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毛要除民主黨派 斯大林復電:不要著急(圖)
那個世道《悲慘世界》還要悲慘


1957年5月1日,這張拍攝於北京天安門廣場上的檔案照片顯示正在舉行的慶祝五一的集會。背景中可以看到蘇聯領導人列寧和斯大林(右)的巨幅肖像。(圖片來源 :Getty Images)

法國雨果小說《悲慘世界》中的冉阿讓,為飢餓的外甥偷了一塊麵包,弄得自己一生悲慘。儘管他的「罪」微不足道、情有可原,但畢竟是犯了偷竊罪。在反右派運動中,被劃為右派分子的人,有幾個是真正有罪的呢?大部分人不但沒罪,而且有功,他們的許多言論都是至理名言。但他們一生悲慘,還延及下一代,那個世道,比法國的《悲慘世界》還要悲慘啊。

父親和我的遭遇就是其中一個例子。

父親被劃右派與耿伯釗有關

我的父親胡復(1886——1969)原名胡蔭棠,辛亥革命的有功之臣,因二哥胡廷翼(中將)被軍閥王佔元槍殺,他要為哥復仇,故改名胡復。父親是湖北鄂州華容區胡家大灣人。在北平中央法政專科學校法律系畢業,獲學士學位。畢業後在國民黨黨政機關當職員,曾在武漢、重慶、廣州等地流浪。「解放」後,父親帶著母親回到武漢,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副主席熊晉槐介紹,加入湖北省社會科學工作協會學習。1950年7月,省統戰部派他擔任民政廳秘書,並參加國民黨革命委員會。1952年,任湖北省人民政府參事室參事。

湖北省人民政府參事室,是省政府中唯一具有統戰性和諮詢性的工作部門。基本任務是組織參事進行調查研究,向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密切與各界人士的聯繫,反映社情民意;參與審查某些地方性法規、草案和政府發布的規章制度;編寫文史資料,參加愛國統一戰線工作。參事室於1950年8月成立,設有政法、財經、文教三個組。幾十名原國民黨軍、政上層人士及知名愛國民主人士被任命為省政府參事。參事們在穩定當時政治形勢,鞏固新生的人民政權,恢復國民經濟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參事室主任由極有威望的耿伯釗擔任

耿伯釗(1983-1957)湖北安陸人。日本陸軍士官學校第六期畢業。早稻田大學肄業。1905年加入同盟會。回國後,任孫中山領導的中華民國臨時政府軍事委員會秘書長。1913年任上海討袁軍總司令部參謀長。1926年後,任武漢市政府黨委委員、國民黨政府參軍處參軍、武漢行營參議、湖北省銀行常務董事。武漢解放前夕,參與組織湖北和平促進會。1949年加入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建國後,歷任湖北省政協副主席。

1957年6月初鳴放期間,他和當時新華社記者曲一凡有兩次談話,前後共6小時,談話內容由曲一凡整理出來,全文發表在新華社的《內部參考》上。耿伯釗在談話中特別批評了黨政不分的問題。他說:「長時期內,以黨代政的現象普遍而嚴重。領導黨有責任對國家大事適時提出正確的政策,和檢查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但是它不能代替政府發號施令,發號施令是行政部門的事。我們常常看到中共中央、國務院共同署名發布某一指示和文件,於是上行下效,就出現了省委與省人委、地委與專署、縣委與縣人委等一系列的黨政聯名發號施令的事情。實際上,這種做法必然助長黨政不分,結果是以黨代政,削弱了政府的作用和威信。」

耿伯釗還特別提出了要「加強法制工作」。他認為,開國8年,國家的法制工作搞得很差,遠遠跟不上形勢發展和人民的迫切要求。他說:「憲法有了,但憲法不能代替具體的法律和法規,法律不是幾條精神、原則能代替的。現在,除了婚姻法,幾乎沒有別的成文的法律。民法、刑法是必不可少的,你把舊的否定了,就得拿出新的東西來代替。……必須建立法制,使人人都懂得法,樹立了守法的觀念,就不會盲動而犯法。」耿伯釗還在談話中提出了要反對「大黨主義」,他認為,儲安平向毛澤東周恩來提意見,提得很好,是給新聞界增了光。

