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紀律處分條例」再修訂 習近平幫規泄人心「不黨」(組圖)


習近平面臨危機,只能對黨徒下狠招,出臺幫規(圖片來源:今濤拍暗合成)

【看中國2023年12月28日訊】中共最新修訂的《紀律處分條例》,日前印發公布,並將於2024年開年實施,新幫規多處修改,處置條款從142條,增加到158條,足見黨徒入黨發毒誓仍然不能有效約束自已,幫規還凸顯中共處於崩潰前夕破船將沉徵兆。 

中共剛印發的紀律處分條例,20年前炮製出臺後,在習近平登臺表演中,以「從嚴治黨」維護個人崇拜而數度修訂。習近平政治局通過的該條例2015年10月正式印發,作為要挾黨徒的幫規,共計133條。2018年,習近平在個人崇拜,定於一尊與核心地位穩定等需求下,再次大舉修訂該規定。並於當年10月1日實施,該條例新增處罰等條款後,條例共計142條。

此次修改條例是習近平12也8日政治局會議過目版本。


中共幫規修訂,凸顯其危機,積重難返,破船修補難保不沉沒(圖片來源:網路截圖)

其中,第一編總則,第二條,增加了「弘揚偉大建黨精神,堅持自我革命,貫徹全面從嚴治黨戰略方針」的說法,承襲了文革風尚。

準則中還增加了「推動解決大黨獨有難題、健全全面從嚴治黨體系」的語句,強調了一黨獨裁的不可變更性。此外還疊加了「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等黨文化空洞口號。

條例的細節化與捆綁化的強加模式

整個修訂都圍繞既得利益者不得外泄邪惡表徵,嚴守幫規維護邪惡偽裝的奴才與走狗本質的基礎上,但多處字義詞意的變更讓判黨者與違背中共紀律的黨徒難以鑽字眼。

其中一些提法的消失更是如此,如舊版規定中有「集團違紀」(第二十五條)的說法被剔除,仍然沿用「共同違紀」、「集體違紀」。也實際上進一步規避了黨內有派別的問題。

規定多處出現更加嚴酷的懲治條款,並將入黨誓詞「隨時準備為黨和人民犧牲一切,永不叛黨」轉變為黨徒所受懲罰乃咎由自取,應自認倒霉的高度認識。說白了,以發毒誓的方法讓自己失去了對生命的自我支配權,「嚴守黨的紀律」則成為黑幫的約定,甘願接受中共任何懲罰的被動或精神控制。

因此,條款修改力度更大,說明中共幫規很難制約黨徒,而不遵守黨紀的,恰好是因為相信黨的無神論指導思想與馬克思毀滅全人類的理論、變得無所顧忌的中共「黨員幹部」,而烏紗帽戴與摘,成為中共一個大的殺手鐧。

如,「條例」第四十一條新增的內容為:擔任職級、單獨職務序列等級的黨員幹部違犯黨紀受到處分,需要對其職級、單獨職務序列等級進行調整的,參照本條例關於黨外職務的規定執行。

換句話說,你能貪多少發多大的財,是黨說了算。

財產的糾結中,第四十條指,「對於違紀行為所獲得的經濟利益,應當收繳或者責令退賠」。第四十二條又說,「計算經濟損失應當計算立案時已經實際造成的全部財產損失,包括為挽回違紀行為所造成損失而支付的各種開支、費用。立案後至處理前持續發生的經濟損失,應當一併計算在內」。

這不過是告訴黨徒,賄賂貪污要小心而已,黨告訴你沒有來世,所以,這一生就要小心發財享受,沒有黨就沒有黨棍的一切。

在新增的內容中還包括「對於主動上交的違紀所得和經濟損失賠償,應當予以接收,並按照規定收繳或者返還有關單位、個人」。說的好聽點,人為財死在中共的治黨方略中得到了更好的應用。

還有一個黨員的名號問題,新增的第四十六條表示,「黨員因違犯黨紀受到處分,影響期滿後,黨組織無需取消對其的處分」。這無疑是期滿後處分自動消失,並不影響升遷,只要關係到位。

重大內容增加黨員文字獄界定讓黨徒出賣靈魂

這次修訂內容都與中共黨內動態關聯,作為黑幫的管理,處處體現中共邪惡基因的滲透。在修訂版本的五十二條下面(原有的四十八條前面),增加的內容令人悚然。條例的表述為:私自閱看、瀏覽、收聽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所列內容之一的報刊、書籍、音像製品、電子讀物,以及網路文本、圖片、音頻、視頻資料等,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私自閱看、瀏覽、收聽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所列內容之一的報刊、書籍、音像製品、電子讀物,以及網路文本、圖片、音頻、視頻資料等,屬於犯罪?(圖片來源:網路截圖)

「閱看、瀏覽、收聽」,這差不多就是思想罪,遠遠超過言論罪。中共的意識形態危機由來已久,但目前看來已經完全失控了。這不過表明中共所有的一切假象,從歷史到今天對真相的掩蓋,用無數謊言遮掩的暴力,只要被中國人知曉了,中共就難以再維持。

這是空前危機的大暴露,赤裸裸的毫無顧忌剝奪黨棍的所有行為,包括隱私。而要查到黨徒的上述「閱看、瀏覽、收聽」行為,恐怕只能依靠黨的秘密機構,特務機構以及靠著「有賞告密」來監督官員。

黨規的嚴苛,提法的變化,與今年消失的25名中共高級官員與將領也不無關係,如原來的第四十九條中並無「政治攀附」的說法,但在對應修改為五十四條的下面,「結黨營私、拉幫結派、政治攀附、培植個人勢力」的說法也暴露無遺。

政治攀附,其實就是人脈關係,這無疑暗示上面有人的說法,也就是中共官場的「派系涵養」模式。而中共落馬官員中,從蘇榮到孫力軍都有案可稽。

實際上,李克強的外傳派系問題,也在條例中顯示出來,條例修訂版中新增「第五十五條」就說,「搞投機鑽營,結交政治騙子或者被政治騙子利用的」;還有「充當政治騙子的」最新提法。這應當就是反習勢力。黨內的不同聲音,都可以劃歸在「政治騙子」的行列,這其實為下一步處理失蹤的秦剛、李尚福、李玉超等人埋下伏筆。

比較有意思的是,修改的規定中,「政績觀錯位」的提法很有「口袋罪」的特色。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的,從重或者加重處分。這是斷了一些官員的財路。但如何界定「形象工程」、「政績工程」?

還有修改可以看到黨員假裝「走線」「潤」了,讓黨找不到人了,如九十一條下增加的內容:「雖經批准因私出國(境)但存在擅自變更路線、無正當理由超期未歸等超出批准範圍出國(境)行為」。

在第一百三十八條下面,實際上也是在強調該問題,修改內容說,「因工作不負責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員出逃、出走……」,這也是中國人大逃亡的寫實版本。

實際上,中共的危機在多個層面凸顯,而幫規企圖延遲中共崩潰的用心也昭然若揭。

如「導致信訪事項發生」,第一百三十五條專門列出了信訪問題的四大小項。顯然有將黑天鵝灰犀牛事件的萌芽扼殺的動機。

此外,幫規還增加了「搞文山會海」「搞隨意決策、機械執行」等說法。還有第一百三十九條新增「進行統計造假」以及「對統計造假失察」,不過是對中共獨裁體制不可修補的系統「打補丁」,這種總想給千瘡百孔的破船補漏的做法,給黨徒加上了緊箍咒,而物極必反,在末路上狂奔的習近平,所做的所有一切,都成為加速「天滅中共」的動力。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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