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名中共法院院長落馬的背後(圖)
上季度,至少有12名中共法院院長、前院長落馬(圖片來源:網路圖片 合成圖)
4月23日,上海松江區法院前院長張錚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半。之前,中央巡視督查組將涉及「小紅樓」私人高級會所賣淫案的監控錄像視頻交給時任上海市委書記李強審看。李強審看過後目瞪口呆。後來,巡視組楊浦區委前常委、政法委前書記盧焱被判刑17年;楊浦區法院前院長任湧飛被判刑7年6個月;楊浦區多名派出所警察、工商所人員亦獲刑1年6個月至10年6個月不等。上海市公安局楊浦分局前副局長岑宏權也落馬被調查。
中共自今年4月以來大興調查研究,巡視組進駐各地各部(委)單位,已使不少黨官落馬、自殺。這一輪的研究和巡視,還有「倒查三十年」的政策扶持,因此,一些退休的高官紛紛栽倒,其中不乏有中共各級政府部門、政法委、公安、檢察院、法院等系統的。
收集整理陸媒公開報導,上季度,至少有11名中共法院院長、前院長被打虎拍蠅。包括:江西省鷹潭市中級法院前副院長王建東被審查調查;四川省涼山彞族自治州西昌市法院前院長羅俊被查;廣東省清遠英德市法院前副院長黃炳金被查; 雲南省麗江市中級法院前副院長和木生被審查調查;吉林四平市中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專職委員、三級高級法官符建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審查;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塔河縣法院院長陸長平「嚴重違法」,被查……
法院院長,在百姓眼裡,是拿著法律去審判嫌疑犯的,是知法懂法的,但是,他們怎麼會犯法,被別的法官審判呢?
查看他們犯罪的原因,有個共同問題是貪污、受賄,運用權利為他人謀利,影響司法公正。但是,從官方對個別人的措辭中,什麼兩個維護不堅定,黨大會精神落實不到位,我們就可以看出,個別是被打著貪污問題而整其政治站位錯誤,說清楚點,就是爭權奪利的內鬥中失勢,也許是他的靠山倒了受牽連,也許是別人看中他的位置扳倒了他,也許得罪了某個權勢人物……
不過,這些「院長」也確實有點憋屈。因為中共的體制讓哪個官員不貪污?司法系統也如其他獨斷專裁黨政系統一樣,誰可以來監督?「院長」鑽法律空子,一般官員哪能做到,「起訴書」的理由都很難說條條有法可依,他們還是被拿下。理由,就是給他們「定罪」的人一句話。
更高的黨官說了算。那「院長們」當然覺得委屈了。更高黨官哪個不是知法犯法?連黨官都可以指使政府人員的工作,可以監督人大工作,連包二奶生子都可以戶籍登冊,他們不知道法律規定這些不允許的嗎?
亂?哪個行業不亂?法律規定不能造謠,央視天天說假話;企業不能生產假冒偽劣產品,毒食毒水天天產生;公民有信仰自由,但教委強迫中小學人人入團入隊;公民有言論、集會自由,私人住宅不能隨意入侵,但是公安,連網格人員或大白、農管之類的人都可以隨意破門闖入民宅抓人……
有人提出,需要加強監督機制。笑話,誰來監督執行人員?誰來保證他們守法?黨官說共產黨要自我約束。不要說現在的共黨黨魁了,就是他們的老大哥,蘇聯當時共黨早就教育了「專政是直接憑藉暴力而不受任何法律限制的政權」。
現在,觸目驚心的制度性腐敗和政府黑社會化使中共官員成為人類社會最大的怪胎。就有法官在煞有其事的審判不同思想者時,公然在法庭上說:「你別跟我講法律!」
「人民法院」、 「人民法官」、「人民警察」……在中國,雖然「人民」沒有法律上的定義,但在中共黨文化裡「人民」有著特殊的含義。在這裡只有中共才可以代表「人民」,才有權劃定誰是「人民」,誰不是;而後者就將成為「人民的敵人」,可以不經法律程序而剝奪其權利。他們通常被冠以另一個特定稱呼:「一小撮」、「份子」……
儘管這「一小撮」有時候多達成百上千萬人,比如香港反送中的市民,比如新冠陽患者,比如正信修煉者等等。「人民」被黨強姦後賦予了特定的涵義,當人們習慣性的在各種場合使用著「人民」、「一小撮」等詞語的時候,已經在無意識中認可了中共對於誰是或不是「人民」的隨意劃定,或按照中共的意圖進行政治劃分和站隊。 從而,這群人被迫害就有了正義的漠視和邪惡的歇斯底里。
中共有時為了矇騙國人,也高喊「法治」,讓國人誤以為目前的種種情形,是法制不健全造成的。但法治的基礎是道德,對於沒有任何道德約束的人,有法可以不依;中共凌駕在法律之上,不但帶頭破壞法律的實施,而且專門制訂惡法迫害善良百姓,用政策和法律混亂了中國人的價值與道德判斷,進而最後一層保護人們基本生活的屏障也被打破,從此,殘存的最後一點善心漸行漸遠。有人有心要扶老攜幼、慈善捐款、見義勇為,但因為害怕被訛詐、被欺騙,只好視而不見,置若罔聞。造成了現在的很多中國人灰心喪氣,在新冠流行的當下,對未來充滿末日心態,甚至連人性都沒有了。
中共把撒謊用制度固定下來,官員們說一套,做一套,否則根本沒法在官場上混。老百姓看在眼裡,心領神會,不吃白不吃,不拿白不拿,你黑我比你更黑,社會風氣一日千里地迅速下滑。在傳統斷絕、政治高壓的社會裏,人們滿眼見到的是假的、虛的、惡的橫行,很多人成了徒具人形的物質空殼,不具有絲毫的人的思想行為、倫理道德。這樣的人,只能被稱為「行屍走肉」。
這不是「發展中的問題」,更無法「通過進一步發展解決」;這是共產黨整體邪惡的一部分。
法院淪為中共迫害中國人的幫凶、打手,法官、「院長」們踐踏法律,執法違法,引用明末凌濛初《初刻拍案驚奇》古語:「湛湛青天不可欺,未曾舉意已先知。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中國人不用內心良知正義除去共黨附體,那麼,當天理衡量生命的時候,那些被玷污的生命也將付出為中共買單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