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圖片來源:香港政府新聞處)
【看中國2023年5月7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懷橘綜合報導)繼《國安法》後,與之相關的法例——《基本法》23條立法工作亦已展開。保安局局長鄧炳強6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希望在今年或最遲在明年完成23條的立法,當中將會加入間諜相關的行為。
6日鄧炳強接受香港商業電台《政經星期六》節目訪問,就警方近日檢取港大之前存放在嘉道理中心的「國殤之柱」一事,主持人問道,當中有什麼特別考量?畢竟「國殤之柱」在《國安法》實施之前已經製作完成,為什麼會涉及一些國安案件因素存在?與臨近「六四」有沒有關係?還是那些協助過「國殤之柱」安放在港大的機構或人士存在違反《香港國安法》的風險?
鄧炳強指,案件涉及法庭程序,詳情不方便談論,但指出警方對於一些刑事調查或檢控工作,並不會因為到達某個階段而停止。如果有檢控所需要的證物,當局便會檢取。至於是否與「六四」臨近有關,鄧炳強表示,調查工作需要時便會去做,不會特別考量(「六四」這一時間點)。
全國人大常委會上月審議《反間諜法》的修例法案,而《香港國安法》現在是未涵蓋這個類別。被問及港府就23條的立法,會否包含反間諜的相關法例?其在香港修訂的必要性及安全性為何?
鄧炳強表示,《基本法》23條內有七個罪類,其中一個為竊取國家機密罪,間諜行為跟竊取國家機密是息息相關的,所以在研究法例時,必然會將間諜相關的行為包括在內,並強調間諜行為對於香港安全和國家安全構成很大的風險,所以必然會加進去。
港區人大常委李慧琼日前在人大會議上參與審議《反間諜法》。在接受港媒採訪時,被問及23條是否要借鑒《反間諜法》,李慧琼形容,間諜無處不在,如水銀瀉地,如何防範防患,香港要自行思考;稱香港青年一代,未必能辨別什麼是間諜活動,有機會被誤導,並指有些「教育文化機構」,打著教育交流的旗幟進行間諜活動。因此要在全社會加強宣傳教育活動,防患於未然。
有評論認為23條立法是當局更細緻全面嚴控社會的又一惡法,將《國安法》都無法定罪的行為,納入23條,比如市民為支撐抗爭的基金會捐款,或者參加海外遊學團接受西方民主教育等,這些行為不涉及國安問題,但日後有機會被以23條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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