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於「亂」終於「棄」 17歲的鶯鶯與張生(組圖)
〈鶯鶯傳〉的男主應當是元稹


仿仇英的《千秋絕豔圖》冊,描繪的正是崔鶯鶯對月焚香的場景。(圖片來源:公有領域)

元稹自敘之作

學界認為唐代的傳奇小說反映出當時的社會樣貌與人性,在此筆者為讀者介紹作品〈鶯鶯傳〉,順便於文末說點古、今於男女關係上的差異。

在此之前,先簡介元稹此人。他是唐朝的大臣,也是著名的詩人,與白居易共同提倡「新樂府」,強調文章詩歌應反映現實而作,兩人的詩風被稱為「元白體」。我們耳熟能詳的詩句,如「貧賤夫妻百事哀」、「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便是出自元稹之手。

為何提到他?因為學者陳寅恪認為〈鶯鶯傳〉中的男主角就是元稹,如果是真的話,那就有點「渣」了;不過女主角鶯鶯順從個人情感,逾越中唐倫常婚姻之見,也是要自嘗後果的。

始於「亂」終於「棄」

唐德宗貞元年間(785-805),名將渾瑊薨逝於蒲州,底下的軍人趁機大肆掠奪百姓。當時張生與崔家的寡婦都暫居在當地的普救寺,崔氏因著張生的幫助,有幸免於兵禍。寡婦姓鄭,張生的母親也姓鄭,論起親戚來,算是旁支的姨母。

鄭姨十分感激張生的恩德,讓自己的一對兒女以長兄之禮拜見。女兒小名鶯鶯,芳齡十七,相貌動人,張生驚訝於她的美貌,試著與她交談,她卻不大理會,直到宴席結束。

張生自來性情溫和拘謹,從不做逾禮之事,但自從見了鶯鶯之後,卻像掉了魂似的,私下多次找過她的ㄚ環,希望能轉達自己的心意。那ㄚ環名叫紅娘,被張生嚇壞了,倫常不容男女私下往來,故勸道:「何不憑著救命之恩向崔家提親?」張生道:「如果通過媒人娶親,又要納采、問名,少說也得花上三四個月,恐怕我會因相思而死,妳說我怎麼辦才好?」

紅娘只好透露她家小姐喜愛讀詩作文,建議張生試著作情詩來打動她。張生大喜,馬上做出二首春詩交給紅娘;當天晚上,就收到鶯鶯的信箋,相約某日於西廂房見。

到了約定的晚上,張生翻牆而過,西廂房的門果然是半開著。紅娘見到張生嚇了一跳,原來是小姐邀來的,便進入通報。鶯鶯穿戴整齊,表情嚴肅地出來見張生,大聲數落道:「兄長保護我家免受兵亂,於我們有救命之恩,今日卻藉著恩德讓不懂事的婢女傳遞淫逸之詞,這是以亂易亂,兩者有什麼差別?原是想讓婢女轉達這些話,又怕她說的不清楚,只好我來親自說明。希望你能用禮節約束自己,別再胡亂來了」。鶯鶯說完就走,張生絕望的離開。

好幾個夜晚,張生都靠窗獨寢,某一夜,突然有人叫醒他,驚駭地坐起,看見紅娘帶著被子和枕頭進來!擺放好!張生柔柔眼睛,端坐了很久,以為是在做夢,又看見紅娘扶著鶯鶯進來,樣子嬌弱無力,全無以前端莊的神情。

那天晚上,皎潔的月亮斜掛夜空,月光照亮了半張床,美人當前,似幻似真。不久,普救寺的鐘聲響起,天就要亮了,紅娘趕緊攙扶著鶯鶯離開。整個晚上她都沒有說話,張生懷疑自己是在做夢,等到天亮了,看到手臂上有殘妝,衣襟上也有餘香,席榻上的淚痕還在隱隱發亮,才知道是真的。至此之後,兩人常相聚於西廂房,前前後後有好幾個月。

鶯鶯的文筆很好,張生向她索要多次都沒有得到;她的技藝水準頗高,表面上卻好像什麼都不懂;言談敏捷,卻很少開口說話;對張生情意甚厚,也從不表達出來。有一回鶯鶯獨自彈琴,曲子很是憂傷,張生偷偷聽見了,央請她再彈奏一曲,還是沒能如願。鶯鶯的心意難測,張生也越發受她迷惑。

