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探索】上流寄生族的醜陋(組圖)
——《毒舌大狀》與蔡天鳳命案


林松表示,蔡天鳳命案不僅案情離奇,大眾也看到了命案背後的上流寄生族。圖為死者蔡天鳳。(圖片來源:蔡天鳳IG)

在雪梨市一電影院看完《毒舌大狀》,心中不斷產生疑問,女童父親的「合法妻子」,為什麼衝動到要推跌女童撞擊後腦導致流血?女童的父親為什麼故意令女童失救致死?從這女童的父親與「合法妻子」,到法庭內外安排的檢控官、控方律師、證人、旁聽觀眾等人物,為什麼都那麼冷血?

文藝源於生活,港產片《毒舌大狀》反映社會大眾對現實生活的不滿與拷問。可是,突然一宗蔡天鳳命案,其真人真事被喻為連電影編劇都寫不出來,不僅震驚全香港,甚至引起國際傳媒紛紛報導。


圖為港產片《毒舌大狀》海報。(圖片來源:《毒舌大狀》FB)

突然發生的蔡天鳳命案,不僅案情離奇、殘忍、誇張、不可思議,大眾看到命案背後的上流寄生族,更令人產生大量疑問!警長被指強姦報案人,卻竟然可以以辭職了事,不了了之!購買豪宅之後,還可以違法購買居屋,政府沒有核查清楚!被政府通緝的一名通緝犯,竟然可以大搖大擺往返中港兩地,招搖過市!蔡天鳳又竟然可以與前夫一家,以及「現任」,合共三方,保持緊密相處……實在太多太多的疑問!

大元大清治下漢人

先說電影《毒舌大狀》,為什麼編劇要安排女童死亡這麼「殘忍」?而女童之死,卻與女童父親故意殺害有關,又牽涉到女童父親的「合法妻子」。是不是只有「生母」才最疼愛自己女兒?

如果以「祖國母親」來說,蒙古大元帝國,以及滿族大清帝國,算不算漢人的「祖國」?大元、大清統治下,漢人是如何活着的?近年已經引起探討爭論。成吉思汗、忽必烈的蒙古大軍,向西打到歐洲,向南消滅漢人的「大宋國」,對漢人實行二十戶為一甲的甲主制度,十戶一刀的刀具限制,由蒙古人擔任「十戶長」監管漢人。但現在還有漢人欣賞大元帝國建立橫跨歐亞的版圖,視「大元帝國」為祖國中國!

至於清軍入關,實行「揚州十日」、「嘉定三屠」屠殺漢人措施,「留髮不留頭」等高壓政策對付漢人!但孫中山號召「驅除韃虜、恢復中華」推翻大清,漢人中卻還有不少人捨不得剪去長辮子,哭喪以為剪掉辮子就是「亡國」!至今仍然有不少漢人,視大清為祖國!
父親是上流寄生族

為什麼提到大元帝國與大清帝國?就因為即使現今漢人視元、清為「偉大的祖國」,但歷史事實是漢人在元、清當時,是被屠殺與打壓的對象!宋帝昺被蒙古大軍追殺到小漁村,由丞相陸秀夫揹著七歲之齡的宋帝昺跳海自盡。大元與大清,並不把漢人視為自己子女。

這也就解釋了電影《毒舌大狀》中女童之死,只有生母最愛女兒,其父親出於「私心」,其父親的「合法妻子」出於「妒忌心」,容不下這「私生女」!其「合法妻子」看到女童家中放着女童與爸媽的「合家歡」照片,當然「無名火起三千丈」,要剷除這些照片,並且盛怒之下把女童推倒。

女童之父雖然是女童生父,但出於私心,要依靠「合法妻子」這上流家族,決定選擇下毒手殺害自己女兒,並且誣衊女童親生母親。這女童生父,不正是上流寄生族之一嗎?!難怪電影中黃子華在法庭上說:「今日有些權貴,恃着自己有財有勢,行為卑劣,視法律如無物,打橫坐在這裏。」

保護平民百姓權益

且讓我們再看看蔡天鳳命案,蔡天鳳的前家翁(粵語俗稱家公)鄺球,任職警長時以權謀私,強姦一女性報案人,其後只是辭職了事,沒有資料顯示他受到檢控。香港近年已經一直被輿論質疑,當官或做警察的,遇到什麼事都會「被放一馬」?!以前法治的香港,為什麼竟然淪落至此?港英時期還可有「反貪污、捉葛柏」社會運動,把貪污的英籍警司葛柏(Peter Godber)於1975年從英國引渡回香港受審,並且被判監!

現在蔡天鳳命案中,這前家翁鄺球,由蔡天鳳付款購買豪宅之後,卻竟然還可以違法去購買面向社會基層的、有條件限制的「居者有其屋」。政府部門的核查過程為何如此馬虎?然而,現在社會大眾對這「前家翁」的質疑,又會不會很容易被視為「煽動仇恨……」?這都是社會現實!

上流寄生族,是否可以肆意怎麼玩?但社會大眾的基本權益,卻又如何獲得保障?2019年,曾經有人提出設立「辱警罪」,但為什麼沒有人提出「辱民罪」去保護小市民?我們是否可以要求完善法律制度,保障平民百姓的權益?

殺人放火腰帶黃金

再三品味電影《毒舌大狀》中黃子華的說話:「見盡最骯髒、最黑暗、最厭惡的東西,但我們仍然……每日站在這裏堅持。什麼值得我們這樣做?就只得一個理由,就希望這世界變得公道一些,而不是讓有錢人,花幾個臭錢,當我們是猴子那樣使。以前人人都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今時今日,人人都改口,窮人含L(粗話),我就要看看今日是誰含L!」

從看電影《毒舌大狀》,到看蔡天鳳命案,看到社會的光怪陸離,看到社會權貴階層、上流寄生族如何玩弄社會、玩弄大眾。如果執法嚴明,人人平等,一早嚴懲鄺球這樣的警察,鄺球一家也未必至於如此大膽「玩到天花龍鳳」,殺人放火金腰帶!

「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補路無屍骸」這名句,意思是:「做殺人放火之類壞事的人,腰帶都是金子做的;做修橋補路這類好事的人,卻連屍骸都難以留存」。這名句,不正令人感到無限感概?!

我們看到某些法庭審訊,看到社會上發生的某些事情,看到某些人如何埋沒人性,即使說不出口,心裏也難免問:「Something is wrong? Everything is wrong?」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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