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敗亞裔贏 美高院裁定平權行動違憲(圖)


哈佛大學或借「配額制」拒絕亞裔學生。(圖片來源:Pxfuel/公有領域)

【看中國2023年6月30日訊】(看中國記者程帆編譯綜合報導)6月29日(週四),美國最高法院駁回了大學招生中的平權行動(Affirmative Action),裁定哈佛等大學憑藉膚色或種族為衡量標準試圖來增加某些族裔的學生數量,違背了憲法給予平等的法律保護。亞裔經過數十年的抗爭,終於贏得該案。

首席大法官羅伯茨(John G.Roberts Jr.)當天表示,美國的大學都是根據學生的個人經驗、得到的技能,或戰勝的挑戰來進行招生。可不少大學長期以來的做法正好相反,他們是看人的膚色。「我們的憲法將不會容忍這樣的選擇。」

他在意見書中寫到,哈佛和北卡羅來納大學的招生計畫違反了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護條例。

高校借「配額制」拒絕亞裔學生

據路透社和美聯社的報導,在川普時期任命的3名大法官加入法院之前的20年中,最高法院曾兩次支持有種族意識的大學招生計畫,同時駁回了某些學校歧視白人或亞裔申請者的指控,包括在2016年。

但去年10月底再次對該問題進行討論時,所有6位保守派大法官都對高校的這類做法質疑。

幾十年來,美國的許多高等教育機構是使用「平權行動」來解決校園群體不平等的問題。從1978年開始,最高法院認定若使學生多元化,高校在尋求教育福利時,可以考慮申請人的種族。然而,自那之後發生的多起轟動性案件,令該行動的實際效果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

今年1月份,保守派團體「學生公平錄取組織」(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將美國歷史最悠久的私立哈佛大學和公立北卡大學的兩個「種族」招生項目吿到了最高法院,他們指控這些學校故意歧視亞裔申請人。

該組織認為,哈佛採用了一套類似配額制的方法,拒絕了符合資格的亞裔學生,「他們進行了種族平衡,卻忽視了種族中立的替代方案」,這對申請人構成歧視並侵犯了民權。對於北卡大學,原告要求該校實行忽視膚色的錄取程序,因為該校「沒有做出精準的種族平衡合法利益。」

保守派勝出

最終,新一屆最高法院分別以6比2(哈佛)和6比3(北卡)的投票結果得出了有利於原告「學生公平錄取組織」的裁決。自由派大法官傑克遜(Ketanji Brown Jackson)因曾任職於哈佛大學監事會而迴避了此案。

羅伯茨大法官陳詞,「兩個招生項目在運作中均缺乏足夠的衡量標準,以保證不出現種族成見。這就無法避免以負面的方式對待了『種族』,使得最後的結局沒有意義。」他補充到,「我們從未允許招生項目這麼運作的,現在也不會贊同(這個做法)。」

事實上,加利福尼亞州於1996年通過的209號提案早已禁止了基於種族的優惠待遇,這意味著該州的公立大學,如加州大學系統,在招生時不會考慮種族因素。

最高法院指出,「大學必須遵守嚴格的審查,永遠不能把族裔作為刻板印象或負面因素。在未來的某個時刻,它們必須結束。」

本次裁決將對美國的大學招生產生重大影響,這也是自2022年最高法院推翻保障墮胎權的羅訴韋德案(Roe v.Wade)之後,保守派取得的又一大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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