山盟海誓終有到頭的時候,考試的日子已接近,張生準備西行,臨走的前一晚不再傾訴自己的情感,只是在鶯鶯身旁愁嘆。鶯鶯明白是訣別的時候,柔和的對張生說:「我們是亂了禮教才在一起,最終被你拋棄也是應當的,我不敢怨恨;如果你不放棄我,是你對我的恩惠,你又何必愁嘆這次的離去?你喜歡我的琴聲,以前我很害羞,不敢多彈,現在你要走了,我彈給你聽吧。」才彈個幾聲,琴音又怨又亂,鶯鶯驟然停住,淚流滿面的快步走回鄭姨的處所,再也沒有出來。


《鶯鶯傳》後來改編為《西廂記》。(圖片來源:公有領域)

第二天早上張生就出發了。隔年,沒有考中,決定留在長安,寄出一封信想寬慰鶯鶯的心。鶯鶯也回信了,筆者大略整理如下:

「讀著你的信,讓我悲喜交加。你贈送的髮飾和口脂,我很喜歡,可教我要打扮給誰看呢?你決定在長安修業,就好好安心學習,只恨我見識淺陋,被你丟棄在遠方,這都是我的命,有什麼可說的?自去年秋天以來,我常心緒恍惚,若有所失,在喧嘩的場合勉強說笑,又在深夜獨處時,珠淚漣漣,甚至在睡夢中也常感嘆嗚咽。離別的憂愁,綢繆繾綣,好像是昨日才分別,其實已經過去一年。長安是行樂之地,很能牽動人心,沒想到你還掛念著我,我卑微的心無以為報。至於相許終身的誓約,我從未改變。昔日你我以表親關係相識,有時一同在宴席上相處,在婢女的鼓動之下,我不能自持,開始與你暗通情愫;等到我們同衾共枕,情意深重,以為我從此有了寄託,豈料沒能成為你的妻子,這讓自薦枕席的我感到羞辱。如果你以仁心體貼我的苦衷,既使死了,也如同活著一樣;如果你是曠達之人,捨棄小節,追求大義,把以往的情分視為醜行,將你我的誓盟看作可欺,就算骨化形銷,我的誠心也不會泯滅。言盡於此,看著眼前的信箋,悲傷哭泣,再無法下筆,望你珍重萬千……」

張生把她的信給好朋友們看,當時有很多人都知道這件事,大家都覺得驚奇。此時張生對鶯鶯已斷了念頭。元稹與張生熟識,便問他的看法,張生說:「大凡所謂的尤物,不是禍害自己,就是禍害他人。假如崔小姐遇上富貴人家,憑著寵愛,不為雲雨,也為蛟螭,我不知道會變成什麼樣子。以前殷商的紂王、周代的幽王,勢力雄厚,卻因為一個女子而覆沒,受天下人恥笑。我的德行不足以勝過妖孽,所以只能與她斷絕關係。」

一年多以後,兩人各自嫁娶。有一次張生恰好經過鶯鶯的住處,便以表兄的身分,通過她的丈夫想見上一面;鶯鶯沒答應,張生很是失望,從此兩人徹底斷絕音訊。

說說一些看法

今日婚姻成立的基礎在於男女的情投意合,戀情成熟後,才會進一步結婚,共創兩人美好未來;不過有時候會不會成為夫妻也不是那麼重要,自我感覺的「享受」才是重點,又何必受約束呢;這是現代人常見的婚姻愛情觀。

唐代的婚姻制度沿襲古老傳統文化,《詩經》云:「娶妻如何?匪媒不得。娶妻如何?必告父母。」《禮記》曰:「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幣,不交不親。」指出男女之間沒有媒人提親,不能知道對方的名字;女方沒有接受男方的聘禮,不能親近交往。古代婚姻成立的前提不是「愛不愛」,而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以個人感受不列入古人婚前考量,即便在婚後,「愛」也不是維持婚姻關係的基礎。

難道古代夫妻不講愛嗎?也是講的,不過先講「恩義」才說「愛」。古人高度重視婚姻的意義,《禮記》曰:「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婚姻之目的,在上祭祀祖宗,在下延綿子嗣,男女分工合作,各盡其責;「夫和而義,妻柔而正」,夫妻之義由此開始。

「夫婦有義,而後父子有親;父子有親,而後君臣有正。」夫妻是家庭的基石,家庭是社會的根本;各種親屬、人際關係,以至社會、國家的起源與秩序,無不從夫妻關係開始衍生,故曰婚姻是「人倫之根」、「眾禮之本」。時移世異,今日可還重視夫妻之間的恩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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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穆臻 編輯整理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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