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居荷蘭人權人士林生亮12歲女兒被禁出境(圖)
流亡荷蘭的中國人權活動人士林生亮和其12歲的女兒。(圖片來源:維權網/林生亮推特)
【看中國2023年7月27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木子綜合報導)旅居荷蘭的中國人權活動人士、發布惡人榜名單的林生亮在大陸的12歲女兒筠筠,近日欲去香港遊玩在深圳出境時被警察單獨帶小黑屋盤查,最後被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由禁止出境。不少網民聲援林生亮,嘲諷中共「連小孩都怕」。
據維權網26日報導,旅居荷蘭的中國人權捍衛者林生亮的12歲女兒遭邊境控制。中共當局竟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由限制其女兒出境,並對其進行搜查和單獨拘留,這是赤裸裸的對兒童權利的踐踏、實行國家恐怖主義。中共當局視孩子為民主人士、人權人士的「軟肋」,肆無忌憚地實施牽連迫害,此類案例頻發。
林生亮也是「惡人榜」發起人,該惡人榜收集了中共當局侵犯人權的作惡者及家屬的信息。林生亮也是「一人一推」的義工,關注中國政治犯,同時也是「拆牆運動」的義工。
林生亮在其推特上講述,7月25日「我妹攜我女兒早上去南山區深圳灣口岸打算出境香港遊玩,在自助通關處,女兒被六名警察單獨帶到小黑屋盤查半個小時,不准我妹妹靠近詢問」。得到的口頭答覆是深圳寶安區公安分局禁止出境,並留下王警官的電話,但一直無人接聽。
當她們再到南山區蛇口港口岸出入境辦理通關手續時,再次遭到邊檢警察刁難,並將2人帶到小黑屋扣留盤查,隨身攜帶的手機和行李被強制打開檢查,還禁止她們交談和使用手機,經一番交涉後方才歸還物品,並「告知我女兒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禁止出境」,告訴同樣電話號碼諮詢。
林生亮說,「無視我女兒是未成年孩子,連續2次遭到深圳南山口岸邊境警察違法盤查,竟然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由禁止出境,並在無監護人在場單獨關押。試問一下,一個12歲的女孩對國家構成了什麼威脅?搜身檢查的法律依據是什麼?禁止出境的法律依據是什麼?口口聲聲稱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國公民竟然不能踏足遊玩,深圳警察是在搞香港獨立?」
林生亮表示,同時他的母親也被寶安區政保叫到上川派出所談話,「以我在外面發表批習言論違反中國法律為由,禁止我女兒出境」。林生亮說,「生活在中國的家人成了中共暴政綁架的人質了,而且不能夠贖票。不讓拍照,檢查手機,刪除內容。儘管家人提前作了預案及給女兒做了心理建設,但孩子難免受到不同程度的驚嚇。」
對此,不少網民表示氣憤、關注林生亮女兒被邊控,「聲援林生亮,鄙視拿一個十二歲小女孩做人質的無恥行為。」「一個十二歲的女孩有這個能力危害國家安全?」「中共干的哪是人事?畜生邪教都幹不出這種卑鄙下流的事來。」「連小孩都怕,惡魔還是明白它們觸犯天理,人神共憤,希望正義民主國家早點消滅流氓」。
公開資料顯示,1978年生人的林生亮是廣東深圳市人,原深圳市永利興科技有限公司經理。因積極參與各種社會維權活動曾遭中共抓捕判刑2次,均是因言論而獲罪,在獄中遭到酷刑虐待。2017年5月,林生亮被中共警方抓捕後秘密判刑1年2個月。獲釋後一個月,2018年8月23日再次被警方抓捕,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尋釁滋事」罪名起訴,最後被秘判2年。
即使被釋放後,林生亮也長期被警察跟蹤監控、家人被騷擾,要求其24小時手機保持暢通,經常被警方約談和拍照,要求他必須隨叫隨到,不得離開警方遠程網路監控範圍,外出必須跟轄區警察報告,得到批准才能離開居住地。林生亮2020年逃到海外,仍遭中共當局電話騷擾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