耿伯釗和當時絕大部分民主黨派人士一樣,對現政權提出了十分中肯的意見、熱誠的建議。反右開始,他也和當時絕大部分民主黨派人士一樣,首當其衝,遭到批鬥,被劃為右派分子。接著,還把參事室的所有民革成員如晏道剛等,不管他們有沒有言論,都一網打盡,統統劃成右派。我父親也在其中。耿伯釗在悲憤中自殺身亡,國民黨革命委員會受到毀滅性的摧殘。

我被劃右派與父親有關

我父親是位比較開明的國民黨員。早年跟隨二哥胡廷翼(烈士)參加武昌首義、北伐等。以後因要負擔兩位早逝哥哥的遺屬和我們全家大小十多人的生活,大部分時間在國民黨政府機關做職員養家餬口。抗日戰爭暴發,國共統一戰線建立,我的父親因在漢口市政府工作,經常能看到一些「左傾」書籍,他就偷偷帶回來給我。他還經常向他同事誇耀:「我這女兒思想左傾。」他以有這樣的女兒為榮。1938年,武漢快要淪陷。國民黨省政府遷往恩施,把武漢的一些公立學校遷往鄂西等地,組成聯合中學。我跟著同學們遷往恩施屯堡女高分校。我逃往重慶的父親經常給我寄來《新華日報》。

全國解放前夕,我的父母正在廣州,父親不肯跟著他們單位逃往海南島,決心靜等「解放」。全國「解放」後,他們回到武漢,父親很快參加了國民黨革命委員會。我們全家正慶幸父親成了民主人士,萬萬沒有想到,這正是我們全家災難的開始。我們哪裡知道,早在1947年11月30日,毛澤東給斯大林發過一個電報,談到在革命勝利後要讓民主黨派離開政治舞臺。斯大林復電,叫他不要著急。到了1957年,毛主席認為時機到了。

鳴放時,我們報社領導指示記者站趕快發回鳴放稿件,罵共產黨的也發,好達到「引蛇出洞」的目的。有的記者站表示當地未鳴放,發稿困難。領導指示,到統戰部門去找。也就是說,到民主黨派中去找。統戰部門也多次動員民主黨派人士敞開思想,對共產黨提意見。聽到的、看到的、想到的都談。等材料收集得差不多了,領導說:「一瓢水潑到地下了,想收也收不起來了。」還說,這是上面佈置的,叫做「打悶棍」。這就是說,反右運動的打擊重點就是民主黨派,就是這些曾經用他們的書刊引導我們青年學生走向革命、投奔共產黨的民主人士。

那時候,我正在人民日報內蒙古記者站工作。剛開始反右派,感到太突然、匆忙了,害怕又要搞錯好些人,就代表黨小組(我是黨小組長)向支部(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農牧部黨支部)領導匯報:

「就整個肅反運動來說,成績是大的。根據事後調查,弄清了許多人的問題。但單就肅反鬥爭會來說,缺點大。因為挨鬥的人多,結論是反革命的少,在許多好人心上留下了傷痕。」

「從公布的材料來看,胡風與美蔣並沒有組織上的聯繫,不能算是反革命。不知中央是否掌握了其它材料?」

我的匯報引起支部的懷疑,人民日報記者部把我調回北京批鬥。這當間,父親從武漢給我來信,說他們參事室的主任耿伯釗是右派,他們「如夢驚雷」,正批鬥他。可是不幾天,《湖北日報》刊出:國民黨革命委員會揪出耿伯釗反黨集團,其中就有我的父親。說他是地主,是吳國楨的幹將,他誇耀兒子在臺灣當將軍等等。我立刻寫了一封信去責問父親,怎麼至今還和我哥哥有聯繫?他回信說,報上登的不是事實,老家沒有一分地,怎麼會是地主?他在漢口市政府時曾在市長吳國楨手下當股長,談不上是他的幹將;他和我哥哥「解放」後一直沒有通音信。還說,他們參事室鬧宗派,他曾經打過「老虎」,現在人們報復他等等。本來,我就感到反右派搞錯好些人,聽父親這麼一說,相信把他也搞錯了。

