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公安講述文藝界第一大冤案(圖)


文革期間中共製造了許多冤假錯案。(圖片來源:Adobe stock)

編者按:「胡風反革命案件」是1950年代在中國大陸發生的一場從文藝爭論到政治審判的事件。由於胡風的文藝理論被部分文藝界人士認為偏離毛澤東紅色文藝理論,胡風及其支持者與周揚等人的文藝爭論被升級為政治批判。在民間和學界被廣泛視為中共政權成立後發生的一場大規模文字獄。整個批判運動波及甚廣,共清查了2100多人,逮捕92人,隔離62人,停職反省73人,到1956年,中共正式認定78人為「胡風分子」,其中骨幹23人。

1955年的「胡風反革命集團」案,是1949年中共政權成立以後發生在文藝界的第一大案。2007年,由中共黨史出版社出版的《我所親歷的胡風案》,為解讀這一案件提供了第一手材料。

震驚中外的大案 

這本書是由年過八旬的退休法官王文正口述,作家瀋國凡採寫的。王文正早年參加「革命」,後來在政法系統工作三十多年。他曾經參與過兩個舉世矚目的大案:1955年他擔任「胡風專案」辦公室審訊員,直接參加了對「胡風分子」的預審;1980年又被任命為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審判員,參加了對林彪、江青的審判。

王文正說:「關於胡風一案,對於一些書刊中不同程度的錯誤,卻很少有人出來糾正。就我所知,更沒有一個當年的辦案人員根據自己的親身經歷寫文成書,這使我感到很不安,沒有親歷者的真實記錄,後人將如何來客觀、公正地審視和評價這段歷史?」

他還說:「『胡風反革命集團』案已經過去整整半個世紀了,現在50歲左右的人,都很少知道這件冤案的來龍去脈。為了讓後人不要忘記那一段歷史,我又找出發黃了的一些辦案資料,趁現在記憶力還好,本著尊重事實的原則,對此進行一次全面的回憶。」(《我所親歷的胡風案》第6頁,以下只標頁碼)

瀋國凡也說:「這件曾經震撼過每一個中國人,特別是中國知識份子的事件似乎離開我們越來越遙遠了。但是,歷史是永遠不會被割斷的。這件開國之初的冤案在中國大地上引起的餘波幾十年來沒有平息過。」(第283頁)

遍及全國的搜捕

進入「胡風專案組」之前,王文正是上海市公安局一個副處長,負責經濟保衛工作。當時中共政權剛剛成立,他以為公安機關的主要任務是肅清國民黨殘餘勢力和潛伏下來的特務。出人意料的是,1955年5月下旬,他突然接到領導的通知,讓他立刻移交手中的工作,接手另外一個更重要的任務——參加「胡風專案」組工作。

王文正記得,當時上海市委曾經召集處級以上幹部會議,傳達中央關於胡風問題的指示。對於這一問題,同事們私下裡有許多議論。有人說:「幾個讀書人,翻不了大浪,由他們鬧去。開幾次會,讓群眾去批判就行了,用不著浪費人力物力,在全國上下都來『學習』這些材料。」也有人說:「寫了幾封信,就被定成了『反黨分子』,又沒有任何行動,這樣是不是太重了。」還有人說:「每一封信應該是一個完整的整體,從中摘出一節來,各人都有不同的解釋,這樣是不是準確,會不會出錯……」(第9-10頁)上述議論,反映了人們對這一事件看法和態度。

王文正說,胡風是在《人民日報》公布了第一批《關於胡風反革命集團的材料》三天後被捕的。這些材料主要是胡風在上世紀40年代寫給舒蕪的書信,而「這些公布的信件,(就)成了胡風『反革命』的『鐵證』。」(第20頁)。

他注意到,當時胡風是全國人大代表,應該先由全國人大做出決定,然後才能逮捕。但事實是「胡風是在被秘密拘捕兩天之後,全國人大常委會才正式做出拘捕決定的。」王文正還說:因為「在我所接觸的材料中,都沒有見過文字記載」,所以至今不知道逮捕胡風「到底是中央的指示還是公安部的決定」。(第20-21頁)

