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鐵鏈女」的「丈夫」被判刑9年 網民熱議(圖)


江蘇省徐州豐縣「鐵鏈女」。(圖片來源:視頻截圖)

【看中國2023年4月7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木子綜合報導)引發海內外極大關注的江蘇省徐州豐縣「鐵鏈女」事件事過一年又有新消息,4月7日,其「丈夫」董志民被中國法院以虐待罪、非法拘禁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9年,另5名被告人犯拐賣婦女罪被判8年到13年不等。

徐州8孩母親的「丈夫」被判刑9年

據澎湃新聞報導,4月6日,江蘇省徐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董志民虐待、非法拘禁案,被告人時立忠、桑合妞拐賣婦女案和被告人譚愛慶、霍永渠、霍福得拐賣婦女案(以上5人拐賣婦女犯罪經最高檢察院核准予以追訴)。

4月7日作出判決,認定董志民犯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9年。認定被告人時立忠、桑合妞、譚愛慶、霍永渠、霍福得犯拐賣婦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1年、10年、13年、8年6個月和8年,並處罰金。庭審中,被告人董志民、時立忠、桑合妞、霍永渠、霍福得表示認罪、悔罪。

經審理查明,1998年初,被告人時立忠、桑合妞以治病等為名將小花梅從雲南省福貢縣子裡甲鄉亞谷村拐騙至江蘇省東海縣,後將小花梅5000元賣給該縣一農民,同年5月上旬後去向不明,同年6月被告人譚愛慶及其妻在河南發現並收留小花梅,以3000元賣給被告人霍永渠、霍福得。兩人再將小花梅以5000元轉賣給董某更(已故)及其子董志民

報導指,2017年7月至案發前,董志民對小花梅實施布條繩索捆綁、鐵鏈鎖脖等虐待、拘禁行為。經鑑定,小花梅患有精神分裂症(衰退期),被定為精神殘疾二級。

網民:中共忽略重要罪行「強姦罪」避重就輕

對此,不少網民關注鐵鏈女怎麼樣了,8個孩子該怎麼辦,認為對董志民判刑太輕,「時間短了,應重判」「生個8個孩子,怎麼也得十幾年了,虐待十多年才判9年,應該判終身監禁」「判的太輕了,應該是無期或者是死刑」「買家也要一起判死刑!」。

也有網民怒說,「剛開始還說沒有拐賣,一下子出現五個拐賣罪犯,這些人難道只拐賣她一個人了?」「任志強一封信就判了18年共和國勛章獲得者董志民才九年?」「大學生養老鷹都判7年」「這就是偉大祖國,把活人用鐵鏈子鎖起來多少年,供全村人強姦,主犯判9年。抓一種鳥,判十年。」

不少網民認為人販子應該重判,「判得真輕,人販子沒判死刑。人販子就是應該判死刑,這樣才會禁絕拐賣事件發生。」「販賣人口應該直接判死刑!」「強烈要求拐賣婦女兒童執行死刑」「買賣同罪,都判處死刑」。

「Mikewo Guo」網友認為,「邪惡中共宣判的這個結果中的罪名是虐待罪和非法拘禁罪!忽略了重要的一個罪行:強姦罪!這等於說是默認了董志民和鎖鏈女是合法的夫妻!並且未鑑定8個孩子DNA,是否系同一父親!避重就輕!草草結案!這就是中共宣傳的法治?!」

徐州官方之前曾聲稱不存在拐賣行為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1月29日澎湃新聞報導稱,徐州豐縣縣委、縣政府獲知「鐵鏈女」情況後迅速成立聯合調查組進行全面調查。經初步調查核實,該女子為楊某俠,1998年8月與董某民領證結婚,不存在拐賣行為。而江蘇省委省政府去年2月23日曾發布,認定楊某俠即小花梅。

2022年1月28日,江蘇省徐州市豐縣觀口鎮董集村「鐵鏈女」被網路曝光,該事件引發海內外極大關注,民間質疑「鐵鏈女」是四川被拐少女李瑩,為此,徐州官方先後發了四次漏洞百出的通報,第一次說八孩媽是本地人;第二次說是不知道哪裡的、被董某民撿到的流浪女;第三次說是被同村人從雲南帶到江蘇治病走丟的叫小花梅;第四次承認該事件涉及拐賣並對8孩爸董某民等3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而江蘇官方最後則通報認定楊某俠即是小花梅而非李瑩。

期間,四川被拐少女李瑩的親叔叔李大成,曾給中共公安部手寫申請書,幾乎肯定徐州市豐縣被鐵鏈拴脖的婦女就是其失蹤多年的侄女李瑩,要求重視並調查。而小花梅的舅舅在辨認「鎖鏈女」時也說,「這個不是(小花梅)」。

徐州「鐵鏈女」案是一樁典型的人倫慘案,她只是幾十年來大陸百萬被拐賣婦女中的一個,可謂冰山一角。推特「Eric Liu劉力朋」網友7日分析說,「董志民又不是黨員幹部,把他一槍斃了中國當局也不會心疼。不追究其強姦罪就是為了高抬輕放,避免造成死刑或無期判決,從而導致長期以來默許下的大規模人口販運積累的大量受害者紛紛出來要求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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