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煽動罪 男子穿「光時」衛衣機場被捕(圖)


圖為香港機場離境大堂。(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3年11月30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懷橘綜合報導)香港警方國安處29日表示落案起訴一名26歲男子,指控該男子涉及「煽動罪」等三項罪名。據報,該男子身穿印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簡稱「光時」)的衛衣前往台灣旅行時被捕。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4日再訊。法官拒絕其保釋申請,須羈押。有香港網民感嘆,香港這個地方穿什麼衣服都有人監視、舉報,大家都是小心為上,勿送頭。

警方於11月27日下午接獲報案,指一名男子在香港國際機場涉嫌穿上有煽動字句衣服。警務人員趕赴現場,並在該名男子的隨身物品中再搜出印有煽動字句的旗幟和衣物,以及一張他人身份證。

經調查後,警方拘捕並在29日落案起訴該名男子,指控他三項罪名,包括: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一項「管有煽動刊物」罪,及一項「管有他人身份證」罪。

案件同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案情指,被告諸啓邦,26歲,報稱無業,持有香港身份證,被控於本年11月27日,穿着一件印有煽動意圖的上衣,並公開展示該等陳述,意圖:一、引起公眾憎恨或藐視中央及特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二、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三、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四、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4日再訊,期間控方會檢查被告的手機和社交媒體,調查是否涉及其他控罪。辯方替被告申請保䆁被拒,須還押懲教署看管。

據報導,被告涉在機場穿上印有「光時」的衛衣,內裏再穿著印有「港獨」的短䄂衣物。此外,被告的背包有三支「光時」旗,和一件印有「光時」的衣物。此外,他被控於同日同地,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管有屬於女子廖小麗的身份證。

有網民表示,穿件衣服就告煽動,要被羈押到下年1月。今時今日這個地方穿什麼衣服都有人監視、舉報,還是身處文革時期,人人都穿黑藍灰,手持毛澤東語錄最安全。

還有網民表示,雖然去台灣很開心,但都要小心為上,勿送頭!機場到處都佈滿便衣國安警員,是政權把守的重要地點之一。你到了台灣,紋「光時」上身都行,但在香港如論如何都要忍,否則一定會被政權針對,這樣就失去自由,很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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