胡風被捕以後,為了進一步收集其「反革命」證據,公安機關在全國各地展開大規模搜捕「胡風分子」的行動。從中共上海市委宣傳部長彭柏山,到「整天與機器打交道」的歐陽莊,凡是與胡風有點瓜葛的人,都未能倖免。

在那些被關押、審查的2100餘人中,《旅行家》雜誌的杜谷的遭遇頗有戲劇性。他本來與胡風沒有任何聯繫,只是在看了《人民日報》後覺得不能把文藝問題當作政治問題,便想找好友盧甸聊聊。因為盧甸在天津,他就給盧甸的愛人打了個電話。盧甸愛人在中宣部工作,那天正好不在單位,接電話的人便讓他把姓名地址留下。後來盧甸被打成胡風分子,因此杜谷也很快被停職反省,接受群眾批鬥。又由於他不能接受這樣的現實,「辜負」了大家的「希望」,最終還是被捕入獄。為此王文正深有感慨地說:「清查『胡風反革命集團』開了中共建政以來通過政治運動解決不同意見的先河,到了『文化大革命』更是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第55頁)

「三十萬言」的謎團

胡風在案發之前,曾向中共中央遞交一封長信,系統地提出了自己的文藝觀點,並指名道姓地說林默涵、何其芳等人用五把「理論」刀子壓制文藝工作。這封信27萬多字,故稱之為「三十萬言書」,是「胡風反革命集團」的又一罪證。正因為如此,王文正提出至今還在困擾人們的一系列疑問:「這到底是一本什麼樣的『書』,它是怎樣『出籠』的,它的主要內容是什麼,胡風為什麼要寫這樣一份長達三十萬言的上訴書,它的『反動實質』在什麼地方,為什麼會牽涉到那麼多的人,為什麼會形成全國性的一個聲勢浩大的運動,對於中國知識份子以及中國的社會進程究竟產生了什麼樣的影響……」(第65頁)

他認為,要解開這個謎團,需要從上世紀30年代說起。

早在1933年,胡風在日本留學時就因為參加左聯的革命活動被警察驅逐出境。回到上海後,他與左聯負責人周揚取得聯繫,並認識魯迅。1934年秋,左聯成員穆木天被捕後,說胡風是南京派來的「內奸」,為此周揚與他斷絕來往,他也辭去左聯職務。1936年,馮雪峰以中共中央特派員的身份回到上海領導左翼文化運動,與魯迅共同提出「民族革命戰爭的大眾文學」口號,由胡風在文章中公布。周揚認為胡風是標新立異,是反對左聯,二人因此結怨。

對於這件事,魯迅的說法是:「因此,我倒明白了胡風耿直,易於招怨,是可接近的,而對於周應起之類,輕易誣人的青年,反而懷疑以至憎惡起來了。」

抗日戰爭中,胡風先後創辦了《七月》、《希望》等文學期刊,發表了不少革命作家的作品,培養了路翎、綠原、阿壠、魯藜、朱聲、耿庸、賈植芳等一大批嚮往革命的文學青年。現代文學史稱為他們為「七月詩派」,所謂「胡風反革命集團」的主要成員,就是這些人。

胡風對文藝理論有濃厚興趣。毛澤東《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傳到重慶以後,胡風雖然「深受鼓舞」,但習慣於獨立思考的他還是提出許多不同觀點。他認為:當前主要危險不是「非政治傾向」,而是「主觀教條主義」傾向;國統區文藝界所面臨的問題與延安不同,這裡首先要解決的不是文藝為什麼人、為哪個階級服務的問題,而是如何才能讓作傢俱有飽滿的創作情緒和燃燒的戰鬥意志。

1945年1月,胡風在《希望》雜誌發表舒蕪的長篇哲學論文《論主觀》,引起胡喬木等人的不安,認為這是與《講話》唱反調。1948年,香港《大眾文藝叢刊》相繼發表邵荃麟、林默涵、馮乃超的文章,指責胡風把「主觀精神」、「戰鬥要求」和「人格力量」作為文藝的根本問題,是同毛澤東「為群眾」的文藝方針唱對臺戲。

