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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3.5億 張明傑二審被判無期徒刑(圖)

 2022-03-27 21:54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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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曲婉婷(如圖)之母張明傑二審被判無期。(圖片來源:網路) 
歌手曲婉婷(如圖)之母張明傑二審被判無期。(圖片來源:網路) 

【看中國2022年3月27日訊】(看中國記者董林杉綜合報導)大陸歌手曲婉婷,其母張明傑被控貪污受賄二審判決結果出爐,仍維持原判「無期徒刑、個人財產全數沒收」。

據陸媒報導,3月24日,黑龍江省高級法院對哈爾濱市城鎮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原主任張明傑受賄、濫用職權案二審終於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無期徒刑。

2021年11月17日,張明傑受賄、濫用職權案一審宣判,認定張明傑單獨受賄人民幣500萬元,與他人共同受賄折合人民幣9317萬餘元;張明傑徇私舞弊、濫用職權,造成公共財產損失共計人民幣2.3億余元,對張明傑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14年9月,曲婉婷母親張明傑因涉嫌貪污被羈押。事發後,曲婉婷一直在找機會替母親「申辯」。寫下「繼續努力保持一顆相信正義的心,相信人間定有道、有法、有青天。」遭網友嘲諷。

據報導,張明傑在還沒有入獄之前是在哈爾濱發改委的一個副主任,也是市城鎮建設領導的主任,她曾負責哈爾濱市原種繁殖場(原種場)的改制工作。這是一家經營不善、但有著154萬平方米佔地的國有企業,光土地使用權就值23億。

2009年,哈爾濱市政府做出了規劃出售這家國企。未料張明傑卻以6160萬元,打包賣給一個註冊資本只有50萬元的私人小企業,這家小企業又將土地使用權,轉給一家新註冊的地產公司,這兩家公司負責人是同一個人,名叫魏奇,張明傑的親哥和侄子都在這家公司做高管。

張明傑將一個國有企業的改造,轉成了自家的業務,結果資金鏈斷裂導致爛尾。

除此之外,張明傑又虛構原種場土地使用權已轉移的事實,騙取了3.5億的征地款,其中1.3億用於補償遷移、繳納土地出讓金和稅費等等,剩餘的2.2億全進了魏奇公司,其中包含了1100萬退休職工安置費。失業後,工人們沒有任何收入,也沒能拿到一分退休金。一名工齡近20年的老職工,收到的遣散費不足兩千元。因為這件事是導致566名的工人下崗,失去了經濟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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