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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官倡加強網管 評論憂香港將變相封網(圖)

 2022-06-01 20:42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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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國安的香港警務處副處長劉賜蕙日前建議,除了「完善」法例外,還需構建「全方位戰略性網絡安全治理體系」。有評論認為當局將在香港實施全方位網管,變相封網的日子很快來臨。(圖片來源:Pixabay)
負責國安的香港警務處副處長劉賜蕙日前建議,除了「完善」法例外,還需構建「全方位戰略性網絡安全治理體系」。有評論認為當局將在香港實施全方位網管,變相封網的日子很快來臨。(圖片來源:Pixabay)

【看中國2022年6月1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懷橘綜合報導)在近日舉行的《港區國安法》法律論壇上,負責國安的警務處副處長劉賜蕙建議,除了「完善」法例,如網絡安全法、國安法及23條之外,還需構建「全方位戰略性網絡安全治理體系」。有評論認為當局將在香港實施全方位網管,變相封網的日子很快來臨。

劉賜蕙表示,本港網絡安全存在三大局限:一、網絡安全由8個部門或機構分管,缺乏整體負責部門及統籌機制;二、本港未有規管重要基礎設施及其營運者,包括規定網絡供應商監控網絡言行、保存用戶網絡足迹、通報違法事項及查核和記錄用戶身分;三、社交平台數據庫設在外國,設在香港的分部慣常拒絕當局調查,阻礙調查進度。

她建議除了「完善」法例,如網絡安全法、國安法及23條之外,還需構建「全方位戰略性網絡安全治理體系」,由各單位制定發牌、巡查和調查機制,確保主要持份者遵守網絡安全要求。她還建議當局以資助等方式鼓勵持份者投放資源,以提升網絡安全防禦能力。

時評人顏寶剛撰文指,按劉賜蕙構思,即在假新聞立法及網絡安全法通過後,還會有一個上層建築「全方位網絡安全治理體系」,全面執行網絡規管,審核每個用戶的網上留言。他預計系列規管網絡和傳媒的法例通過後,當局就有足夠法律理據要求社交平台,以國安理由封鎖或移除經常批評政府的節目內容。

他還表示,對於香港政府來說,實施網管的迫切性甚於23條,「屆時香港變相封網的日子,很快就會出現」。

香港互聯網協會開放數據小組召集人黃浩華也對相關管制表示憂心,稱網管會製造白色恐怖,用戶擔心個人資料或網絡足迹泄漏,甚至擔心網絡實名化,因而避免在網絡上發表言論。他續指,早在國安法生效後,不少業界已擔心無法保障用戶的私隱資料,如果當局加強網絡安全管制,不少初創企業和中小企或選擇不在香港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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