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婉婷被拍賣房產以219.9萬成交。(圖片來源:微博/曲婉婷)
【看中國2023年6月5日訊】(看中國記者黎小葵綜合報導)6月3日,女歌手曲婉婷名下位於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的房產完成二拍,以219.9萬成交。曲婉婷被拍賣的兩套物業均涉及其母,也就是哈爾濱市發改委原主任張明傑案。
近日,女歌手曲婉婷母親張明杰受賄、濫用職權案有了新進展,張明杰位於哈爾濱市道里區富力江灣新城一期2號樓1單元的兩套房屋,於5月15日10時至2023年5月16日10時進行拍賣。拍賣吸引5萬餘人圍觀,千餘人提醒,其中1802室有3人報名,經過89次延時,90次出價後以291.9萬成交;另一套房屋1801室則因無人報名參拍而流拍。
拍賣公告中顯示,這兩處房產均登記在曲婉婷名下。其中1801室面積為148.76平方米,評估價298.17萬,起拍價208.72萬元,加價幅度5000元,保證金41.7萬。 1802室房屋面積172.77平方米;評估價346.3萬元;起拍價242.4萬元;保證金48.48萬元;加價幅度5000元。
拍賣公告中還特別提示,這兩處房屋未辦理產權證,可能存在拖欠取暖費、物業費、水電煤氣等相關費用。
大陸媒體報導指出,張明杰曾是哈爾濱市城鎮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因受賄、濫用職權被判處無期徒刑,個人財產全部沒收。
據介紹,張明杰受賄、濫用職權,王紹玉受賄一案,哈爾濱市中級法院於2021年11月17日一審宣判,認定張明杰單獨受賄500萬元人民幣,與王紹玉共同受賄折合人民幣9317萬餘元;張明杰徇私舞弊、濫用職權,造成公共財產損失共計人民幣2.3億餘元,對張明杰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宣判後,張明杰、王紹玉不服,分別提出上訴。但黑龍江省高級法院在二審裁定中對一審認定的事實證據予以確認,認為張明杰、王紹玉具有索賄情節,應從重處罰。 2022年3月24日,黑龍江省高級法院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而曲婉婷早年曾因《我的歌聲裡》一曲成名。維基百科顯示,曲婉婷成長於黑龍江哈爾濱及加拿大,6歲時開始學習鋼琴,在校時獲得多項音樂及歌唱獎項。 16歲時,曲婉婷獨自到加拿大讀商業學。至2004年底,感情和學業也未盡人意;在經歷一段時間後,最後決定放棄念商科,專心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北京頭條客戶端曾報導,曲婉婷18歲時前往國外留學。她曾在網絡社交平台分享過學鋼琴、玩音樂、四處旅遊的生活。紅星新聞2022年一篇評論文章指出,曲婉婷在一次採訪中公開提到其母「是一個勤奮的人,她給了我能得到的最好生活,不管她是如何得到」。
據指,曲婉婷多年來母親關係緊張,直到2011年曲婉婷在歌壇嶄露頭角後,母女關係才獲得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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