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智晟被失蹤五年無下落 與中共暴政談法律何其諷刺(組圖)


中國人權律師高智晟(圖片來源:禁文網CC BY-NC)

【看中國2022年8月16日訊】到2022年8月13日,著名的中國人權律師高智晟最後一次被中共綁架、強制失蹤已經整整五年了。五年來,他的家人多次向中共當局索要高智晟律師現在何處的確切消息。向中共要人,中共當局都不斷置若罔聞,耍官僚、裝聾作啞不予答覆;即使面對國際社會的外交追問,也總是胡攪蠻纏,不予正面回答。由此可見,像高智晟這樣被譽為中國良心,有責任、有擔當和正義感的人權律師的確令中共恐懼,所受的迫害也尤為殘酷。

以上之所以說是「最後一次被中共綁架失蹤」,是因為自從2005年,高律師就面對中共炮製的各種人權迫害、故意製造的社會不公,挺身而出捍衛公平正義。高智晟律師曾經參與基督徒維權案、陝北油田案和為法輪功修煉者維權;三次發出致中國最高領導人的公開信,要求停止迫害法輪功修煉者……。

十七年間,他遭受了無數次包括綁架、失蹤、酷刑折磨等各種各樣的打擊迫害。

在2005年秋天,我被中共所指使的山東黨委從北京綁架回山東臨沂進行非法拘禁開始,中共就命令國安特務每天十餘輛車對高智晟律師進行跟蹤監視。緊接著,中共關停了他的律師事務所,取消了他的律師資格,吊銷了他的律師執照。

在2006年中共試圖把我構陷入獄的過程中,高智晟律師因為帶領朋友從北京駕車趕往山東給予我聲援,而在東營被中共綁架回北京關押;後在國際社會的強烈呼籲下判三緩五,允許他離開看守所。

但是在緩刑期間,他卻被中共特務再次採用「黑夜、黑頭套、黑幫綁架」的方式,擄到軍隊的一個地下室進行了長達21個月的非法關押和令人髮指的酷刑折磨。與此同時,外界不斷地追問他的下落,可是中共都說「不知情」。

他的妻子耿和不堪中共的威脅騷擾,2009年初攜一雙兒女逃往海外。


高智晟妻子在中領館前(圖片來源:免費圖片)

就在加給高律師的所謂「五年緩刑」(實則其間多次被失蹤、被關押、被酷刑)即將屆滿的最後時刻,中共又無恥地宣布執行三年實刑將其收監;在新疆沙雅監獄將其單獨關押迫害三年後,押送回陝北老家繼續24小時不間斷地非法拘禁。就連因在獄中失去牙齒過多,為了能夠正常吃飯要去看牙醫也不被允許。

高智晟律師不屈服於中共的淫威,仍不斷寫文章聲援被中共迫害的郭飛雄先生,揭露中共的各種罪惡,探討中國的民主之路。2017年8月13日,他再次被中共綁架失蹤,人間蒸發。五年過去了,至今杳無音訊,沒人知道他在哪裡,生死不明。

讀到這裡,我相信有正義、有擔當的勇士們早已經怒從心頭起了;而懦弱者也許已經脊背發涼,心生恐懼,默默地為自己沒有被中共視為敵人而感到慶幸,天真地以為只要不得罪中共暴政就可以僥倖苟活一生……。

此時此刻,回顧人權律師高智晟十七年來所遭受的迫害、最近五年來各界屢次向中共當局追問高智晟律師的下落無果,我感到必須向有識之士們提出一個問題:面對中共暴政的徹底流氓黑社會化,我們還能通過談法律,在中共設定的統治工具之下解決問題嗎?換句話說,中共會和人民講道理嗎?

若答案是否定的,難道就只剩下無可奈何了嗎?!

在中共把誰視為敵人、視為對它專制政權的威脅,就一定要把誰找個地方藏起來(無論是監獄、黑監獄還是任何什麼地方),經年累月人間蒸發的情況下,如果繼續和中共暴政談法律,是不是對我們巨大的諷刺?!

高智晟律師的案子、郭飛雄先生的案子、王默先生的案子,還有我本人遭中共迫害七年的經歷等等,舉不勝舉的案例與事實都說明一點,那就是:誰被中共視為敵人,中共絕不會真正讓誰自由。因為在中共看來,光明一旦得以自由,黑暗便難以存在,共產專制體制就不安全了。

說到這裡,歲月靜好者也別慶幸,即使不成為中共的敵人,被中共視為韭菜,或是隨時可奪取據為己有的資源,則更加危險。說不定哪天中共看上了你的什麼財產,甚至你的器官,災難瞬間就會降臨到你的頭上。

最後我想說,任何人挺身而出聲援像高智晟律師這樣的人權捍衛者,支持任何的正義之舉,都不應認為自己是在幫助他人。其實這是在未雨綢繆,為我們自己的未來安全努力。因為沒有制度作保障,誰都不可能安全,只是災難什麼時候輪到你的問題。

因此,僥倖就像文德橋的欄杆一樣是靠不住的。那些喝了太多狼奶的人,也不要認為別人在蠱惑你。以近前為例,眼看著所謂「防疫」造成的死亡人數比疫情本身造成的還要多得多的事實,仍能接受天天被核酸的你,有什麼小利所圖?又有什麼根本利益會失去?

在這種大背景下,看清中共暴政迫害人權律師和人權人士,視法律為一紙空文的本質。高智晟律師被失蹤五年是中國人權迫害的標誌性事件。中共當局必須馬上將高智晟律師的下落告知世界,還高智晟律師自由。否則,中共奢談法律是對它自己的莫大諷刺。

淪陷區的未來在於像高智晟這樣有責任、有擔當的中華兒女身上,而要想子孫後代免受共產專制暴政的奴役,唯有推翻暴政建立憲政民主,從制度上改變中國這一條路。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本文留言

作者陳光誠相關文章


相關文章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