為了維護新聞的真實性。我給父親回信,問他:參事室裡有沒有共產黨員,有什麼意見可以告訴黨員。有什麼錯誤要好好檢查,不要「無中生有」,也不要「有而不說」。黨不會冤枉人的。《湖北日報》如果弄錯了,也可以告訴他們。我想,讓父親去提醒《湖北日報》,比我去好。《湖北日報》當然不會「更正」,但會引起內部注意。

 我為什麼要父親去找黨員呢?因為他說他們民革鬧宗派。我想:「民革嘛,鬧宗派是十分可能的,共產黨員能夠客觀一點,可以公正地處理問題。」

我為什麼要勸父親不要「無中生有」呢?因為在我的印象裡,歷次運動常常要犯逼供信的錯誤,好些人只求自己過關,亂說亂咬,給組織增添許多麻煩。運動過後,我不止一次地聽見領導同志抱怨:「你瞎說一氣,害得我們到處為你調查!」我當然要防備於未然,不讓父親去害組織、勞民傷財,自己也落個不好的罪名。

誰知這麼一來,記者部說我不但有「攻擊肅反、為胡風翻案」等右派言論,還有「包庇右派父親、給父親出壞主意」的行動了。於是,把我也劃為右派分子。這就是說,我這「行動」起了「劃右派」的決定性作用。也正因為如此,我更清醒地知道,我不是真的右派分子,因為我從思想到行動,都沒有絲毫包庇父親的意思。我的「主意」不但不壞,而且很好。

無論是文鬥、武鬥,超負荷勞動,肉刑、變相肉刑、游樓、活埋,無論是在農場、在報社,還是在幹校,也無論是否加重處分、夫離子散,我始終不承認自己是右派分子,而且不斷申訴,認為反右派運動必須甄別、平反,以至21年來,我成了被群眾孤立、專政的頑固右派,受到比一般右派更多更大的打擊、痛苦。

我父親在高壓下認了罪。1958年,72歲高齡時被送到農場養雞、種地。他和母親在武昌,住在公共廁所旁邊的貧民窟裡,卻把在家鄉鄂州唯一的祖傳財產——一幢大房屋捐獻給大隊,被大隊翻蓋成大禮堂,以後又被拆毀。近年來,一些新聞媒體和海外遊客,來家鄉尋找革命烈士胡廷翼的故居,大失所望。

父親在農場拼著老命不停地幹活,受到好評。1962年,他被摘掉「右派分子」帽子。76歲才結束勞改,調省文史研究館,根據自己經歷寫一些文史資料,如《靖國軍在鄂西》等等,還做了許多學習筆記。學習會上,發言積極,受到讚揚。1969年3月,我在房山人民日報五七幹校時,母親打來電報,說是父親病重,讓我請假回去。可是,不准假。直到5月初,打來電報,說是父親已去世,這才讓我回去奔喪,未能見父親最後一面。十年後,在1979年,父親的「右派」問題獲得改正。以耿伯釗為首的其它「右派分子」也先後被改正了。

最苦的是我與父親相依為命的母親劉嗣鴻。她長期多病纏身,不能得到較好治療,要靠父親和她妹妹(我的四姨媽)照料。父親去世後,母親喪夫思女,病情加重。我多次向報社領導請求回去照料母親,或者把母親接來北京,卻不被允許。1970年10月,四姨媽有事回家,我母親一個人生活。11月7日一清早,母親腦溢血病發,鄰居們把母親送第三醫院急救,已是中午,母親已經癱瘓。

我在7號上午,就收到母親病危電報,經過再三哀求,才准許我8號動身回去。我趕到武昌,已是9號清早1小時,立即來到醫院。母親住在急診室的觀察室裡,不讓住院,也沒人護理,由我護理。12月1號,母親開始抽搐,2號下午,在父親逝世一年半後,母親跟著去了。

父母和我三人一生悲慘,我們三人犯了什麼罪?誰也說不上來,父親和我的「改正」結論上沒有寫。

(作者曾為人民日報老記者)

「往亊微痕」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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