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例副部級腐敗案超6成帶病提拔 「罪犯」陞官緣何無法禁止(圖)
官場 會議 示意圖(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日前,網上一則視頻引起熱評,「帶病提拔是中共官場常態,不足為奇」,「行賄的才忠心,能不提拔嗎?」「大家抱團,行賄受賄越多越安全。」視頻標題是「網曝河南信陽一官員涉行賄案後升副縣長。」下面文字註解:「河南省信陽市商城縣副縣長張國峰疑似在多年前涉及一起商人向政府部門工作人員行賄的犯罪案件,但事發後‘無損升職’」。
事情發生在上個月,陸媒聯繫上張國峰本人核實瞭解情況。他表示,此事並非一兩句話能說清楚,且縣裡已經處理過了,隨即挂斷了記者電話。
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一份《魏建剛行賄一審刑事判決書》中提到,為了在磚廠違法用地、非法開採礦山、稅收等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魏建剛等人給予固始縣國土資源局、固始縣國稅局、固始縣地稅局及方集鎮政府等部門工作人員財物,共計7萬元。其中,2011年底的一天,被告人魏建剛到時任固始縣方集鎮鎮長張某辦公室內,送給張某現金1萬元。
經其多方證實,判決書中所提到的張某,就是時任固始縣方集鎮鎮長張國峰。
其實,帶病提升,這在中共官場幾十年來屢見不鮮,新浪網一則標題為《甘肅銀行副行長杜晶做過秘書一路升任曾因銀行反洗錢違規被罰1萬》的新聞報導,去年,甘肅銀行高管團隊進行了調整。調整後,甘肅銀行高管團隊成員副行長杜晶,引起了運營商財經網的注意。陸媒報導他曾因反洗錢違規,甘肅銀行曾收到央行蘭州中心支行開出的數張罰單。同時,已由甘肅銀行個人業務部總經理升任副行長的杜晶,因對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行為負有責任,被處以罰款1萬元。前段時間,中國金融系統一名高官,也是剛受過處罰後又被升任。
時局觀察人士分析,只要專制獨裁黨存在,罪犯陞官及腐敗現象必會持續下去。旅居美國的中國問題專家程曉農在接受採訪時候表示,中國當局知道這個事實,很多有污點的幹部,通過賄賂上級,順利得到提拔。「吐出一半,上送三級」。就是說,作為任何一個幹部在哪一個崗位上一年能撈多少錢,你上面的各級官員都看在眼裡。所以關鍵在於,你能不能把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貪污款項拿出來,逐級往上送,至少送三級。只要能做到這一點,在遇到風波,或者遇到政治運動的時候,你就能安然過關。
中共當局也是心知肚明,又有什麼辦呢?中紀委長年喊「認真實施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辦法」,從來沒有用過。
程曉農說:「中紀委比誰都清楚,因為中紀委自己的幹部也是在被收買的範圍之內。它並沒有談到為什麼這種垂直的幹部任用制度必然會導致腐敗?」
據中共自己的人,原中央黨校出版社社長兼總編輯、編審田國良曾就高官腐敗問題的調查剖析,腐敗高官八成受賄,103例副省部級高官腐敗案中,約有63%的案主,在作案之後仍獲提拔。他在《省部級幹部腐敗案例研究》一文中指出,中央企業、銀行金融系統、鐵道系統、公安司法系統以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高官腐敗案例相對較多。約有48%的案主,在擔任副部級職務之前就開始了犯罪。所選案例中,開始任副省部級職務時年齡最小的39歲,開始任職時不到50歲的約佔37%。可見,有相當部分的腐敗高官,在比較年輕時就走上了較高領導崗位。
中共國的黨官腐敗為什麼會如此普遍,帶病上崗,帶病升遷無法根除?根本原因就是沒有誰可以監督幹部。監督部門如果本身貪污沒人監管,那上下不是鼠蛇一窩了?
程曉農指出,「把官員的上級任命制度變成民主選舉制度。這個問題就不存在了。可惜中共從八九民運所得到的教訓是要堅持黨的領導,堅持幹部任命,要反對民主制度。他繼續說:「美國的哪一個政黨是帶病上崗的帶病提拔的?沒有這個概念。如果官員是民眾選舉的話,誰能夠提拔他?所謂提拔就是一兩個人能夠憑個人意志,不顧社會評價。擅自決定一個官員的命運。這就是幹部任命制的特點。因此說,堅持共產黨的領導,就是堅持腐敗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