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學會這3件事 比去補習班更重要(圖)
學會負責,培養孩子的責任感。(圖片來源:Adobe Stock)
童年是一場旅程,而非一次競賽。家長需要明白:孩子在8歲前學會這3件事,遠比上多少補習班,考多少分更重要!
1.培養孩子的責任感
很多家長都會問平時孩子做作業或起床,都要家長叫很多次才能完成。
其實,最好的做法是不要管他。正因為平時家長管的太面面俱到,才讓孩子沒有自我負責的意識。
孩子不知道自己的責任,也沒有自己監督自己的意識,孩子就永遠長不大。
所以,父母要教孩子的第一件事就是學會負責。
當孩子不想吃飯,那就不要追著餵,也不要怕他餓,這是他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不願意起床,那就讓他遲到,經歷過就會明白。自己的玩具、書本要自己每天整理好,父母不要代勞,這樣孩子就會慢慢明白,這是自己應該做的事。上學之後自己的作業也會自己完成。
這些事都是小事,但在無形中就培養了孩子的責任感。
只有孩子明白了自己的責任,他才會知道學習是為自己而學,才能自動自發去學,而不是為了父母。
2.培養孩子的學習興趣
孩子有求知慾的表現就是「愛學」。
孩子只有「愛學」,對獲得豐富的知識和好的成績,具有一種內在的持續追求願望,才可能「學好」,並持續地保持好成績。
所以,父母在孩子成長的幼兒階段,與其讓孩子去上名目繁多的補習班,不如激發孩子的求知慾和學習興趣才更為重要。
孩子有自己的成長規律,3歲是直覺思維期,5歲才有形象思維,大班的孩子才開始出現邏輯思維的萌芽,8~12歲是記憶力最好的時期。
如果過度教育,會使孩子產生厭學情緒,不利於孩子的成長。
最後帶來的不僅僅競爭中,快慢的問題,而是跑偏方向或者跑反了的問題。
孩子靠自己雙眼雙手探索來的世界,才是真世界,自己主動學習求來的知識,才是真正屬於自己的知識。
3.培養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
德國人非常注重孩子的幼兒教育。
在幼兒園裡,孩子會跟著老師去參觀,各類職業者是如何工作的,比如警察、消防員甚至快遞員,也會跟著老師去農田裡一起摘南瓜,體會勞動的辛苦。
三年後,孩子學會了自己修理玩具,自己管理時間,自己制訂計畫,自己整理東西,自己找警察,擁有了超強的生活自理能力。
如果家長事事包辦,就會導致孩子失去自己做事的機會。
未來是屬於孩子的,未來的路要靠他們自己去走,未來的生活要靠他們自己去創造。
想要孩子不輸在起跑線上,以上這三件事,比起上補習班更為重要,一定要教給他們。因為擁有這些能力的人,才有生生不息的學習熱情與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