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借出之後 別做3件「糊塗事」(視頻)
借錢之後,千萬別做3件糊塗事。(圖片來源:Adobe Stock)
談錢變臉,借錢翻臉。但你都不借錢給別人,那麼你有困難的時候,誰借錢給你?中國人講究「禮尚往來」,所有的人情,都是雙向的。那把錢借出去了,後續怎麼處理,如何把人情留住,也讓錢準時收回來呢?
今天,就和大家來探討:借錢給親戚朋友之後,千萬別做以下三件糊塗事。
一、借錢之後 別「急著討回來」
把錢借出去了,很多人怕對方不還,惶惶不安,就想要儘快把錢收回來,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但你願意借錢給他,說明「他」是你生命中很重要的人。借錢出去一個星期,你就開始討債,對方肯定還不出,還會把關係鬧僵。
聰明的做法,就是對方說「借一年」,你就願意「借兩年」,給對方充足的還錢時間。尤其是兄弟姐妹,也許在你這一代,都收不到錢了,而是到了下一代,才能把債務扯清楚。不要擔心,血脈之情,延續兩代人,不奇怪也值得。
借錢之後,不急著討債,是給了對方人情和面子,彼此關係更牢固。
二、借錢之後 別「索要高回報」
「親兄弟,明算帳」,是我們應該遵守的規矩。
在借錢的時候,寫好借條,說好算利息的情況。雙方把事情說開了,就不會有各種猜忌。
很多人借錢,是為了投資,並依靠借來的錢,發了一筆。你是債主,看到借錢的親戚朋友發財了,可能會想到要「分一杯羹」。這點,萬萬不可行。
如果你要回報,就要把借的錢算做投資,得利潤,從投資那天算起,而不是從借錢那天算起的。
對方借錢之後發達了,你索要過高的回報,就有欺詐的嫌疑,失去了親朋好友,也失去了誠信。
多行不義自斃;多求金錢自縛。按當初協議,皆大歡喜。如果對方感恩你,也許會送一些禮物。
三、還錢之時 別「產生三角債」
有的人,借錢之後,一時半會還不起,就會想到物質抵押。也有人,一邊向親戚朋友借錢,一邊借錢給親戚朋友。
還錢的人,告訴你:「手裡沒有現金,給你一個貴重物品;實在沒辦法,某某還欠我幾十萬,你向他去討債吧!」
對於「三角債」的事情,你要果斷拒絕。想一想,你去親戚的親戚討債;向朋友的朋友討債,別人會理會你嗎?
物品抵押,就更說不清了。比如,人家借給你十幾萬,就把房子抵給你。你把房子賣了,得了二十幾萬。人家知道了,會不會找你拼命呢?
借錢,就得講究「一事一議」,不要牽扯局外人,太多的事情。
結語
莎士比亞有句忠告:「不要借人錢,也不要問別人借錢,借人錢的結果往往是人財兩空。」
錢,可以試探人心。準時還錢的人,讓人心暖暖的,那些借錢不還的人,也讓人心涼薄。
站在債主這一方,你有主動權,但是你要權衡利弊,別被利慾牽著鼻子走,別傷害感情,也不要被對方矇騙了。
所以,借錢之前,就把情況搞清楚,有心理準備;借錢之後,為避免彼此傷害,也千萬不要做以上三件糊塗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