1949年中共政權成立前夕,茅盾在全國第一次文代會的報告中對胡風的文藝思想提出嚴厲批評。隨後,胡風的工作問題在很長一段時間得不到妥善安排。

儘管如此,胡風仍然我行我素,在理論上寸步不讓。王文正認為:「正如魯迅所說,胡風是個耿直的人,他開口就一下子說出了自己的整個想法,然後還說出了自己的擔憂,真擔心『文藝上會出現一個灰色的時期』。」正因為如此,這位專案組成員連續用「太爽直、太認真、太熱情」和「太固執、太天真」等詞彙來描述胡風的個性。(第67頁-70頁)

「胡風性格」的悲劇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被打成「胡風分子」的那些文學青年,大多是這種個性。

呂熒就是比較典型的一個。在王文正的口述中,有一章的標題是《令人費解的「胡風分子」》,其中第一節的開頭是這樣的:「有一個『胡風分子』,這是必須談一談的,因為他不在我們公安機關拘捕的名單中,而是自己『跳』出來的。」(第121頁)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胡風被捕後,中國文聯和中國作協召開聯席會議,郭沫若主持大會併發表了《請依法處理胡風》的講話。在那風聲鶴唳、人人自危的形勢下,許多人即便是想不通,也要隨聲附和,表示贊同。然而正當郭沫若講話結束並獲得「熱烈掌聲」的時候,居然有一個面目清癯、個頭不高的人突然走上主席臺,在話筒前大聲說:「……對於胡風我認為不應該說是政治問題,而是學術問題,是文藝觀的一種爭論,更不能說他是反革命……」。這使在場的700多名文藝界精英「驚得瞪大了眼睛」。這種燈蛾扑火的做法讓王文正感慨萬分。他說:「呂熒——這個平時沉默少言的人,是一個何等不識時務的書生啊!……在那種強大的政治壓力下,全國文藝界唯一敢於在公眾場合站出來為胡風辯護的呂熒——這個正直的作家,最後冤死獄中。」(第123-124頁)

其實,胡風和他的同伴們對革命、對毛澤東是「無限熱愛、無限忠誠」的。1949年參加「開國大典」之後,他就在長詩《時間開始了》中寫下這樣的詩句:「毛澤東!毛澤東!/中國第一個光榮的布爾什維克/他們的力量/彙集著活在你的身上……」所以他一直以為他的問題是周揚等人從中作梗。他想用上書言事的方式反映意見,結果又多了一個「清君側」的罪名。

在王文正提審過的人員中,林志祥是一個讓他「從心眼裡……表示敬佩」的人。這個人雖然被誣入獄,但是他不僅為同伴洗清罪名,而且還說:「儘管我蒙受冤屈,有些想不通,但組織上把我抓起來,我也不抱怨。」王文正說:「就是這樣一個人,後來竟在關押中被弄成了神經錯亂。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他再次為這件事情被逼得含淚死去。」(第237-239頁)

反思歷史的教訓

胡風冤案歷時30餘載,直到上世紀80年代後期胡風去世後才算徹底平反。它給人們留下怎樣的思索和啟示?這也是王文正想要回答的問題。

——「依靠信件(文字)定罪,這是『胡風反革命集團』案的一個十分顯著的特點」(第203頁);與此同時,「卻沒有一份文件明文向具體執行者說明政策,因此造成全國上下被無辜牽連的人員冤案不斷……」(第268頁)

——辦案人員的主要「政策」依據,就是《人民日報》的「編者按」。「當時只知道這些按語很有來頭,但根本沒有想到竟是由毛主席親筆所寫。」(第162頁)「這種先入為主的做法,給公安機關和調查帶來了很大的麻煩,……要想用事實來否定報紙上所出現的一些錯誤,那幾乎是相當的困難。」(第208頁)

——在專案組看到一份絕密材料,上面有毛澤東一個很短的批示:「我以為應當藉此機會做一點文章進去。」毛澤東所說的「文章」,就是後來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的「肅反運動」。(第115頁)

——「胡風事件,使中國很多的知識份子一下子失去了他們最寶貴的東西——獨立思考。這是一個國家和民族無法估量的精神損失。」(第117頁)

為後人留下信史,留下思考的材料,顯然是王文正出書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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