩子,只要判一個人養就是了,18年後就可以給社會交社保,供社會收割。
現實中很多男性不知道自己沒什麼婚姻魅力,也不知道女人願意嫁給自己其實是看中自己是「出色的牛馬」。自己賺錢不花在自己身上,掙錢養家,給家人消費,給別人養孩子的的「好牛馬」。
以前武松怒殺西門慶潘金蓮讓人快意恩仇,在現代中共國的法律制度下,武松就是壞人,西門慶則被警察保護,潘金蓮還可以通過法院起訴捲走武大郎賣燒餅掙來的所有財產。再說潘金蓮沒這麼大膽,她畢竟還是乘武大郎出去賣燒餅時,偷偷和西門慶約會。潘金蓮和西門慶也許在地府裡感嘆生不逢時,為什麼生在宋代而不是當今的天朝呢?或他們正在向閻王發起申訴,要求翻案。他們當時的做法比現在的那些男女們「道德」多了,按現在天朝的標準,判他們是姦夫淫婦實在是太冤了,按現在天朝的法律,武松則也應該作為殺人犯被重判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