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老將古思堯被判囚9個月:想成為民主人權烈士(組圖)
圖為香港社運老將古思堯。(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4年2月17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懷橘綜合報導)身患癌症、現年78歲的香港社運老將古思堯去年12月計劃於區議會選舉期間示威,未成事已經被捕。16日他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總裁判官蘇惠德裁定企圖煽動罪罪成,判囚9個月。古思堯陳詞是表示,自己樂於成為社會運動的鬥士,民主運動的勇士﹐也很想成為一個民主人權的烈士。
去年12月8日,香港警方國安處根據刑事罪行條例中的「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拘捕古思堯。據指他原打算前往選舉事務處在長沙灣的辦公室,抗議民主派人士無法參與今屆區議會選舉,但未出門已被捕。
案情指被告古思堯被控一項「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指他於 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8日期間,在香港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c)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d)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e)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本月16日宣判,據《法庭線》報導,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指,被告一早策劃行動,製作棺材、在棺材上寫「一國兩制送殯儀館」及印「立場書」,顯示有意圖示威,如非行動前被捕,他會付諸行動。
蘇惠德強調,言論自由非絕對權利,須在現行法律框架下行使,批評政策、施政目的是改善管治,單單表達相反意見,不涉煽動意圖,並不構成罪行。不過,被告擬抬象徵死亡、結束的棺材及灑奚錢,寓意推翻中央政府;擬叫「愛國愛黨食屎都發達」,煽動他人仇恨中央及港府,藉區議會選舉借題發揮,令人拒絕接受區選結果,從而產生對抗。被告不諱言示威目的是侮辱政府,裁定企圖煽動罪成。
沒有律師代表的古思堯自行抗辯,指自己現年78歲,多年來參與社會運動、和平示威,自己樂於成為社會運動的鬥士,民主運動的勇士﹐也很想成為一個民主人權的烈士。
他形容《國安法》及23條是「大時代、大災難」,香港人只有兩條路可以選擇,一個是吃飯睡覺⋯期間蘇惠德打斷古思堯,警告他不要發表政見,只可講述自己背景。
古思堯續道,背景很簡單,就是希望香港有人權、自由及法治。他形容香港人一隻腳在陰間,一隻腳在陽間,就算大哭大叫,都找不到自己的山墳,又指民主派初選「47人案」是「千古奇冤」、「法西斯管治」。期間蘇惠德再度打斷他。
古思堯最後稱:「香港陽壽已盡,隨時喺黃泉路一路走好。結束一黨專政,人權大於政權,人民高於國家,多謝!」
蘇惠德判刑時指,雖然被告患有直腸癌,但他一心宣揚理念,視區選為機會,激起仇恨、敵視及產生離叛,最終目的是推翻政權,「屢罰屢犯」,為阻嚇他人仿效,終判監禁9個月。
2015年7月1日,古思堯高舉香港之墓抗議。(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本身是「社民連」成員的古思堯曾多次因示威被捕,過去26年間今先後入獄12次,今次是第13次。
上次被判監是兩年前。2022年2月4日北京冬運會開幕當日,古思堯本計劃去中聯辦請願,結果於當日早晨遭到國安逮捕。古思堯的保釋申請被拒,送往懲教署羈押。被帶離法庭時,古思堯高喊:「結束一黨專政,打倒共產黨!」同年4月,他被判囚9個月。
古思堯曾接受媒體採訪,直言抗爭是他生命中「重之又重」的事情,「我抗爭故我在」,因此坐牢也成為他生活的一部份,會「屢敗屢戰」,不會停止抗爭。
事件引發網民不滿,批評蘇惠德是「幻想式判案」,和「莫須有」罪名差不多,推斷就當犯罪,分明是在構陷古思堯。
2021年,總裁判官蘇惠德被指因心臟病留院瑪麗醫院深切治療部(ICU),等候接受心臟移植手術,放病假5個月後方復職。
有留言批評蘇惠德大難不死,就無法無天,「殺人放火金腰帶」。有網民回應說,善惡有報,或許報應在子孫後人身上。古有富不過三代。如果富者無德,官商勾結殘民自肥,三代後即家破人亡。為君者更甚,數代後被人推翻,死全家全族為奴為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