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入囚三年 理大圍城被告:浴火重生後再見(圖)


2019年11月,香港爆發「理大圍城」,又稱「理大保衛戰」,示威者和警方發生衝突。(圖片來源:龐大衛/看中國)

【看中國2022年1月16日訊】2019年11月正值反送中期間,香港爆發「理大圍城」,又稱「理大保衛戰」。當時示威者呼籲「不合作運動」,以阻塞香港交通要道來迫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香港理工大學地處紅磡海底隧道入口處。2019年11月18日,大批示威者前往理工大學附近參與抗議活動,9人在警方驅散期間被捕,被裁定暴動罪成,其中有兩人被額外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2022年1月15日,法官林偉權判兩名現年20歲的青年入教導所,其餘7名男女則分別判監禁3年2個月至3年4個月。第八被告鄧錦樂在求情信中表示,案發後考取了兩個專業資格,更獲心儀公司聘請,服刑完畢後,「願以浴火重生的姿態與各位見面」。

香港獨立媒體報導,9名被告依次為:陳國威(20歲)、陳子謙(29歲)、江鏡棠(27歲)、陳霆堃(20歲)、黃適哲(22歲)、梁嘉星(24歲)、曾倩儀(25歲)、鄧錦樂(24歲)、詹隆享(27歲)。全被裁定暴動罪成,第六被告梁嘉星和第九被告詹隆享另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得工具」罪成。

判刑前,代表第八被告鄧錦樂的大律師指,被告在大學就讀精算及數學,並當庭在法官要求下讀出鄧錦樂的求情信。

信中稱,鄧錦樂在求學時了解到香港的歷史和國際地位,對香港有極大的歸屬感,遠赴英國求學期間,接觸到世界各地的不同文化,之後更加確認香港是一塊福地,「有幸身而為香港人」,可是愈求知愈感到社會的不公。鄧錦樂就讀高中時,香港爆發佔中運動,每日都在新聞中看到運動畫面。5年後,香港再爆發反送中運動。他引用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卡繆稱,「或者每個世代內心都懷抱住改變世界的理想,我的世代知道這個世代是無法做到,而這個世代的任務或者更大,就是阻止這個世界的崩解。」

鄧錦樂還表示案發後思想愈趨正面,考取了兩個專業資格,更獲心儀公司聘請,服刑完畢後,「願以浴火重生的姿態與各位見面」。

代表第三被告江鏡棠的大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案發前任職工程助理,被起訴後失去工作,只能從事雜工和補習等工作,即使服刑完畢也無法考取工程師牌照。不過法官則認為,案底不是完全導致被告不能做工程師的原因,只能說造成相當困難。法官又指有律師在有案底的情況下也最終能夠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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