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村民建橋便民做好事 全家18人被判刑(圖)
吉林洮南村民黃德義建橋便民,全家18人被判刑。(圖片來源:視頻截圖)
【看中國2023年7月10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木子綜合報導)吉林省洮南市村民黃德義為便民做好事建一個浮橋,並適當收取一點成本費,竟被當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最終全家18人被判刑。該消息傳出後引眾怒,有網民直言,「中共不做好事,也不允許民眾做好事。」
吉林黃德義建橋便民全家18人被判刑
據澎湃新聞8日報導,2014年,以擺渡為業的吉林洮南黃德義,在河上用鐵殼船建了一座固定浮橋並收取一定費用。2018年10月,洮南市水利局以非法建橋為由處罰並強制黃德義拆除浮橋,但黃德義在交罰款之後的2019年2月,被洮南市公安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之後黃德義一家總共18個人被判刑,有人還因此丟掉教師工作。
當地農民認為,浮橋拆了之後只能選擇繞行,哪怕最近的鎮西大橋也要多繞行70公里。而被收費最多的「刑事案件的受害人」村民李某某,在被法院退還了2萬元以後,「左思右想覺得不合適」,又把錢退還了黃德義家。
上述文章評論區有大批網民留言,「辦案人都是生活在真空裡嗎?不食人間煙火!嚴重的形式主義機械執法!」「有悖常識的執法,不是奔著利益就是壞。」「也不知道怎麼想的,全家判刑,是把古代的那一套搬出來了?」「政府不作為,且阻礙公民作為。」
黃德義質問:為啥要斷鄉親的道,抓修道、判架橋的人?
「Gancheng Wang」網友7月9日發視頻稱,「黑龍江架橋人終於勇敢發聲了!」視頻中,黃德義表示,他沒架橋之前已經有22位鄉親溺亡,而拆橋之後又溺亡10多人。他質問,「為啥要斷鄉親的道,抓修道的人,判架橋的人?」
對此,中國法學家羅翔7月8日也發聲,說「即便認為私自建橋屬於違法行為,但最嚴重的法律後果也只有行政處罰,而沒有刑事責任。」他表示,對民眾私自建橋可以事後補辦手續,而不是一律拆除,尤其在修建橋樑能極大滿足民眾出行情況下,「更不應該動輒拆除」。
評論:人心變壞,就是從好人不得好報開始的
中國數字時代一篇題為「燕梳樓︱私搭浮橋一家18人獲刑:人心變壞,就是從好人不得好報開始的」文章稱,洮河給當地村民出行帶來不便,明明十幾分鐘路程,來迴繞路要走七八十公里。2014年前經常有人因此溺亡,其中就有當地教師黃德義的學生、表舅等親友。
「人家搭橋的時候你不作聲,人家收費的時候你罰款,人家交不起罰款的時候你責令拆除,人家拆除後你又說人家尋釁滋事,還連坐了人家一家18口,這是公元2023年嗎?」文章稱,讓人悲哀的是,黃德義因私搭浮橋方便村民通行,不僅貼了錢、丟了工作,還牽連全家18個人,除2個孩子外,其餘17人全部獲刑。
文章指出,尋釁滋事真就是一個口袋罪,什麼都能往裡裝,「你要說黃德義非法經營我還能理解,非要說人家尋釁滋事,尋了誰的釁滋了誰的事?難道真是因為他花了13萬干了13億的事?」該起案件如果處理不好,或將是司法史上又一起「扶不扶」的事件。
網民:不推翻中共的奴役,這樣的事情分分鐘都會發生
有推特網民表示氣憤,「在中共國,修橋補路無屍骨,殺人放火金腰帶!土共不做好事,也不允許民眾做好事,不然顯得我堂堂土共不是好人啊!」「如果政府有點人性,先將橋架好,再拆私橋也可。政府行為,只覺得只是逞淫威,不作為。」
「斷了當地官員的工程財路。」「真正的尋釁滋事是檢察院。」「這跟古代的連坐有什麼區別?」「在強國,助人為樂等於尋釁滋事!」「罪惡的定義已經被盜,惡人制定的法律保護惡人,氣壓良善,天理難容,共匪惡貫滿盈,天要滅你」。
「過來人」評論說,「在這個問題上,大家都沒有搞清楚一個最基本的事實:大陸人民都是共匪的奴隸!你們是奴隸就要守為奴之道--奴隸主叫你們做什麼就要照辦,不讓你們做什麼就一定不能做!這麼簡單的道理都不懂嗎?這還需要爭辯嗎?不推翻共匪的奴役這樣的事情分分鐘都會發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