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個「邏輯」故事 看能把你氣哭還是氣笑?(組圖)
3個「邏輯」故事,能把你氣笑。(圖片來源:Adobe Stock)
偷換概念是一個歪曲對手言論的邏輯謬誤。犯下這謬誤者會把對方的言論重新塑造成一個容易推翻的立場,然後再對這立場加以攻擊。
偷換概念是把一件事的本意用狡辯換來成另外一種看似也能成立的解釋,混淆是非,把假說成真,轉移對方注意力,以達到某種目的。
成語:「偷梁換柱」、「以假亂真」、「混水摸魚」、「顧左右而言他」都多少表現了偷換概念的那種意境。偷換概念常見於詭辯中,邏輯不好的人,往往會被這些小招數矇騙。
以下有3個「偷換概念」的奇怪邏輯故事,真能把你氣笑。不信,就看看,如果是你遇到了這些事情,是氣哭還是氣笑?
故事一:你比姚明高嗎?
李四對著張三說:我比你高。張三回了一句:你比姚明高嗎?李四愣住了,久久無語。
張三這句回答很明顯屬於牛頭不對馬嘴,但李四也一時語塞:自己確實沒有姚明高啊!
張三用的就是「偷換概念」的招數,把李四第一句話裡的「你」偷換成了「姚明」,把李四原本想表達的「自己比張三高」的事實,轉移到了另一個問題上,迴避了自己比李四矮的事實。
雖然張三很狡猾,但在懂邏輯的人來看,這個小花招一點也不高明,顯出張三的卑鄙與低俗。
故事二:你是頭上有角的人
歐布利德斯是古希臘有一個著名的詭辯家。有一次,他對一個人說:「你沒有失掉的東西,就是你有的東西,對不對?」那人回答:「當然對呀!」接著歐布利德斯又說:「你沒有失掉頭上的角,那你就是頭上有角的人了。」
那個人瞬間懵了,這才明白,自己被歐布利德斯給愚弄了,但他又說不出個所以然,不知怎樣反駁歐布利德斯。
歐布利德斯的詭辯就在於,前一個「沒有失掉」指的是你原來就有的東西仍然存在,後一個「沒有失掉」指的是你根本沒有的東西也仍然存在。而從來沒有的東西,不存在「失掉」或「沒有失掉」的問題。
從這個故事,我們可以看出,在歐布利德斯的議論中,「沒有失掉」這個詞,前後表達的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這就是「偷梁換柱」,也是歐布利德斯詭辯時所用的招術。
你看看,不懂邏輯能行嗎?(圖片來源:Adobe Stock)
故事三:麵條我沒有吃 給甚麼錢?
某人喜歡佔小便宜,並屢屢得逞,為甚麼呢?因為他會詭辯,不懂邏輯的人,就會被他戲耍,而有苦說不出。
有一次他去飯館吃飯,先要的是麵條,服務員端來的是辣麵,他不想吃,就讓服務員換了一籠包子,吃過之後不付款就想走。
服務員攔住他對他說:「您吃的包子還沒有交錢呢!」
這位白吃先生倒一點不慌,理直氣壯地說:「我吃的包子是用麵條換的。」
服務員有點懵,想想他說的好像也有道理,按照「以物換物」的邏輯,他吃的包子確實是用麵條換的,怎麼能收包子錢呢?於是服務員接著他的話說:「那......麵條你也沒有給錢啊。」
沒曾想,這傢伙說:「麵條我沒有吃呀,給甚麼錢?」,服務員雖然知道這傢伙是在狡辯,是在吃霸王餐,但卻無法反駁他說的話,氣得服務員說不出話來,居然一時找不到理由攔著他了。
問題出在哪裡呢?就出在,雖然白吃先生沒有吃麵條,但由於沒有付款,麵條的所有權就仍然屬於店主,因而你用麵條換來的包子的所有權也還是店主的,你怎麼能用店主家的東西去換店主家的另一個東西呢?
白吃先生在這裡依然是用了「偷換概念」的錯誤,把「自己的所有權」移花接木到了「店家所有權」上而已,雖然運用的很隱蔽和巧妙,但依然矇不住邏輯過關的人。
你看看,不懂邏輯能行嗎?你就沒有說你比姚明高;你頭上就沒有過長角;連開個小吃店都會被白吃先生吃垮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