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路試以500元賄考官 男子被判監6個月(圖)
圖為西九龍裁判法院。(攝影:李明/看中國)
【看中國2023年2月24日訊】香港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男子,在商用車輛中型貨車駕駛考試中犯錯後,以500港元行賄運輸署考牌官希望考試成績及格。被告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入獄6個月。
巴宇恒(Ba Yuheng),26歲,承認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1)(a)條。
裁判官曾慶東判刑時批評被告膽大包天,目無法紀,又指被告能隨手拿出「利是」(紅包)行賄考牌官,明顯是有備而來,並非只是一時情急而犯法。
裁判官又稱,被告所犯的貪污罪行性質嚴重,打擊香港的核心利益及價值,玷污本港的廉潔社會風氣,法庭必須判處被告阻嚇性刑罰,以向公眾傳遞正確信息。
裁判官以監禁9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故將刑期扣減3個月。
案情指,被告於2022年11月29日到運輸署荃灣駕駛考試中心參加商用車輛中型貨車駕駛考試,由一名運輸署二級考牌主任主考。
被告在駕駛考試中犯下嚴重錯誤,車輛撞上路邊,獲即時告知考試不及格。被告其後向該考牌主任提供一封500元現金「利是」,希望考牌主任給予及格成績。
考牌主任在駕駛考試結束後向運輸署報告事件。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其後當場拘捕被告。
廉署提醒市民,貪污屬嚴重罪行,市民切勿行賄公務員以換取協助或優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